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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2016-12-01 07:46: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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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16年11月27日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

现将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工作情况和今后建议,向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如下。

五年来工作情况

过去五年,是福建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成绩,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纪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从根本上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就必然要求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把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省纪委积极协助省委制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责任制省级检查暂行办法、深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等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履行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每年协助省委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突出问题导向和责任追究,以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两个清单”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提高了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连续两年组织设区市党委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向省纪委全会书面述廉述责,并接受省纪委委员评议。通过召开省直单位座谈会、到市县调研督查、对工作薄弱单位走访约谈、开展“一案双查”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强化问责追责工作。全省共对2837名领导干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其中厅级干部20人、处级干部364人。

(二)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明纪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省纪委认真贯彻王岐山同志来闽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出台十条贯彻措施,制定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具体意见。在全国率先研发启用“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对各级纪委监督执纪进行实时督导。建立健全谈话提醒机制,全省共开展谈话函询26386人次,其中对省管干部谈话函询873人次。严明政治纪律,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惠企政策执行、生态省建设、安全生产、防抗台风等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全面推行检举控告类初信初访件办理“零暂存”,促进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到位,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省到中央纪委、省纪委上访人数和重复信访量同比均大幅度下降。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抓好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举办新任厅级干部廉政专题研讨班,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撰写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开展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系列警示教育活动,汇编严重违纪省管干部忏悔录;发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等新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挖掘宣传八闽勤廉人物事迹和传统家规家训,大力弘扬廉政文化。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惩治这一手要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规范线索处置,对历年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强化不敢腐氛围。五年来,共受理信访举报218467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174068件(次);立案31241件,其中厅级干部案件79件、处级干部案件1082件;结(销)案件3148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91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264人。严肃查处了黄晓炎、陈炎生、舒展、陈文广、卢增荣、李栋梁、郑云峰、徐铁骏等严重违纪案件,在全省形成有力震慑。改进纪律审查方式,突出执纪特色;加强执纪审理,做好申诉复查工作;加强执纪审查场所规范化建设,严格依纪依规,全省纪律审查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及时通报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天网”行动,着力追逃追赃,全省共追回涉嫌外逃人员94名,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5名,我省4名“百名红通人员”中已有3名归案。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和流域水环境整治等专项监察,推进行

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探索重点领域不能腐机制,对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进行有效规范,推动权力运行网上公开从土地出让扩展到政府采购、矿业权出让、保障房配置、惠企惠农项目资金管理、科技项目申报及奖励评审等领域。

(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生命线,作风建设事关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事关国家发展大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点成线、以点带面,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组织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禁止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私人会所及高消费餐饮场所暗访、违规公款购送月饼情况督查、省直单位机关食堂治理、高尔夫球场所摸查等专项工作。十八大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70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87人,其中厅级干部20人、处级干部276人,省纪委通报、曝光58批245起典型问题。坚持倒查问责,全省共18家单位和1049名党政领导干部因所管辖范围内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开展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督机制。坚持制度规范,制定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办法,推动出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配套制度36项。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督查,着力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省共查处2501件、处理3898人。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全省共立案336件,党纪政纪处分466人,问责703人。

(五)注重发挥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省纪委积极配合中央第九巡视组对福建的巡视工作,协助省委认真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有序转办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着落。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土地出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裸官”、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等五个专项整治。协助省委制定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紧扣“六项纪律”,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政治巡视。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专项巡视,巡视的针对性、灵活性更强,巡视节奏和频率明显加快。五年来,共完成15轮、对224个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实现对全省巡视对象的全覆盖,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497条。建立省委“五人小组”在每轮巡视后听取汇报制度,用好巡视成果。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已立案审查厅级干部22名、处级干部242名。加强省委巡视机构建设,增设2个巡视组,省委巡视办列入省委工作机构序列。协助省委制定《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全面启动市县两级党委巡察工作,推动巡视监督向基层延伸。

(六)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就是要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保障纪委更好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省纪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纪检体制改革的部署,制定、落实《福建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重点围绕“两责任”“两为主”“两覆盖”,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改革试点,由省纪委主要领导挂钩指导漳州试点工作,有关做法被中央改革办刊发交流;出台线索处置和重要案件向上级纪委报告的有关规定,对重要特殊案件试行异地办案,探索监督和执纪分开。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求,协助省委制定《设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省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建立县级纪委书记任免职备案制度,严把县级纪委书记入口关。按照省委《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设立40家派驻纪检组,实现对119个省一级党政机关等单位的全覆盖。推进市县两级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

(七)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记“忠诚干净担当”,扎实开展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围绕主责主业,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大幅度精减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工作分工,采取遴选、交流、选调等方式优化队伍结构,执纪监督力量得到全面加强。深化政策法规研究,协助省委做好重要法规起草,围绕中心任务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加强学思践悟,推动工作创新。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完成对设区市一级纪委的内部巡察全覆盖,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借款、出借资金和融资担保等专项清理,强化内部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加强机关党建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46个集体、24人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

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中央纪委和省委直接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组织有效履行主体责任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社会各界有效监督的结果,是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的结果,也是历届省纪委接续努力、各级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辛劳付出的结果。

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要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五抓五看”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应尽之责。必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由过去只盯着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转变为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要坚持用纪律这把尺子去衡量党员干部的言行,依纪监督、从严执纪,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要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谈话函询、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等为抓手,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尊崇党章、严明纪律,靠改革、靠创新。要不断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等各方面制度,使制度铁笼越扎越紧,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体制机制的制度保障。必须坚持人民立场,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五年来,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主要表现在: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四种形态”认识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抓得不紧;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四风”和腐败现象仍需下大力气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一些基层单位依然突出;强化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办法还不够多,需要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有的执纪不严、问责不力,有的作风不实、律己不严,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期。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紧紧

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定不移正风反腐,深化标本兼治,推进建章立制,创新体制机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着力优化政治生态,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坚强保证。

(一)聚焦管党治党,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强化担当的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完善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等“三个清单”做法,探索、推进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促进各级党组织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和能力。

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都要坚决追究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二)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各级党委要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各级纪委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地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全党令行禁止。

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要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查处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工作流程,推进信访举报件办理标准化制度体系建设,深化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工作,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切实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干部,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要求,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对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要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项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维护民主集中制,保证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要在监督标准上严格起来,敢于同形形色色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风

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推进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要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抓出习惯,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继续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明察暗访和通报曝光,既严肃查处面上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又注意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使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好作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配套制度。健全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序参与,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让“四风”问题无所遁形。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要严肃批评,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把压力传导到县乡、把责任压到基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落实《关于2015-2020年度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助推精准扶贫的工作意见》,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救济物资、截留私分扶贫款项、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四)坚决惩治腐败,深入推进标本兼治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党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腐败。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要按照党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续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改进纪律审查工作。要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落实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和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建立监督、审查、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坚持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审查,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

织密追逃追赃国际“天网”。继续发挥省市县三级追逃追赃协调机制作用,开展“天网”行动,做好调查、收集信息和线索等基础工作,有效拦截企图外逃的腐败分子,盯住重点案件,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彰显“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强决心,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

推进建章立制。坚持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围绕发生的腐败案例查找漏洞,吸取教训、完善制度,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进一步推动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强化党内监督,促进权力正确行使

落实党内监督职责。各级纪委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重点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确保党章党规党纪有效执行,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审慎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配套,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加强巡视监督。要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更好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进一步健全巡视工作机制,创新巡视方式方法,拓展巡视监督内容,高质量完成新一届省委任期内的巡视全覆盖任务。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建立巡视督查制度,组织开展巡视“回头看”,巩固巡视成果。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推动巡视监督向基层延伸,形成上下联动的巡视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

强化派驻监督。各级纪委要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派驻纪检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派驻纪检组要明确职责定位,牢固树立“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的意识,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真正起到“探头”作用。完成市县两级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各级党委(党组)要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加强机关纪委建设。

(六)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抓牢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增强“四个自信”,坚守真理、坚守正道、坚守原则、坚守规矩,做到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

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持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促进党员干部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党纪的良好习惯。深化警示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充分运用古田会议精神、谷文昌精神等红色资源,深入挖掘、宣传八闽勤廉人物事迹和传统家规家训,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浓厚氛围。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带动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好转。

(七)抓好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

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各级纪委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正确认识形势和任务,突出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四转一强”,强化责任担当,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巩固拓展改革成果,提升监督执纪水平。带头尊崇党章,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做党章党纪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加强学思践悟,提升党性修养,增强“四个自信”。落实设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着力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要坚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等制度,联系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以适应党风廉洁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需要,把握工作主导权。进一步发挥纪委委员作用。

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关心爱护,又要从严要求。改进干部管理和选拔方式,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系统“两个责任”,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健全内控机制,完善内部巡察等监督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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