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时政> 正文
分享到:

中宣部追授潘东升“时代楷模”称号

2021-11-20 07:35:00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瑶  作者:林清智

在“时代楷模”发布仪式上,潘东升的亲属替潘东升同志领取“时代楷模”奖章和证书(11月15日摄)。 新华社 发

东南网11月20日讯(新华社记者 福建日报记者 林清智)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之际,中央宣传部以云发布的方式,向全社会宣传发布潘东升同志的先进事迹,追授他“时代楷模”称号。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罗东川,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林宝金,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黄海昆在福建分会场参加发布仪式。

潘东升,男,汉族,1964年9月生,福建平潭人,中共党员,生前系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他从警37年,始终饱含对人民群众的深沉热爱、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始终保持对警察荣誉的无比珍视、对司法公正的执着追求,他破获重大案件、处置突发事件,严厉打击犯罪、铁腕扫黑除恶,用严格执法、忠诚担当维护公平正义、守护一方平安。他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探索科技兴警举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用人民立场、群众观点贯彻人民公安宗旨、践行人民至上理念。他从严管理队伍、强化纪律约束,维护民警权益、推行“暖警工程”,用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实际行动锤炼干部过硬作风,凝聚民警信心力量。他严守党纪国法、一生清正廉洁,生活艰苦朴素、注重家教家风,用兢兢业业的奉献、无私忘我的牺牲,践行着新时代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人民警察的坚定信念,展现了人民警察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因积劳成疾,2021年9月,牺牲在疫情防控、重大安保工作岗位上,年仅57岁,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八闽楷模”等称号。

潘东升同志的先进事迹经媒体深入报道后,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警普遍认为,潘东升同志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训词精神的优秀代表,是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榜样典范,是用生命诠释忠诚的优秀公安局长。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时代楷模”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心怀“国之大者”,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着力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时代楷模”发布仪式现场宣读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追授潘东升同志“时代楷模”称号的决定》,播放了反映他先进事迹的短片。中央宣传部负责同志为潘东升同志亲属颁发了“时代楷模”奖章和证书,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福建省委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仪式,政法系统党员干部、公安干警和高校师生代表以视频连线方式参加了发布活动。

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