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清频道 > 社会民生 > 正文

福清市形式多样宣传“食安福清”

2021-02-02 16:52:03 作者:谢雄 杨榕 余娇 来源:福清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福清新闻网2月2日讯(记者 谢雄 通讯员 杨榕 余娇)记者昨日获悉,为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引向深入,福清市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满意度为重点,采取多种途径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营造全市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提升食安创城公众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在全市主要公共场所、交通要道、旅游景区等,通过户外展板、电子显示屏、横幅等载体,持续刊播食安创城主题公益宣传系列图文模板、标语和宣传视频,以及涉及食品安全知识科普、热点辟谣等形象生动的宣传内容。发动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力量,由驻村干部、社区工作者带头,组织志愿者上门开展模拟问卷调查或发放《致福清市民一封信》。全市各类学校开展致家长一封信、食品安全宣讲等活动。利用“报、网、微、屏”等载体,通过张贴宣传海报、集中宣讲等,全覆盖宣传食品安全创建活动。调动食品相关经营单位,创新宣传内容与形式,福清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移动公司设置手机食安宣传视频,市民拨打该局工作人员电话,可在手机上观看到一段食安宣传视频。

据悉,截至目前,福清市501个社区、村居均设有食品安全宣传栏,悬挂创城宣传标语和横幅500余条,完成满意度问卷调查3800多份,全市张贴食安创城宣传海报2万余张,发放《致福清市民一封信》50万余张,发送食安创城宣传短信76万余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