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社会> 正文

兰州大学天然气爆燃事故7名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2015-07-21 19:32:56姜伟超来源:新华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记者从兰州市安监部门获悉,截至21日14时30分,兰州大学“7·20”爆燃事故中,留院观察的28名伤者已有21人出院,剩余7人继续留院观察。安监部门表示,对爆燃事故涉及的7名责任人,已由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

20日上午7点32分,兰州大学医学校区一施工现场发生天然气闪爆,导致一学生公寓楼受损严重,造成31人受轻伤。经事故调查组排摸统计,爆燃事故共波及周边193户居民,造成部分门窗受损。

经调查,事故起因是兰州大学后勤处为开通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南校区院内消防通道,对院内的兰大附小小二楼实施拆除工作,兰州大学与甘肃省第九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实施拆除工程,在实施拆除作业过程中,损坏了已封堵的DN80钢质燃气管道,造成天然气泄露,导致爆燃。

事故发生后,兰州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紧急赶往现场展开救援,截至21日14时30分,兰州大学“7·20”爆燃事故中,留院观察的28名伤者,已有21人出院,剩余7人继续留院观察。兰州大学已经安排施工单位对周边群众受损门窗进行修复,校区学生生活已恢复正常。对爆燃事故涉及的7名责任人,已由公安机关分别给予15天行政治安拘留。(记者姜伟超)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