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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酒后殴打母亲泄愤 叔叔教训侄子获刑

www.hyyz888.com 2016-01-29 10:45:23 陈立烽 江其焱  李凌生 卢丽宽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月289日讯(通讯员陈立烽 江其焱 本网记者 李凌生 见习记者 卢丽宽)购买新车宴请亲友吃饭本是件高兴的事,不料却因酒后引发冲突。近日,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4月29日,曹某的哥哥在母亲的帮助下买了一辆新车,为了图个喜庆,便邀请亲戚朋友到家里吃饭。

酒后,曹某觉得母亲张某偏心,给钱给哥哥买车却不给自己买,于是与母亲理论。母亲称自己已经没有钱了,曹某听后愤怒的拿起板凳往地上摔,然后用手推倒、踢打张某。事后,曹某的叔叔曹某某得知其殴打母亲,便找到曹某要求其立马向母亲道歉。曹某拒绝道歉,两人因此引发争执并扭打起来。之后,曹某某操起旁边的棍子往曹某的背部打了一棍,经鉴定,曹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据悉,案发后,曹某某已赔偿曹某经济损失16000元,并取得曹某的谅解。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曹某某在现场等候公安民警前往处理,且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予以从轻处罚。此外,曹某某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视为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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