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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福建如何走?

2014-06-23 09:38:18  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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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公平共享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福建农林大学教授、博导 郑庆昌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的首要任务,贯穿于整个《规划》之中。为什么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推进人的城镇化,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最大特点和亮点。同全国情况一样,我省人的城镇化滞后于土地的城镇化、城市空间扩张的城镇化。进城务工家庭的“两半人”现象——一半在城市打拼、一半留守在农村,严重影响了进城务工家庭的民生幸福,也给城市和谐稳定埋下隐患。

农业转移人口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关系到城市未来发展的劳动力供给和人口集聚。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仅是公平对待农业转移人口,更是城市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规划》提出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两个指标,不仅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存量的问题,也有增量的问题;既要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生根、安居乐业的问题,又要让没落户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共享城市化的成果、逐步享有城市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不仅涉及农民工的市民化、城中村村民的市民化,同时还涉及农业人口就地城镇化的问题。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事关城乡的统筹发展,攸关新型城镇化的成败,需要顶层设计、需要凝聚共识、需要改革突破。推进哪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让农业转移人口公平公正地享受城镇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全面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实现经济立足、社会接纳、身份认同和文化交融。推进哪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从城乡一体化发展、增进城乡居民福祉的战略高度来统筹,既要考虑城市综合承载力、差异性和可持续发展,又要尊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愿与需求。

《规划》提出着力解决“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城镇间异地就业人员和城区城郊农业人口”的市民化问题。当前,城中村、城郊村“半城市化”人口的市民化不容忽视。城中村村民的居住环境、就业能力、社会保障水平、文明素质等与市民有较大差距,村民利益诉求多元复杂,要解决村民上楼进小区后,如何真正融入城市的问题。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仅要解决存量问题,还要带动增量。目前外省农民工流入呈现放缓甚至回流的现象,做大增量,潜力在于就地城镇化。努力培育发展中小城市、做强县(市)城关和重点小城镇,推进农业人口就地市民化,是方向选择,也是现实路径。如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个系统性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面,根本在于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

——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户籍问题,是制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前提。《规划》提出把“居民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作为户口迁移政策的基本依据,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农业转移人口”。“除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合理设置落户条件外,其他地区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质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规划》提出“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向本地户籍人口提供转变为向常住人口提供”,让在城镇就业居住但尚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随迁子女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住房保障等。

——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农业转移人口的成本支出,关系到城镇公共服务的提供和配置,关系到公共服务的数量与质量问题。《规划》提出“建立政府、企业、个人成本分担机制”,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支出的省、市、县,以及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合理分摊问题,增加对吸纳外来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市县的财政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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