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违法处置医疗废物 福州一诊所被罚5000元

2021-09-07 15:21:30 作者:叶智勤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近日,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员在对某中医诊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诊所诊室医疗废物收集桶内有数十支使用过的棉签。经询问,该诊所未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医废处置合同,将诊疗过程中使用过的棉签混入生活垃圾后处理。监督人员在进行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后,最终确认该诊所存在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违法事实。

该中医诊所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给予其警告、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在监督意见书下达一个星期内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目前,该中医诊所已和辖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了医废处置合同。

□案例点睛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