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宁德频道 > 区县新闻 > 蕉城频道 > 正文

恋爱为名诈骗43万余元 蕉城法院审结一起虚构身份诈骗案

2021-12-22 15:09:13  作者:黄霖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予捷

东南网12月22日讯(通讯员 黄霖)虚构身份并以恋爱为名,骗取他人钱款43万余元。近日,蕉城法院审结一起虚构身份诈骗案,依法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开始,陈某虚构家境,谎称其是平潭人,以“陈某甲”之名,通过微信聊天,骗取被害人黄某信任并确定男女朋友关系。随后,陈某虚构“公司需要资金处理事情”“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需要保证金和送礼”“去柬埔寨解冻资金需要费用”“转赠房产需要资金”等事由,多次要求被害人黄某向陈某提供的第三方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收款码转账汇款。

2020年3月21日至同年9月18日,陈某骗取被害人黄某钱款合计43.797万元。2021年3月15日,陈某在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合计43.79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根据陈某的犯罪性质、事实、情节、危害后果以及归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蕉城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陈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经宁德中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