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首部《慈善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开启依法治“善”的时代

2016-04-25 07:40:3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善款装入透明“口袋”

“慈善机构的生命线在于公开透明。”叶家松说,看住、用好善款和规范慈善行为既要靠慈善组织自律,又要靠严管。而自律和严管的主要途径是信息公开。

新出台的《慈善法》明确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对象、内容和程序。“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

“我们慈善组织接受的是社会捐赠款,除了要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审计机关、媒体等监督,更要接受捐赠人的具体监督和咨询,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捐赠意愿和捐款的使用方向,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开透明,这既是增强我们社会公信力的关键,又是考验我们运作能力的内容。”叶家松说,“这要求我们要更规范和完善善款筹募行为、项目运作行为、检查评估行为和公示公开行为。”

对公益慈善组织而言,除了提高公信力,专业性也不容忽视。只有专业,才能让慈善更持久。

“慈善要依靠更多专业人才,才能走可持续性发展之路。”叶家松坦言,慈善事业需要有更多的有商业经验、有政府管理经验、有资产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士能够加入。

“法律最大的生命在于落实。”叶家松说,随着各项体制改革、税收优惠真正落实,一定能构建一个更加规范的环境,让捐赠者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更多的尊重,让求助的人能够有章可循,让欺诈行为受到惩处,让正能量得到更好弘扬。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