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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2018-10-08 07:53:04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赵舒文  

四、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市和农村环境更加宜居;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持续推进并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具体指标。到2020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浓度进一步下降,臭氧浓度升高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福州、厦门空气质量在全国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保持前列。全省12条主要流域水质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并持续向好,小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0%以上,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2%左右(面积比例达到81%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66%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不超过2015年的排放水平,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减少4.1%和3.5%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通过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确保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美丽新福建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推动环境增容。坚持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并重,不断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实现分子减量;统筹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实现分母增量,不断扩大环境容量。

--强化问题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不断取得新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突出改革创新。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兼顾、系统谋划,强化协调、整合力量,区域协作、条块结合,严格环境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和能力保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注重依法监管。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推进全民共治。政府、企业、公众各尽其责、共同发力,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企业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

五、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节约优先,加强源头管控,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全面节约能源资源,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一)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结合闽东北、闽西南两大经济协作区建设,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评,重点推进福州新区、古雷和湄洲湾石化基地,及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2018年内全面完成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下流域综合规划和规划环评。

严格控制在闽江、九龙江、敖江、晋江、汀江、龙江以及木兰溪、交溪等“六江两溪”沿岸、全省各城市建成区布局环境风险项目。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同时,各地要组织对“六江两溪”沿岸、城市建成区相关区域的冶炼、水泥、石油化工、印染、造纸、制革、电镀等行业进行全面排查,2018年年底前制定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开。集中整治工业园区、高新区等,整合一批规模小、布局散、产业层次低的园区,对未按要求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园区及企业限期进行达标改造;推进水泥、造纸、玻璃等资源依赖性较强、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加快推动产业绿色转型;继续化解过剩产能,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加大钢铁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全省新建钢铁、火电、水泥、有色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在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生态农业、绿色农业、智慧农业发展。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加强科技创新引领,着力引导绿色消费。大力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培育发展一批骨干企业。大力发展节能和环境服务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积极探索区域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鼓励新业态发展和模式创新。

(二)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单位产品能耗标准、绿色建筑标准等约束。强化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23亿立方米以内,全省平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61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十三五”时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2% ,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国家下达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范围之内。合理开发与节约利用资源,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大幅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物耗,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深入实施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