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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制定《清新福建文明旅游行动方案》

2014-07-19 15:47:28  来源:福建文明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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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文明委和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关于文明旅游的一系列部署,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清新福建文明旅游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旅游景区(点)文明行动

1、加强景区(点)自身建设。景区(点)作为文明展示的窗口之一,要以争创文明风景旅游区为载体,扎实开展文明旅游行动。住建、旅游、农业、林业、水利、宗教、文化等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管,加大投入力度,协调帮助景区加强软硬件建设,注重改善硬件环境,配套服务设施。要提升管理质量,建立培训机制、激励机制,围绕文明旅游,落实职能要求和相关标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管理,提升队伍素质。大力加强安防和预警,安全设施与措施到位,建立景区游客流量监测系统建设,实行动态监测和实时分流,缓解高峰期景区过度拥挤问题;此外,现场根据客流动态调节服务力量,减少服务窗口等排长队现象。

2、开展诚信经营服务。坚持以游客满意为目标开展诚信经营服务活动,旅游购物场所规范经营,秩序良好,明码标价,坚决杜绝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和拉客宰客、假冒伪劣商品出售等欺诈行为。加强从业人员服务技能、文明礼仪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优化管理、文明服务,规范服务,以自身文明带动旅客文明;强化便民服务,为旅游提供景区游览信息、气象预报、应急药品、咨询。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定期进行游客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

3、建立文明督导制度。景区工作人员要做好文明引导和文明礼仪宣传,加强对游客的教育引导,把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工作做到位、做到人,及时提醒、劝阻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建立文明督导员制度,落实好景区导游的讲解服务、文明督导一岗双责制度,负责景区旅行途中全程督导,对不文明行为重点追溯游客本人和导游双向的责任。各景区要建立文明旅游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文明出游主题志愿服务;要大力培育文明导游、旅游者,发挥榜样带动作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生态出游、绿色消费。

4、依托景区(点)资源加强宣传。景区、景点是游客集中地,也是文明行为的易发地,要充分依托展板挂图、电子屏幕、广播电视等,播放旅游宣传片、微电影,展示文明旅游公益广告、标语,要在景区(点)醒目位置张贴发放《文明旅游倡议书》、《文明旅游提醒》和言行文明、食宿文明、交通文明、观光文明、娱乐文明等方面注意事项的文明旅游宣传资料,并通过景区开通的网站、微博、微信等加强旅游景区宣传和温馨提示,大力宣传文明公约、文明旅游提醒语,在景区出入口、草坪、售票窗口、旅客休息区等醒目位置设有与周边环境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和道德格言,让旅客时时处处感受到文明出游的浓厚氛围,将文明旅游意识转化为民众自觉行动。

(二)文明行业创建行动

1、开展文明旅行社创建活动。旅游部门联合文明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文明旅行社”评选,评选范围为我省内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各类旅行社。以加强“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行业价值观为重点,以安全教育到位、诚信经营、经营条件良好、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服务质量优质、旅游合同完备、劳动合同签订规范、游客满意等内容开展评选。

2、开展“文明饭店”创建活动。饭店是游客的集散地,是旅游过程中重要一环,经信、旅游、文明等部门在全省的所有星级饭店中开展“文明饭店”评选活动。以加强“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行业价值观为重点,以安全设施与措施到位、诚信经营、宾客文明、服务优质、健康环保、管理科学、游客满意等内容,开展评选活动。

3、加强行业自律。旅游部门依据《旅游法》,制定完善相关管理规章和制度。各旅游行业协会要做好旅游企业的宣传发动和参与实践工作,强化行业自律监督互助,促进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向旅游市场主体自我管理转变,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旅行社坚持对游客开展行前教育,让游客熟悉目的地的法律法规、风土人情及特殊禁忌。要规范旅游合同,增加文明旅游承诺保证相关条款,将《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作为旅游合同附件,在游客报名参团时一并签署;导游、领队以身作则,让文明的言谈举止成为游客学习的标杆,及时发现和制止游客不文明行为。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在导游资格考试、日常培训和年度培训考核中纳入文明旅游相关内容。

4、加大联合监管力度。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从业人员等,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建立诚信信息查询平台,健全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违规登记制度和公开查询制度。通过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优化保障条件、提供优质服务,影响和带动游客文明旅游。旅游部门要建立投诉热线,畅通举报渠道,完善监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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