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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
www.hyyz888.com 2023-04-17 11:12:2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公布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省上下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推动文旅产业回暖复苏,全面促进文旅市场活起来、火起来,全方位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激励措施。

一、激励县域文旅经济争优争先争效

(一)支持县域文旅经济争先发展。对推动落实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的县(市、区),由省政府通报表扬,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文旅相关资金和创建相关品牌,优先安排省级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补助,优先推荐文旅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在文旅品牌宣传和项目招商推广中予以重点支持。

(二)支持区域文旅经济品牌创建。对获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每个给予300万元奖励;获评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市、区)的,每个给予150万元奖励。对入选国家级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市、区)的,每个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的,每个给予30万元奖励;获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每个给予20万元奖励。对被认定为省“全域生态旅游小镇”的,每个给予2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省“金牌旅游村”的,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

二、激励文旅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三)支持文旅重点项目建设。每年安排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各地各部门系统性谋划开发一批主题鲜明、具有地方特色、产业整合度高、示范性强的文旅产业项目,有效促进区域文旅资源整合。鼓励各地用足用好组合政策,强化服务保障,引进知名企业在省内投资布局重大文旅项目。支持文旅项目试点探索点状布局用地开发。对符合条件的文旅领域重大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等,优先列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项目。

(四)支持数字文旅发展。强化全省文旅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加快建设全省数字文旅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各地加快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混合现实等现代科技在文旅领域应用,支持在公共文化场馆推广普及自助语音讲解、路线引导、数字体验产品等智能导览功能,对经济社会效益好、代表性强、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文旅和智能导览优秀典型案例,每个奖励5万元。鼓励和引导景区逐步向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对新被认定的五钻级智慧景区,每个奖励20万元;新被认定的四钻级智慧景区,每个奖励15万元。

(五)支持文旅新业态培育。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对新建被认定为4C级及以上等级的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每个给予50万元补助。支持各地广泛开展街头文化艺术展演,对符合条件的在历史文化街区、都市商圈等组织开展常态化展演的机构或单位,每个给予25万元补助。支持研学旅游发展,鼓励利用农业、水利、林业等资源发展研学项目,对新被认定的省级优秀研学旅行基地,每个给予20万元奖励。

(六)支持民宿健康有序发展。各县(市、区)于2023年年底前出台民宿发展实施细则,设置受理备案窗口,建立一站式民宿联合备案和检查工作机制。鼓励民宿标准化建设,对成功创建甲、乙、丙级旅游民宿的,每家民宿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七)支持文旅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各地利用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历史街区、校园建筑、商务楼宇等存量房产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每个给予运营管理机构10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每个给予30万元奖励。

三、激励文旅融合和跨界发展

(八)支持文旅融合精品打造。鼓励各地依托福建地域特色文化打造一批标志性文旅融合产品。支持“福”文化有机融入文旅产品开发,打造一批“福”文化旅游精品。鼓励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旅游融合发展,将传统人居理念、营建智慧融入文旅产业,打造精品村落。鼓励各级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举办民间工艺品主题精品展览,对展陈场所费用给予减免。鼓励举办民间收藏展,支持民间藏品参加全省非国有博物馆联展。鼓励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等文化文物单位和文化企业开发文创旅游商品。

(九)支持“+文旅”融合发展。支持“工业+文旅”,鼓励各地依托工厂、工业遗产项目等发展工业旅游,对获评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的,每个给予30万元奖励;鼓励工业龙头企业、品牌企业创建观光工厂,对被认定为金牌观光工厂的,每个给予20万元奖励;支持将工业创意产品和设计纳入全省文创市集活动展览展示。支持“体育+文旅”,发挥品牌赛事带动旅游、促进消费的重要载体作用,并根据赛事的规格、规模、带动力及办赛水平等,每年安排1000万元对培育和引进国内、国际品牌赛事的城市给予资金补助。支持“茶产业+文旅”,扶持茶文化小镇、茶文化庄园等一批茶文旅融合项目。支持“影视综艺+文旅”,每年安排100万元对拍摄景地、影视拍摄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给予支持,鼓励创作能够带火各地文旅发展的歌曲、纪录片、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等。支持“林业+文旅”,鼓励创建森林康养基地,优先在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开展林相改善行动,增强周边整体景观的观赏性。支持工会培育职工疗休养基地。

(十)支持舞台艺术与旅游市场融合发展。鼓励文艺院团参与创排可面向旅游市场的舞台艺术剧目,支持进驻景区常态化开展公益性演出。鼓励以福建地域特色文化为重点题材的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支持实施“福建戏曲名老艺人薪传计划”。对入选国家级舞台艺术创作项目或参加展演的各地文艺院团,每个给予10万元补助。

(十一)支持红色旅游发展。鼓励各地加强红色资源挖掘和提升,创新红色旅游融合发展模式。对入选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单位的,每个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A级旅游景区的红色旅游景区(点),每个给予30万元奖励。鼓励旅行社开发红色主题旅游产品。

四、激励文旅消费扩容提质升级

(十二)支持文旅促消费活动举办。鼓励各地商务和文旅部门联合举办2023“全闽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