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福州通报3起腐败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6-07-04 06:56:2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赵锦飞 通讯员 张文) 近日,福州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腐败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闽侯县公安局原主任科员陈坚为其儿子超审批操办婚宴并违规收受礼金。2016年4月17日,陈坚在组织的多次提醒下仍超审批操办其儿子婚宴,并邀请其下属、管理及服务对象35人,违规收受礼金计3.85万元。5月27日,经闽侯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给予陈坚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其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按副主任科员安排,对其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予以上缴;对县公安局存在履行党风廉政监督责任不力的分管领导干部予以廉政责任谈话。

永泰县北斗农场场长刘昌木、支部副书记林仕煌、会计刘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未经有关部门核准,擅自研究为在岗管理人员发放补贴和奖金。2013年至2015年期间,共计违规发放领取各类补贴和奖金54853元。这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领取的补贴和奖金。

闽清县委农办原主任、金沙镇原镇长方实熙,先后担任金沙镇镇长、县委农办主任期间,收受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好处费共计33万元;违规发包已封闭的金沙“长龙架”林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3万元,方实熙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目前,方实熙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