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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公司被指多收流量费 法院判决其违约应退钱

2015-06-15 14:20:31 张衡 来源:法制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欧阳先生在申诉中要求移动公司出示合同但未得到回应,其对移动公司的处理表示不满

  欧阳先生手中的合同上写有相关约定但未得到移动公司认可

获赠上网流量月底却多花12元 要求退费因“业务没开通”未果法院认定为用户开通是商家义务 移动多收上网费被判退钱

江西萍乡市的欧阳先生在与移动公司签订的协议中约定了“5元30M”的上网流量,但之后被额外多收取了费用。

尽管当地电视台予以曝光,但中国移动江西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仍然不肯退费。其理由是:光约定了不行,手机用户还要再另行去“开通”这个“5元30M”业务,否则后果自担。

双方最终闹上法院。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依合同为原告开通5元上网流量是移动公司的义务,其以“原告没开通”作辩解,法院不认可。

最终,法院判决移动公司违约,应将多收取的上网流量费返还。

移动公司被指多收流量费

2013年5月17日,江西萍乡市的欧阳先生在当地的中国移动营业厅参加了“购手机送话费”营销活动。

活动须知上有欧阳先生的签字和移动公司加盖的公章。活动须知上约定:“送天语C6666t手机,赠品为7寸平板(8G),每月最低消费128元,每月划拨45元,共1080元,开通5元上网流量+我爱我家(此5元包含在128以内),合约期24个月。”

“这是移动公司搞的活动,协议上附加约定的这些内容都是手写的。”欧阳先生的代理人、江西一纯律师事务所杨宇明律师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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