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借用”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储物?违法!
| 2024-08-15 17:17: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惠萍 |
执法人员现场开展普法教育。 东南网8月14日讯(通讯员 张顺德)近期,三明高速执法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桥涵巡检时,发现泉南高速公路葛州二桥桥下空间堆放大约1100立方米的竹子和原木,存在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走访调查。经过调查发现,堆放物品为附近的竹木加工厂所需原材料,该厂负责人称:因近期加工厂临时停产,原有场地已无法满足原材料堆放需求,见桥下土地平旷,于是“借用”桥下空间当仓库堆放材料。 现场,执法人员向厂家负责人普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高速公路桥下空间管理的规定以及堆放物品存在的危害。加工厂负责人表示将立即开展清理工作,但由于堆放物品量较大,确实找不到临时堆放地点,请求执法人员多给一些整改时间。考虑到小微企业经营困境,执法人员情法相济,结合现场堆放情况,给予当事人半个月的履行期限,同时要求负责人加强清理工作现场管理,避免引发火灾和损害桥墩。 8月12日,执法人员再次巡查时,该桥下空间已恢复原状。执法人员随后联系养护部门增设隔离栅,防止桥下空间占用。 |
相关阅读: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