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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应13岁少女被强奸5次无人管:与事实不符

2013-08-09 17:12:31邹婷玉来源:新华网责任编辑:林洪熙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南宁8月8日电(记者邹婷玉)近日,网传“广西陆川县乌石镇一13岁少女被流氓强奸5次无人管”。7日,陆川县警方通报称,警方已对此进行立案侦查,目前,此案尚未侦查终结。

近日,一则题为“13岁少女被多次强奸,无人管,反而将其送去精神病院!”的网帖引发网民热议。网帖称,广西陆川县乌石镇陆选村村民刘玉珍家徒四壁。女儿被强奸后公安不立案,镇领导上门不是慰问和安抚,而是指挥民警铐住少女强行送往精神病院。而强奸犯仗着有后台没有被法办。这一网帖还配发了很多图片。一些网民质疑警方不作为,收黑钱,求真相;也有部分网民质疑网帖真实性。

7日,记者电话采访了陆川县公安局一位姓陶的工作人员,她告诉记者,此案警方确已立案,并展开侦查。但网帖反映的内容与事实有出入。

陆川县公安局7日通报称,2013年3月28日下午,居住在温泉镇万丈街附近的蓝某在其母亲、表姐的陪同下到陆川县公安局陆城派出所报警,称其于2013年3月25日晚至次日凌晨,在温泉镇峨眉街某酒店房间遭到温泉镇安宁村的冯某强奸。陆川县公安局于次日(3月29日)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冯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此案尚未侦查终结,仍在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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