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社会 > 正文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今日启动

2022-03-01 07:22:37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记者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我省于3月1日全面启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此举将惠及全省近97万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3月1日至今年底,为优待证申领发放全面实施阶段;明年起转为常态化办理。

据了解,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具有彰显荣誉、身份识别、待遇落实、服务管理等功能,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银行卡的方式免费发放。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确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作为优待证首批制发合作银行。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家适合自己的银行办理优待证。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提出办理优待证申请。对年龄超过80周岁、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便到现场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由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派人入户办理。优待证申领发放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查询;具体办理工作安排,可咨询申领地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