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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快报讯(记者 王怡波)近日,厦大历史系教授吴春明被指“诱奸”女学生一事,将厦大推入舆论漩涡。

吴春明,1966年生,厦大人文学院特聘教授,考古学与博物馆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是拥有多个头衔和荣誉的厦大知名教授。7月10日,一篇名为《对汀洋的声援——控诉厦门大学淫兽教师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附床照)》(以下简称《声援》)的博文在网上被疯转,帖子中直指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生,甚至用学术经费开房,有的女生曾为此割腕自杀。

该博文作者“青春大篷车”,自称是吴春明的受害者之一,并随文附上了正在酣睡的吴春明照片。记者查询后发现,“青春大篷车”微博ID注册于2014年6月26日,此时,距离她所声援的“汀洋”在微博上发布《考古女学生防“叫兽”必读》8天。

6月18日,“汀洋”在博文里详解了“淫兽教师”是如何一步步向考古学系女生下手,但并没有明指哪名老师。不过6月17日,她在微博上表示:“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吴春明教授经常提到的‘神经病’女学生就是我,如果因为敢于揭露其黑暗,对抗其淫威,而被强加上‘神经病’的头衔,我愿意承担。”

厦大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证实,这两名女生确实均为厦大学生。互联网资料显示,她们均出生于1980年,有网友据此推测,“青春大篷车”与“汀洋”或许互相认识。

《声援》发布后两天,厦大历史系、厦大先后表态。据此前媒体报道,厦大历史系教授委员会、系务会于7月11日向全系教师发送了一封信函,信中指出,针对吴春明所涉事件,经历史系主任、系教授委员会主任鲁西奇教授提议,历史系教授委员会、系务会联席会议协商表决,决定中止吴春明在历史系教授委员会履职,直至上级领导部门对其所涉事件作出结论。

一天之后,厦门大学正式向外界发布声明:“我校已收到有关历史系吴春明教授师德师风问题的匿名举报,学校在接到举报材料后立即成立专门工作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展开调查。调查期间,已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

7月14日,厦大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师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厦大老师们传言,“从学生在网上发的第一封信,学校就很紧张,找了吴春明,问他给学生承诺什么没实现”,然而吴春明“连睡几个都没搞清楚”,他自己也“承认了和女生开房的发票在国家课题里报销”。

该老师说,在此次事件之前,老师就听学生们谈论过关于吴春明跟学生的“这些问题”。

7月14日,记者来到厦大历史学院办公区,但未见到老师在场。记者多次尝试与历史系负责人联系,但电话一直未能接通。记者连续两日多次拨打吴春明的手机,但均被迅速挂断,发了多个短信也未得到回应。

东南网7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陈捷 梁静)7月12日,厦门大学教授、博导吴春明,因被举报有违师德师风,被厦大中止研究生导师资格。

这一切的发端,是6月18日微博“汀洋”发出一篇《考古女学生防“兽”必读》。7月10日,微博“青春大篷车”在网络上写下“支援汀洋书”,披露吴春明床照。这中间,隔了将近一个月。

最早举报吴春明的“汀洋”,到底是什么人?她和吴春明是什么关系?发生了什么事?为何她会选择在这个时间点上网发声?

昨天,导报记者联系上“汀洋”,进行了一番对话。而自事发后,另一方吴春明从未对外做出任何解释或声明,导报记者也无法与他取得联系。

对话

关于“举报信”内容是我亲身经历

导报记者:你是吴春明的博士生,有人说,你发出《考古女学生防“兽”必读》这篇微博,和你读博六七年没有毕业有关?

汀洋:我是靠自己的能力,2007年考上厦门大学考古专业博士的,硕士读的也是考古专业,吴春明是我的博士生导师。

你可以看我的微博,从今年6月17日开始,我才开始在微博上发文揭露吴春明的。此前我已有两三年没有去过人文学院,在2011年底2012年初,我转行了,学位对我来说无足轻重。

本来,6月份我要去拿博士结业证书,但有一个师妹跟我说,吴春明在很多根本不认识我的师妹师弟面前,说我是神经病,我这时再不出声,只会以讹传讹。《考古女学生防“兽”必读》里写的,是我的亲身经历。其实,系里很多学生根本不知道实情,甚至有一些都不认识我,他们只是被个别人利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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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性骚扰”外出考古伺机骚扰

导报记者:你和吴春明不和,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汀洋:我和他不和是因为他性骚扰我。2008年,我们在武当山山脚下发掘,他晚上借口讨论学习和发论文的事,把我单独叫到他的房间,伺机摸我的胸,想亲吻我的嘴,被我推开了。

他当晚没什么反应,第二天就把我调到远离大部队的恶劣环境中进行考古发掘,没几天我就生病了。当时是7月底8月初,我记得我生病那时是奥运会开幕那天,在床上休息,开幕式没看成。

我觉得吴春明说我是神经病的原因,是我曾当面骂他卑鄙无耻下流,在我心里,他就是一流氓。

我在被性骚扰后,曾专门质问过吴春明,他亲口跟我说,所有与他有性关系的女学生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各取所需。

关于“这6年”维持师生关系不接触

导报记者:从2008年到现在,过去了6年时间,这期间他是否还有骚扰你,你有放弃考古专业吗,还发生了什么?

汀洋:考古专业就他一个博导,我只能维持师生关系,但我也不愿意再去他的办公室。

在学业上,我努力过一阵,但我和他讲不到一块,而且论文探讨不可避免要接触他,所以我拒绝了,主动放弃了学位。

考古圈其实很小,关系盘根错节,我选择离开这个圈子,放弃博士学位,到外面打工。

但是,我的考古硕士和考古博士都是凭自己实力考上的,我对考古还是有热情,我不想白费我的努力,没有学位总要学到知识吧,所以这几年我都在图书馆看书,顺便在网上传些电子书,在网络上与考古学人讨论一些学术问题,后来和他又因为电子书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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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证据”有聊天、开房记录

导报记者:你认不认识“青春大篷车”,有没有跟她接触过,还有没有人跟你联系,提供新的证据?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汀洋:有人将我误认为是“青春大篷车”,有的甚至进行语言上的人身攻击,我再次强调我没有QQ,我不是“青春大篷车”。

证据还有,一位师妹跟我联系,她不想暴露在公众视野中,她也是被诱奸的,会在纪委或学校相关部门组织调查时,提供证据。我还知道一位师姐也是被诱奸,我联系过她。

证据里有聊天记录、开房记录,聊天记录我还没看到,不过据她们(师妹师姐)说很恶心。只能说,知人知面不知心。

下一步,我会继续过我的生活,我已经不从事考古了,对未来我还是充满信心的,而且我提醒大众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至少以后的学妹不会再遭祸害,这样的老师不配留在学校。

(根据对话内容整理)

律师点评

博导诱奸学生算不算犯罪?

如果网友爆料属实,那么,教授诱奸学生,算不算犯罪?导报记者采访的两位律师都认为,如果查明吴春明只是利用了带研究生的便利条件,恐怕还只是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的行为。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

网帖反映,吴春明“挑选老家在外地,温顺听话的女生”、“多数女生事后敢怒而不敢言”等。

有网友认为,这说明吴违背妇女的意志,符合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构成要件。但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说,强制猥亵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

如果教授利用自己与被害人的某种特定关系或者职权,迫使妇女不敢抗拒最终就范,就属于违背妇女意志的胁迫手段,应当认定为已经构成犯罪。不过,林敏辉律师指出,如果行为人只是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而容忍行为人对其猥亵,不能认定为构成犯罪。

违背妇女意志强奸?

网帖中使用了“诱奸”的表述,并附了吴春明在酒店裸露上身酣睡的床照。

林敏辉认为,这只意味着吴同女生发生过性行为。“诱奸并不等同于强奸。”他说,即使女生受骗上床,但如果她同吴发生性关系还是出于彼此的自愿,也不成立强奸犯罪。

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了“不就范即让女生论文通不过或最终毕不了业”等言辞,使得女生不敢反抗,则成立了法律所规定的“胁迫”;若使用了药物使女生渐渐昏睡,不知反抗,则成立了法律规定的“其他手段”,都是违背妇女意志的表现,涉嫌成立强奸罪。

“小恩小惠”并非胁迫?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林志铭律师说,首先,论文是否通过和能否毕业也不是导师或论文评审委员会委员一人能说了算的,因此,吴的导师职权构不成有效的胁迫,不足以使妇女不敢反抗。

其次,女学生是否因心智不够成熟而受到胁迫?林志铭说,女大学生已经成年,她们已经能够做出精确的权衡,不至于会害怕一顶导师的帽子。

另外,林志铭认为,女生和教授开房拍照本身就说明事发时不是胁迫而是自愿,“施以小恩小惠,比如推荐发表论文、保研、发放补贴”则是收买手段而不是胁迫手段,而事后反悔并不等于违背妇女意志。

东南早报讯 (记者 丰晓飞)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吴春明被网友爆料诱奸多名女学生一事,持续发酵。有网友称此事或许与吴春明妻子近期的任职公示有关。不过,对于这一说法,相关部门给出的答复均是“应该没有什么关联”。

网友发帖

或与教授妻子任职公示有关

网友“@青春大篷车”连续在多家网站发帖称,厦大文学院历史学系考古专业博导吴春明教授以学术经费开房,经常带女学生去酒店开房诱奸多名女生,还贴出吴春明裸露上身的床照。

前日深夜,又有网友发帖称,吴春明之所以被爆出诱奸多名女生,可能与其妻子将提任正处级干部的公示有关。随后,记者从厦门市组织部的官方网站上看到,其妻目前是岛内某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

相关部门

两者之间应该没有什么关联

针对网友的猜测,记者多方联系到了其妻供职街道所在的区委组织部以及厦大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得到的回复均是“吴春明被爆诱奸与其妻任职正处级干部的公示,应该没有什么关联”。

不少网友也认为两者之间没有关联,因为“吴春明诱奸女学生,他的妻子也是受害者,爆料吴春明的丑闻,对其妻的提拔根本构不成负面影响”。

爆料者称

还有照片及录音将陆续公布

吴春明被网友爆料称诱奸多名女生一事,瞬间让他成为舆论关注热点。针对网友“@青春大篷车”的爆料,一方面,许多网友纷纷发出对吴春明的批评与指责。另一方面,不少接受记者采访的厦大学生表示,对于吴春明猥亵女生的说法,此前也曾听说过,但都没有证据。此外,也有不少网友及厦大师生对发帖人表示质疑,认为“或许这事就是胡扯的吧”,猜测爆料者的行为可能另有所图。

对此,记者联系网友“@青春大篷车”,得到的回复是,“未来将尽快联络其他受害女学生,陆续公布吴春明诱奸女学生的证据”。

谈及即将贴出的新证据都涉及哪些时,“@青春大篷车”称,“除了目前已有新的受害者加入爆料外,还有最新的照片及录音将陆续公布,进一步丰富吴春明诱奸多名女学生的证据。”“@青春大篷车”还表示,“一定会让吴春明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不能是‘已中止其导师资格’而不了了之,还要让他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律师说法

诱奸不算犯罪

如果网友“@青春大篷车”所爆料的事情证据确凿,那么涉事者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呢?厦门某律师事务所吴律师表示,诱奸只是一个民间用语,并不等同于强奸这样一个法律用语。

他举例说,比如网友爆料的吴春明诱奸多名女学生,按照网帖说法也只是使用花言巧语诱骗女生与其发生性关系,并没有违背女方的意愿。“如果他引诱的女学生,已经年满14周岁且精神正常,双方发生性关系时就不能说他违背女生意愿,因此对于实施引诱者来说,其行为并不能构成犯罪。”

而对于网友爆料称有女学生因被诱奸而割腕自杀一说,吴律师说,若是真的,吴春明也不会有任何刑事责任,因为因情感、道德方面的缺陷造成对方想不开实施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实施了不道德行为的人并不负刑事责任。

吴律师表示,如果网友爆料属实,相关部门也只能对吴春明进行行政上或者党纪上的处理,无法判决其刑事犯罪。

 东南早报讯(记者 丰晓飞)网友“@青春大篷车”连续在多家网站发帖称,厦大文学院历史学系考古专业博导吴春明教授以学术经费开房,经常带女学生去酒店开房诱奸多名女生,还贴出吴春明裸露上身的床照。

前日深夜,又有网友发帖称,吴春明之所以被爆出诱奸多名女生,可能与其妻子将提任正处级干部的公示有关。随后,记者从厦门市组织部的官方网站上看到,其妻目前是岛内某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

相关部门

两者之间应该没有什么关联

针对网友的猜测,记者多方联系到了其妻供职街道所在的区委组织部以及厦大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得到的回复均是“吴春明被爆诱奸与其妻任职正处级干部的公示,应该没有什么关联”。

不少网友也认为两者之间没有关联,因为“吴春明诱奸女学生,他的妻子也是受害者,爆料吴春明的丑闻,对其妻的提拔根本构不成负面影响”。

爆料者称

还有照片及录音将陆续公布

吴春明被网友爆料称诱奸多名女生一事,瞬间让他成为舆论关注热点。针对网友“@青春大篷车”的爆料,一方面,许多网友纷纷发出对吴春明的批评与指责。另一方面,不少接受记者采访的厦大学生表示,对于吴春明猥亵女生的说法,此前也曾听说过,但都没有证据。此外,也有不少网友及厦大师生对发帖人表示质疑,认为“或许这事就是胡扯的吧”,猜测爆料者的行为可能另有所图。

对此,记者联系网友“@青春大篷车”,得到的回复是,“未来将尽快联络其他受害女学生,陆续公布吴春明诱奸女学生的证据”。

谈及即将贴出的新证据都涉及哪些时,“@青春大篷车”称,“除了目前已有新的受害者加入爆料外,还有最新的照片及录音将陆续公布,进一步丰富吴春明诱奸多名女学生的证据。”“@青春大篷车”还表示,“一定会让吴春明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不能是‘已中止其导师资格’而不了了之,还要让他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律师说法

诱奸不算犯罪

如果网友“@青春大篷车”所爆料的事情证据确凿,那么涉事者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呢?厦门某律师事务所吴律师表示,诱奸只是一个民间用语,并不等同于强奸这样一个法律用语。

他举例说,比如网友爆料的吴春明诱奸多名女学生,按照网帖说法也只是使用花言巧语诱骗女生与其发生性关系,并没有违背女方的意愿。“如果他引诱的女学生,已经年满14周岁且精神正常,双方发生性关系时就不能说他违背女生意愿,因此对于实施引诱者来说,其行为并不能构成犯罪。”

而对于网友爆料称有女学生因被诱奸而割腕自杀一说,吴律师说,若是真的,吴春明也不会有任何刑事责任,因为因情感、道德方面的缺陷造成对方想不开实施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实施了不道德行为的人并不负刑事责任。

吴律师表示,如果网友爆料属实,相关部门也只能对吴春明进行行政上或者党纪上的处理,无法判决其刑事犯罪。

人民网北京7月14日电 (李楠楠)近日,举报称“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博士生导师吴春明猥亵诱奸女生”的帖文在网上热传,引发热议。贴文中称,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多名女学生,甚至有女学生因此割腕。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家洪道德认为,“诱奸”不构成犯罪,建议建立禁止从业制度。重庆志豪律师事务所张智勇律师则表示,如成立“胁迫”或“其他手段”则涉嫌成立强奸罪。

厦大女生控诉:遭教授长期猥亵”、“ 诱奸”

6月18日,名为“汀洋”的网友通过微博发布《考古女学生防”兽”必读》一文,称“淫兽教师利用学生弱点,以指导论文为由,制造独处机会,伺机上下其手。事后以毕业工作保研保博为名,或利诱或威逼。”

7月10日,名为“青春大篷车”的博客发布《对汀洋的声援——控诉厦门大学淫兽教师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附床照)》一文,该博主称作为受害者,同时也是事件知情者之一,“觉得实在不能再置身事外,坐视不理。澄清事件真相,还受害者清白,我已责无旁贷。”并贴出两人在某酒店时拍摄的吴春明的照片称:“吴春明作为导师,以各种理由迫使我保持长时间暧昧关系。”

厦门大学:已中止吴春明研究生导师资格

7月12日上午,厦门大学官方微博就此事发表声明称:“我校已收到有关历史系吴春明教授师德师风问题的匿名举报,学校在接到举报材料后立即成立专门工作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展开调查。调查期间,已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我校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专家:“诱奸”不构成犯罪

建议建立禁止从业制度

对此,今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家洪道德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诱奸”只是民间对欺骗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的俗称,不是罪名。在正常情况下,读到博士的学生年龄最小不会低于24岁。如果被引诱的是年满14周岁且精神正常的女性,发生性关系且未违背其意愿,那么对于实施引诱的一方来说,“诱奸”并不构成犯罪。

洪道德称:“针对吴春明的‘利诱’女学生的行为,只能说违背师德、违反校规,如果是党员则还违背党纪。但不犯罪、不违法,因此不必执着于法律上的制裁。如果女学生所说‘诱奸’属实,那么对吴春明可以有行政上或者党纪上的处理。”

他建议,对于此类行为,教育系统应该向金融界或证券界学习,建立禁止从业制度,并根据程度轻重来决定期限。如果程度较重,或可终身禁止从业。

律师:如成立“胁迫” “其他手段”涉嫌成立强奸罪

针对此事,重庆志豪律师事务所张智勇律师表示,吴春明若使用了“不就范即让女生论文通不过或最终毕不了业”等言辞,使得女生不敢反抗违背意愿发生关系,则有可能成立“胁迫”行为;或者使用灌酒、药物等方法使女生昏睡,不知反抗,则成立了法律规定的“其他手段”,这些都是违背女生意志的表现,涉嫌成立强奸罪。

张智勇认为:“至于女生受到强奸之后,为了自身名誉或者怕不能毕业不敢报案或者不能及时报案,那也只能是司法机关在认定强奸罪时的审查证据的证明效力高低的问题,不影响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的问题,呼吁当地警察立即主动介入调查该事件。”

东南早报讯 (记者 丰晓飞)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吴春明被网友爆料诱奸多名女学生一事,持续发酵。有网友称此事或许与吴春明妻子近期的任职公示有关。不过,对于这一说法,相关部门给出的答复均是“应该没有什么关联”。

网友发帖

或与教授妻子任职公示有关

网友“@青春大篷车”连续在多家网站发帖称,厦大文学院历史学系考古专业博导吴春明教授以学术经费开房,经常带女学生去酒店开房诱奸多名女生,还贴出吴春明裸露上身的床照。

前日深夜,又有网友发帖称,吴春明之所以被爆出诱奸多名女生,可能与其妻子将提任正处级干部的公示有关。随后,记者从厦门市组织部的官方网站上看到,其妻目前是岛内某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

相关部门

两者之间应该没有什么关联

针对网友的猜测,记者多方联系到了其妻供职街道所在的区委组织部以及厦大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得到的回复均是“吴春明被爆诱奸与其妻任职正处级干部的公示,应该没有什么关联”。

不少网友也认为两者之间没有关联,因为“吴春明诱奸女学生,他的妻子也是受害者,爆料吴春明的丑闻,对其妻的提拔根本构不成负面影响”。

爆料者称

还有照片及录音将陆续公布

吴春明被网友爆料称诱奸多名女生一事,瞬间让他成为舆论关注热点。针对网友“@青春大篷车”的爆料,一方面,许多网友纷纷发出对吴春明的批评与指责。另一方面,不少接受记者采访的厦大学生表示,对于吴春明猥亵女生的说法,此前也曾听说过,但都没有证据。此外,也有不少网友及厦大师生对发帖人表示质疑,认为“或许这事就是胡扯的吧”,猜测爆料者的行为可能另有所图。

对此,记者联系网友“@青春大篷车”,得到的回复是,“未来将尽快联络其他受害女学生,陆续公布吴春明诱奸女学生的证据”。

谈及即将贴出的新证据都涉及哪些时,“@青春大篷车”称,“除了目前已有新的受害者加入爆料外,还有最新的照片及录音将陆续公布,进一步丰富吴春明诱奸多名女学生的证据。”“@青春大篷车”还表示,“一定会让吴春明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不能是‘已中止其导师资格’而不了了之,还要让他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律师说法

诱奸不算犯罪

如果网友“@青春大篷车”所爆料的事情证据确凿,那么涉事者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呢?厦门某律师事务所吴律师表示,诱奸只是一个民间用语,并不等同于强奸这样一个法律用语。

他举例说,比如网友爆料的吴春明诱奸多名女学生,按照网帖说法也只是使用花言巧语诱骗女生与其发生性关系,并没有违背女方的意愿。“如果他引诱的女学生,已经年满14周岁且精神正常,双方发生性关系时就不能说他违背女生意愿,因此对于实施引诱者来说,其行为并不能构成犯罪。”

而对于网友爆料称有女学生因被诱奸而割腕自杀一说,吴律师说,若是真的,吴春明也不会有任何刑事责任,因为因情感、道德方面的缺陷造成对方想不开实施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实施了不道德行为的人并不负刑事责任。

吴律师表示,如果网友爆料属实,相关部门也只能对吴春明进行行政上或者党纪上的处理,无法判决其刑事犯罪。

厦大诸事件,几乎都是通过社会公共网络发帖,将内部问题曝光。这么做,究竟是因为当事人刻意抹黑母校,还是因为一些本该在内部举报、调查中解决的问题被忽略、压制,一拖再拖的结果?

不知为什么,厦门大学近两年时不时就会有风月案发、家丑外露。

从一位女教授忘年恋引发的纠葛纷争、前副校长因婚外情被妻子泼硫酸,到不久前的女教授谢灵炮轰现任校长朱崇实“在教师食堂就餐享特权”、校长则以女教授“学术不端”回击事件,再到最近这两天,有厦大女生发帖揭露该校历史系教授吴春明诱奸多名女学生。

仅以常识计,在我们的社会环境中,若非出于愤怒与痛恨,很少会有受害女生不惜现身说法,主动站出来公布证据,揭发导师的性侵与骚扰行为。厦门大学在事件曝光后,第一时间宣布中止吴的研究生导师资格,根据举报材料展开调查。这样迅速而鲜明的表态反应,也显示该教授丑闻断非空穴来风。然而,即便这位“特聘教授”真如学生网帖中指控的那样,是“将诱骗女生当成毕生事业”的衣冠淫兽,也与之前曝光的一些中小学教师猥亵诱奸学生不同,更多是道德败坏而难以法条定罪。

一所知名高校,不是在学术与育人上取得傲人成就,而是时时因风月、家丑进入大众视线,本身大概就算得上一种丑闻,会让学校斯文扫地、声名受损,说不定还会变成更直接的利益损害。因此,高校遇到像师生学术不端、无良教授潜规则女学生之类事情,第一个反应通常都是捂盖子、低调处理,强调内外有别,家丑不外扬。

厦门大学为什么会有一系列家丑的外扬?在很大程度上,要得益于这个学校有几个爱找茬、希望将是非曲直争个明白的学生或老师。这样的人,很容易被当成影响学校美好声名的“罪人”。批评校长享受就餐特权的谢灵和率先指责教授淫行的女博士生“汀洋”,就都挂有“心理阴暗”“神经病”的标签。

“神经病”们检举、批评校内人物,原本该走内部程序。但厦大诸事件,几乎都是通过社会公共网络发帖,将内部问题曝光。这么做,究竟是因为当事人刻意抹黑母校,还是因为“内外有别”的原则,让一些本该在内部举报、调查中解决的问题被忽略、压制,一拖再拖的结果?

以校长就餐特权和教授诱奸事件为例。若谢灵未说谎,其写信是在一年之前,所谈也算不上大问题,如果校长能以平和坦诚心态列举事实、做好沟通,恐怕不至于在一年后又被人张贴至外网。吴某的行径,按发帖者所言,已持续多年、关涉众多女生,恐怕也早有形迹表露,若能及早正视、整肃,或许就能于不动声色间赶走禽兽、只存衣冠,而不致任由学校声名与教师队伍整体被个别败类所累。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近些年来,国内知名高校都在花大力气打造“世界一流”和“百年老店”,强调大学精神、文化传承。然而,师德师风、校园文化与大学精神的塑造,靠拉标语、喊口号没多大用处,一味删帖、封堵“神经病”更可能造就危险的堰塞湖。“内外有别”的习惯思维下,如果忽略了大学该有的价值追求,缺少认真的内部检点与管理,则家丑必多,外扬难免。

但愿,厦大的“风月”有边,更为其他大学之鉴。

 

博文曝光的床照。

厦大官方微博发表的声明。

继厦门大学副教授谢灵写给校长的信被公开后,厦大再次成为舆论焦点。厦大博导吴春明被指猥亵诱奸女学生,而校方迅速作出回应,成立工作组展开调查,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高校为何频频出现这样的闹剧呢?希望调查结果能及早公布,还高校一片净土。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彦 江贝贝)昨日,一则关于“厦门大学博导诱奸女学生”的博文在网上疯传,有媒体详细报道指出,当事老师是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春明。昨日10时36分,厦门大学通过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学校接到举报材料后专门成立工作组展开调查,已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

【博文】

女生自曝遭教授诱奸

7月10日14:08分,网友“青春大篷车”一篇《对汀洋的声援———控诉厦门大学淫兽教师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附床照)》(以下简称《声援》)的长微博出现在网络上,一时间转发率高达上千,到昨日阅读量达到75000多次。博文中提到,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百越民族史研究会会长吴春明与女博士汀洋交恶已久,并指吴春明勾引女学生一说非空血来风。文中披露,吴春明以科研经费开房,常去的幽会地点是明发广场附近的酒店,随文附上了吴春明在酒店裸露上身的酣睡床照。

该篇博客的作者自称是受害者之一,此次声援是因为同系的“汀洋”早先揭露出此事。早在6月23日,“汀洋”就在微博上发布了《厦大考古女生尤其要注意保护自己》一文,当时虽未指名道姓,但一石激起千层浪。文中强调,考古女学生会到野外长期考古发掘,这时候切忌与男老师夜晚单独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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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均不回应采访要求

“汀洋”的微博资料显示,注册时间为2010年6月12日,专业为厦门大学考古专业,生日为1980年10月10日。“汀洋”置顶了一条微博称:“如果因为干预揭露其黑暗、对抗其淫威,而被加上‘神经病’头衔,我愿意承担。”

“青春大篷车”注册微博时间是6月26日,到目前仅发15条微博,除了7月10日的“控诉”之外,其他均为转载的微博,其微博资料显示为厦门大学人文学院。

昨日中午,记者通过私信向两名博主留言,均未获得回复。

不过,昨日14时,“汀洋”更新微博说:“作为在厦门大学求学多年的学生,我对厦大是有深厚感情的。我及声援我的女学生们所针对的只是吴春明教授一人的淫兽行为,与厦门大学整体无关。看到一些网友将愤怒转向厦门大学及厦大的领导老师们,我们这些女学生都对此表示担忧,希望大家能跟我们一起抵御淫兽而不是我们深爱的厦大。”

此外,记者多次致电另一当事人吴春明,电话均被挂断。

【厦大历史系】

老师不愿意多谈

据了解,前天,厦大历史系教授委员会、系务会向全系教师发送了一封信函称,作为基层教学与科研单位,历史系系务会、教授委员会并无调查本系教师操守、行为之权,只能等待上级领导部门展开调查,做出结论。该信中厦大历史系提请学院党政、院教授委员会及学校相关领导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对吴春明教授所涉事件开展调查,以给包括吴春明教授在内的历史系师生一个“说法”。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厦门大学历史系主任、系教授委员会主任鲁西奇教授,鲁西奇对网上发表的帖子不太愿意多说。

记者又联系了厦大历史研究所所长王日根老师,他表示自己不是教授委员会成员,不是特别清楚情况。记者请他介绍几位委员会成员进行采访,他表示人在外面,不方便查找电话。

【厦大】

成立工作组展开调查

学生印象

他对待学术严谨

爱喝酒一喝就醉

“很震惊,不相信我们的老师是帖子中称的这种人。”一名与吴春明接触过三四年的厦门大学考古专业的学生告诉记者,吴春明对待学术很严谨,对待学生们是刀子嘴豆腐心。这位同学说,他跟吴春明去过广西、湖北、武夷山等地考古,一般都是10多个学生一起,男女分开住宿,即便是住在农家的大房子里,也是男女分房,很少有学生和老师独处的时候,他认为帖子没有说服力。

该同学还说,吴春明爱喝酒,一喝就醉,帖子中的照片可能是通过其他渠道拍的,并不能证明吴春明和发帖人的关系。

此外,知情人告诉记者,昨天有同学给吴春明打电话说了此事,吴春明非常恼火,同学建议他走法律途径,但吴春明表示会自己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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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可能是涉世未深,我总觉得有的姑娘自己当时也是懵的,等成了事实才万般后悔,愿意站出来的勇气可嘉,不愿意也无可厚非,感同身受不了,也不能完全理解她们,但愿她们能得到公正。

●女学生因分数不够或竞争原因而与导师发生关系是很常见的,大部分在毕业前一直保持性关系,有的甚至留校任教而继续保持关系。少数曝光出来的,大都因为导师未满足某种要求或某种利益,或者有男友了想中断而不能。导师和学生都有责任,你叫什么屈?

●你求学时代可以“长期被诱骗”而与导师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他日走上工作岗位一样会为了涨工资、升职而“长期被诱骗”与上级领导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潜规则是双向的,别告诉我潜规则是诱骗。

律师说法

保留证据很重要

看了网上两位女生发的帖子,福建省金海湾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志宁律师表示,诱奸是诱骗异性与自己性交,刑法上没有该罪名。从行为特点上说,强奸表现为使用暴力,使被害人不能、不敢反抗,明显是违背妇女意愿而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但诱奸一般表现为对被害人进行欺骗诱惑,使被害人自愿发生性关系。所以,强奸与诱奸有明显的区别。

根据网上两位女生的说法来看,定强奸罪名的可能性比较小。但是如果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的,则会构成猥亵妇女罪。但从女生的说法来看,定猥亵妇女罪的可能性也很小。可以说,按照网络上提供的信息,估计没有办法定罪。不过,最终定下什么罪名,还要看保留的证据,如人证、视听资料如视频或照片、物证如被撕毁的衣物、精液等。

至于报警的话,则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确定,如果确实有部分女生在发生性关系时是明显违背自己的意愿并被采取暴力或其他方式所胁迫的,可以强奸罪进行报警,如果是被强制猥亵的,可以强制猥亵妇女罪进行报警。

相关链接

校园桃色新闻

●2001年7月21日12时,河南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的老师李某将自己教的女学生李珍(化名)带回到自己住处,给其喝下内有“三唑仑”的水,然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并将全过程用摄像机录下。最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音乐系原系主任、教授李云鹤,利用职权以“上大学”及“毕业分配”等相要挟,多次强奸一名在校女大学生。经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李云鹤有期徒刑3年。

●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崔哲浩,邀女学生外出喝酒时,趁机在酒里下药,将女学生迷奸,一审法院认定其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江西南昌某民办高校体育老师暴力强奸12岁女生,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10年6月,合肥某门户论坛上出现一则题为《孔老师与900个男学生不得不说的故事》的帖子。该帖子声称,合肥某中学一个名为“孔菲艳”的女老师诱奸了900名男学生,“诱奸门”一词即来源于此。后经多方查证,帖子所述事件纯属捏造,众多社会有识之士对发帖人的不良行为表示严厉谴责。

本报特约评论员姜泓冰

厦大诸事件,几乎都是通过社会公共网络发帖,将内部问题曝光。这么做,究竟是因为当事人刻意抹黑母校,还是因为一些本该在内部举报、调查中解决的问题被忽略、压制,一拖再拖的结果?

不知为什么,厦门大学近两年时不时就会有风月案发、家丑外露。

从一位女教授忘年恋引发的纠葛纷争、前副校长因婚外情被妻子泼硫酸,到不久前的女教授谢灵炮轰现任校长朱崇实“在教师食堂就餐享特权”、校长则以女教授“学术不端”回击事件,再到最近这两天,有厦大女生发帖揭露该校历史系教授吴春明诱奸多名女学生。

仅以常识计,在我们的社会环境中,若非出于愤怒与痛恨,很少会有受害女生不惜现身说法,主动站出来公布证据,揭发导师的性侵与骚扰行为。厦门大学在事件曝光后,第一时间宣布中止吴的研究生导师资格,根据举报材料展开调查。这样迅速而鲜明的表态反应,也显示该教授丑闻断非空穴来风。然而,即便这位“特聘教授”真如学生网帖中指控的那样,是“将诱骗女生当成毕生事业”的衣冠淫兽,也与之前曝光的一些中小学教师猥亵诱奸学生不同,更多是道德败坏而难以法条定罪。

一所知名高校,不是在学术与育人上取得傲人成就,而是时时因风月、家丑进入大众视线,本身大概就算得上一种丑闻,会让学校斯文扫地、声名受损,说不定还会变成更直接的利益损害。因此,高校遇到像师生学术不端、无良教授潜规则女学生之类事情,第一个反应通常都是捂盖子、低调处理,强调内外有别,家丑不外扬。

厦门大学为什么会有一系列家丑的外扬?在很大程度上,要得益于这个学校有几个爱找茬、希望将是非曲直争个明白的学生或老师。这样的人,很容易被当成影响学校美好声名的“罪人”。批评校长享受就餐特权的谢灵和率先指责教授淫行的女博士生“汀洋”,就都挂有“心理阴暗”“神经病”的标签。

“神经病”们检举、批评校内人物,原本该走内部程序。但厦大诸事件,几乎都是通过社会公共网络发帖,将内部问题曝光。这么做,究竟是因为当事人刻意抹黑母校,还是因为“内外有别”的原则,让一些本该在内部举报、调查中解决的问题被忽略、压制,一拖再拖的结果?

以校长就餐特权和教授诱奸事件为例。若谢灵未说谎,其写信是在一年之前,所谈也算不上大问题,如果校长能以平和坦诚心态列举事实、做好沟通,恐怕不至于在一年后又被人张贴至外网。吴某的行径,按发帖者所言,已持续多年、关涉众多女生,恐怕也早有形迹表露,若能及早正视、整肃,或许就能于不动声色间赶走禽兽、只存衣冠,而不致任由学校声名与教师队伍整体被个别败类所累。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近些年来,国内知名高校都在花大力气打造“世界一流”和“百年老店”,强调大学精神、文化传承。然而,师德师风、校园文化与大学精神的塑造,靠拉标语、喊口号没多大用处,一味删帖、封堵“神经病”更可能造就危险的堰塞湖。“内外有别”的习惯思维下,如果忽略了大学该有的价值追求,缺少认真的内部检点与管理,则家丑必多,外扬难免。

但愿,厦大的“风月”有边,更为其他大学之鉴。

网友爆出的床照

东南网7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梁静)昨日上午,厦门大学通过官方微博发表了一则声明。

这则声明的背后,是厦门大学历史系博导、教授吴春明,因师德师风问题被匿名举报。历史系主任鲁西奇教授表示,不想对此事做任何评价,因为“性质非常不好”。

目前,事情真相仍有待调查。

6月18日 一条微博隐晦指责

针对吴春明的举报,网络上此前已有传言。6月18日,一个叫“汀洋”的微博,发表一份《考古系女生防兽必读》的文章。

这篇476个字的微博链接文章,分为三个小部分。第一部分,告诫女生切忌与男老师夜晚单独外出;第二部分称,淫兽教师经常挑选性格温顺的外地女生下手;第三部分,称淫兽教师会以指导论文为由,制造二人独处机会,伺机上下其手,事后以毕业工作保研保博为名,或利诱或威逼。

文章中并没有指名道姓“吴春明”三个字,但“汀洋”在6月25日回复某个网友时说:如果你是女生,不介意往火坑里跳,就来厦大考古当吴春明的学生吧!

从微博上看,“汀洋”是吴春明指导的博士生,和吴春明之前已有矛盾。“汀洋”的微博里,明确提到吴春明三个字的有14条,从6月17日起至今,均为表达对吴的不满,甚至曝光吴春明妻子的升迁信息。

但起初,“汀洋”并没有在微博里指责吴春明的“师德师风”,主要是在学术或其它方面,比如吴不允许“汀洋”在网上发布电子书,“汀洋”说吴骂她是神经病等。

导报记者试图与“汀洋”取得联系,但对方未理会。

7月10日 一篇博客指名曝光

真正让吴春明被推成网络焦点的,是7月10日,一个名为“青春大篷车”的博客,发表《对汀洋的声援》,对吴春明的“师德师风问题”指名道姓,配发“床照”。“青春大篷车”自称也是吴春明的学生,既是受害者,又是事件的知情者之一,“吴春明教授作为我的导师,以各种理由迫使我与其保持长时间的暧昧关系”,“汀洋”“与我的经历如出一辙”。《声援》的内容和“汀洋”的微博表述有相似之处,成为一个“解释版本”。文中称,吴春明先挑选老家在外地、温顺听话的女学生,“借口报账、会务等杂事制造更多接触机会”;“其间伺机借口严厉批评,脾气顺服便展开下一步行动”,“施以‘捧杀’、‘恩威并重’等伎俩”;“对于顺服的女生,便在众人面前大肆表扬和赞美”。

或者,“承诺发表该女生文章到某刊物,利用反复修改文章的方式增加接触机会,假意关心女学生的家庭状况、生活条件、感情状况等,并以‘我们是师生,也是朋友’拉近距离,进而甜言蜜语,诱导女生”。

“青春大篷车”说,吴得手后会施以小恩小惠,比如推荐发表论文、保研、发放补贴,“多数女生事后只敢怒不敢言”,但“不止一人因为受到吴春明的摧残,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精神恍惚,有的甚至割腕自杀”。

为了证实自己的举报,“青春大篷车”称自己掌握了证据,包括QQ证据,解释吴“钟爱QQ聊天,污言秽语,不堪入目”,并详细说出吴春明常去约会的酒店,“将连同其他证据,一并交由相关部门”。

博客里,贴出了一张吴春明闭眼独自躺在酒店床上的照片,可以看出这是一张单人床,吴似乎已经熟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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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 一封信致历史系教师

在微博和博客传开后,厦大历史系采取审慎的态度。7月11日,一封厦大《历史系教授委员会、系务会联席会议致全系教师的信》也传上网络,已证实信为真实。

信中表示,针对吴春明教授所涉事件,经历史系主任、系教授委员会主任鲁西奇教授提议,历史系教授委员会、系务会联席会议协商表决,决定:

中止吴春明教授在历史系教授委员会履行职责,直至上级领导部门对其所涉事件做出结论。

提请学院教授委员会中止吴春明教授在学院教授委员会履行职责,直至上级领导部门对其所涉事件做出结论。

提请学院党政、院教授委员会及学校相关领导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对吴春明教授所涉事件开展调查,以给包括吴春明教授在内的历史系师生一个“说法”。

作为基层教学与科研单位,历史系系务会、教授委员会并无调查本系教师操守、行为之权,只能等待上级领导部门展开调查,做出结论。

不过,这封信在有些媒体的解读里,变成了“院系倒逼校方给说法”。

昨天,历史系主任、系教授委员会主任鲁西奇教授已不想对此事做任何评价,因为“性质非常不好”。另有消息说,对吴春明猥亵诱奸学生行为的匿名举报此前就已多次出现过,不过由于没人真正站出来说话,最终事情都没有处理结果。

昨天,导报记者尝试致电当事人吴春明教授,不过电话很快被挂断。

声明

昨天上午10:36,厦门大学官方微博发表声明,全文如下:“我校已收到有关历史系吴春明教授师德师风问题的匿名举报,学校在接到举报材料后立即成立专门工作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展开调查。

调查期间,已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

我校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其人

厦门大学官方网站的资料显示,吴春明,男,1966年出生,本科、硕士、博士,均是在厦大学习,现任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考古学与博物馆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他是厦大考古学的最权威人物、活招牌,头衔还有: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国际良渚研究中心(浙江)等客座研究员及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客座教授,中国民族学会汉民族研究会理事、中国百越民族史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

他曾先后主持的国家级研究课题有“教育部八五社科规划项目——先秦两汉时期东南沿海地区考古学文化研究”、“教育部九五社科规划项目——福州城市考古研究”、“教育部十五规划项目——环中国海沉船与海洋考古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五规划项目——闽台土著民族关系史与南岛语族起源研究”。

声音

昨天,在一个厦门大学毕业的考古学生群里,有122名曾经毕业于厦门大学历史系的学生,认为吴春明不会有所谓的师德师风问题。“我们学考古的,这一届才10多个人,只有4个女生,吴老师除了上课以外,跟我们都没有过多接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生说,她在本科阶段是吴春明的学生。

三四名吴春明带过的硕士研究生,也不相信网上的传言是真的。

但是,也有一名毕业十几年的学生回忆说,早在进校之初,她就听师兄师姐说过吴春明与女学生有染的事情。

她说,当年她一入学就听过这种传闻,这种事情大家都传嘛,就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反正师兄师姐们都是这么讲。

厦门日报讯(记者 佘峥)厦门大学昨天发表声明表示,已经针对该校历史系吴春明师德师风的匿名举报展开调查,“调查期间,已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收和指导研究生。”

厦大说,厦大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控诉文网上被疯传

历史系要求学校调查

7月10日,@青春大篷车在新浪微博上发表长文《对汀洋的声援——控诉厦门大学淫兽教师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以下简称《声援》),在网上被疯传。

昨天有媒体报道了厦大历史系“倒逼”学校调查吴春明——7月11日,厦大历史系教授委员会、系务会向全系教师发送了一封信函,表示决定终止吴春明在历史系教授委员会履职,直至上级领导部门对其所涉事件做出结论。

该信函还说,厦大历史系提请学院党政、院教授委员会及学校相关领导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对吴春明教授所涉事件开展调查,以给包括吴春明教授在内的历史系师生一个“说法”。

厦大已成立调查组

发帖女生疑为历史系硕士

事实上,本报的消息来源说,7月10日晚,@青春大篷车在微博上晒出长文后,校方已经成立调查组调查,学校纪委介入。不过,除了昨天早上发表的公开声明,校方以正在调查为由,拒绝透露更多消息。

本报的调查初步理清的思路是:《声援》是从@青春大篷车的微博中发出,博文中提及的“对汀洋的声援”中的@汀洋,曾是厦大历史系博士生,她的导师是吴春明,两人交恶已久,@汀洋在6月17日的微博中主动爆料说:“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吴春明教授经常提到的‘神经病’女学生就是我。”

7月10日,@青春大篷车发表《声援》一文,表示自己是在厦大历史系考古专业求学多年的学生,文中叙述了吴春明“以各种理由迫使我与其保持长时间的暧昧关系”等违背师德师风行为。

不过,本报的消息来源说,从目前调查掌握的信息看,@青春大篷车疑是厦大历史系硕士研究生毕业,但是,她的导师并非吴春明,目前尚不知是否如《声援》所说的“此事件中有不止一位女生受到伤害”。

被指控教授

以水下考古研究而闻名

资料显示,吴春明1966年出生,本科、硕士和博士均在厦大就读,现任厦门大学历史系特聘教授、考古学与博物馆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在学术界,吴春明以东南考古和水下考古的研究而闻名。

@汀洋昨天14:07发帖表示:“作为在厦门大学求学多年的学生,我对厦大是有深厚感情的。我及声援我的女学生们所针对的只是吴春明教授一人的淫兽行为,与厦门大学整体无关。”

人民网北京7月12日电 厦门大学今日就厦大博导被指诱奸多名女生发表声明,表示已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

声 明

厦门大学 发布于2014年7月12日 10:36

我校已收到有关历史系吴春明教授师德师风问题的匿名举报,学校在接到举报材料后立即成立专门工作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展开调查。

调查期间,已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

我校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厦门大学

2014年7月12日

厦大博导被指诱奸多名女生 所在院系让校方给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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