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扶持工业产业展会 最高补助100万元
| 2021-11-29 09:05:16来源:福州新闻网责任编辑:张碧芳我来说两句 |
|
福州新闻网11月2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记者28日获悉,福清市近日发布《促进福清市工业产业展会发展的扶持奖励措施(试行)》,对满足条件的展览、会议、招揽展会按展位面积或参与人数给予补贴,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实施该扶持奖励措施,旨在进一步提升福清市港口工业强市知名度,体现城市综合实力,通过举办工业产业展会活动,带动产业上下游沟通和供销对接,逐步完善产业链配套和促进产业升级。 其中,展览补助标准为,展位每平方米补助60元,室外展览面积按实际面积30%计算。如举办国际性展览的,境外展位每平方米资助100元,港、澳、台地区的展位按境外展位标准补助。 会议补助标准为,国际会议:境外参会人数达到20人的,按境外参会人数,每人每天补助400元,港、澳、台地区参会人员按境外参会人员的标准补助。国内会议:国内参会人数达到100人的,每人每天补助130元;超出100人部分,按每人每天补助150元。 招揽展览奖励标准为:对展览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奖励15万元。每增加5000平方米,奖励15万元。招揽展览奖励最高不超过60万元。 招揽会议奖励标准为,国际性会议:境外和港、澳、台地区参会人数达到10人的,按境外和港、澳、台地区参会人数,每人奖励300元;全国性会议:省外参会人数达到50人的,按省外的参会人数,每人奖励200元。 |
相关阅读:
- [11-08]福清市慈善总会发放特殊病种贫困患儿医疗补助
- [10-21]福清市2个项目获福州绿盈乡村建设资金补助
- [09-06]福州市下达2020年度绿盈乡村建设补助资金 福清市6项目共获补助52万元
- [09-02]普礼村获支持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150 万元
![]() |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227542c2-6cda-4173-be62-6ca36544374f.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