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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将启动金涵小区三期限价商品住房分配工作

申报时间为1月18日至3月18日

nd.fjsen.com  2022-01-18 09:20:26 吴枋宸 来源:闽东日报  我来说两句

1月14日,记者从宁德市住房委员会获悉,我市将启动金涵小区三期限价商品住房分配工作,申报时间为1月18日至3月18日(工作日收件)。

据悉,本次限价房房源位于金涵小区三期H区地块,共950套,户型面积95平方米左右(含公摊)。限价房销售价格以中间楼层为均价,往上每层增加20元/平方米,往下每层减少20元/平方米,销售价格待报批后另行公布。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金涵乡、城南镇等乡镇政府和东侨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提出申请(各社区居委会负责受理申请),工作人员核查申请材料应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收件工作人员应及时将申请材料信息上传“宁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受理时限5日。

申请对象应为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具有宁德市区(蕉南、蕉北办事处,金涵乡、城南镇政府和东侨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下同)城镇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落户时间截至2022年1月18日满2年。

单身家庭(含未婚、离异、丧偶)除满足户籍条件外,应在市区稳定就业,截至2022年1月18日应满35周岁(含)以上;离异单身的办理离婚手续截至2022年1月18日满2年,根据法院裁判文书或生效的离婚协议书载明情况,婚生子女为判决或协议跟随方的共同申请人。申请人或配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得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条件方面,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应在宁德市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应2年内在市区无房产交易;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应未购买公有住房、未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人才住房。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应少于或等于2020年度蕉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即少于等于77576元。申请家庭资产应不高于40万元。

申报材料方面,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宁德市区限价商品房申请表》及承诺书各一份,并携带户籍身份证明及婚姻证明、住房状况证明、资产、收入证明等材料原件,优先保障对象应出具相关材料。以上证明材料提交的原件,须在申请时限内有效;所有证件、证书或合同应经与原件核对后,提交复印件,由原发证单位或所在社区居委会核对原件后盖章确认。

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房源情况组织公开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号,分批组织申报家庭进行选房。公开抽签仪式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纠风室、效能办、信访局等单位代表各1名进行现场监督,邀请申请家庭代表现场参加抽签,邀请三都澳公证处全程公证,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

抽签结果在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或闽东日报等媒体公布。因疫情原因,无法组织现场摇号的,采取电视直播电脑摇号等方式进行,届时另行通知。(闽东日报记者 吴枋宸)

  • 责任编辑:王予捷     关键字:住房,申请,家庭,申请人,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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