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细看交易规则免纠纷

2022-01-19 08:53:38 作者:沐方婷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亲 ,“网拍”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细看交易规则免纠纷

福州新闻网1月1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沐方婷)近年来,网络拍卖商品(以下简称“网拍”)逐渐普及。由于竞价拍卖往往有相应的程序和约定,不适用“网上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则,引发了不少消费纠纷。

近日,消费者王女士投诉称,自己在某电商拍卖平台报名参拍由福州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送拍的一款手表,并缴纳了保证金800元。成功竞拍后,王女士觉得该公司送拍的商品标价过高,当即与该公司以及拍卖平台沟通,协商退回800元保证金。

但该公司明确表示拒绝,并告知如果不买,保证金也无法退回,同时从其账户中扣走了保证金800元。拍卖平台告诉记者,平台在竞拍前已详细告知了保证金的用途及退还规则,王女士在竞拍成功后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尾款,系违约行为,按拍卖规则保证金不能退还。

但是,王女士认为,该网络科技公司在竞拍时未向其作出相应风险告知,事后强制扣除保证金的行为没有依据,迫使其购买高于市场价的商品,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于是,她向鼓楼区消委会求助。

鼓楼区消委会调查后认为,拍卖平台的网上竞拍规则确有关于保证金的相关约定,“网拍”不应适用“七天内无理由退货”,但由于消费者初次接触网上竞拍,最终经多次沟通调解,拍卖平台对王女士的800元保证金不予退还,但同意其在该公司网店消费时可使用该保证金抵扣等额货款,双方达成和解。

为此,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参加网上竞拍前要注意,事先对拟参拍的物品情况以及市场价格等有个基本的了解,仔细查看拍卖平台的竞拍规则及相关流程;参与竞拍过程中,消费者竞拍成功的应按照规定时间如数支付拍卖款项,否则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竞拍后,发现竞买物品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保留证据,第一时间与拍卖方沟通,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及时向相关部门求助。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