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院创新推出“涉自贸区民商事纠纷诉调仲执一体化机制”
2021-08-05 22:45:1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作者:林先昌会议现场。福州中院供图 东南网8月5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5日上午,福州中院召开“涉自贸区民商事纠纷诉调仲执一体化机制签约暨特邀调解员聘任大会”,与福州自贸区管委会、福州仲裁委员会签订《关于建立涉自贸区民商事纠纷诉调仲执一体化机制的若干意见》,并聘请15名特邀调解员,标志着福州法院多元化解纷工作迈上新台阶。 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丁仰豪介绍,建立涉自贸区民商事诉调仲执一体化机制,是福州中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也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大大提高了司法便民利民惠民工作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一站式高品质的诉讼服务。 丁仰豪表示,涉自贸区民商事纠纷诉调仲执一体化机制,旨在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式。此次福州中院携手福州自贸区管委会、福州仲裁委员会签订《关于建立涉自贸区民商事纠纷诉调仲执一体化机制的若干意见》,是福州中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完善“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切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又一有力举措,将力促形成具有应用价值的成果,努力打造更多独具福州特色的创新经验、司法品牌、精品工程。 会议由福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志雄主持。会上,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玲副院长宣读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聘请邱双进、夏克活等个人为涉自贸区民商事纠纷诉调仲执一体化机制特邀调解员的决定》,并与福州自贸区管委会、福州仲裁委员会签订《关于建立涉自贸区民商事纠纷诉调仲执一体化机制的若干意见》,与会领导为聘请的15名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福州中院根据“诉调仲执一体化机制”安排向福州自贸区管委会和福州仲裁委移交了首批25件特邀调解案件的相关材料。 据悉,受聘人员中既有专家学者,也有具备较高威望的台胞台企界代表,还有经验丰富的仲裁员和执业多年的精英律师等,有助于实现资源汇萃与智慧汇集,合力推进涉自贸区民商事纠纷诉调仲执一体化工作。 据了解,福州中院将携手福州自贸区管委会和福州仲裁委员会,依托涉自贸区民商事纠纷诉调仲执一体化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举措,注重对矛盾纠纷的调解,减少当事人的对抗情绪,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纠纷,为当事人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式,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减轻群众的诉累。 会议现场。福州中院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