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福清扶持工业产业展会 最高补助100万元

2021-11-29 08:52:46 作者: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1月2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记者28日获悉,福清市近日发布《促进福清市工业产业展会发展的扶持奖励措施(试行)》,对满足条件的展览、会议、招揽展会按展位面积或参与人数给予补贴,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实施该扶持奖励措施,旨在进一步提升福清市港口工业强市知名度,体现城市综合实力,通过举办工业产业展会活动,带动产业上下游沟通和供销对接,逐步完善产业链配套和促进产业升级。

其中,展览补助标准为,展位每平方米补助60元,室外展览面积按实际面积30%计算。如举办国际性展览的,境外展位每平方米资助100元,港、澳、台地区的展位按境外展位标准补助。

会议补助标准为,国际会议:境外参会人数达到20人的,按境外参会人数,每人每天补助400元,港、澳、台地区参会人员按境外参会人员的标准补助。国内会议:国内参会人数达到100人的,每人每天补助130元;超出100人部分,按每人每天补助150元。

招揽展览奖励标准为:对展览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奖励15万元。每增加5000平方米,奖励15万元。招揽展览奖励最高不超过60万元。

招揽会议奖励标准为,国际性会议:境外和港、澳、台地区参会人数达到10人的,按境外和港、澳、台地区参会人数,每人奖励300元;全国性会议:省外参会人数达到50人的,按省外的参会人数,每人奖励200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