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酒驾有奖举报范围扩至全市!交警24日曝光7名涉酒驾驶违法人

2022-01-25 17:22:54 作者: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月2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榕交警)从去年9月7日起,福州交警部门率先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上街(高新区)实行酒醉驾举报制度,市民通过拨打110举报酒驾违法行为,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2000元。近日,马尾、长乐、福清、闽侯、闽清、连江、罗源、永泰也加入了福州酒醉驾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行列。

近日,福州交警部门持续开展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24日曝光7名涉酒驾驶违法人以及车辆。车牌号分别为:闽AD33929、闽A7BL66、闽AX7E08、闽A32H2K、闽A651HA、闽AK7C65、闽AM2C00。

福州交警部门还施行酒驾事故“倒查制”,呼吁同席、同乘人员劝阻酒驾行为。交警相关人士表示,针对辖区内发生的酒驾事故、查处的严重醉驾违法当事人,倒查同席、同乘人员(公职和企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劝阻酒驾、劝阻无效后是否报警。一经查实未尽告知义务的,将向其所在单位和同级文明办抄送具体情况,督促所在单位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如发现涉嫌违法违纪的,将抄送纪委监委等部门。

据了解,福州交警部门施行有奖举报酒醉驾举措以来,目前已有多名市民获得奖励金。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