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社会> 正文

【治国理政新实践·浙江篇】绍兴为“水”立法 “剿劣”有了新武器

2017-04-30 20:08:33报道来源:浙江之声责任编辑:黄丽红我来说两句

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4月30日讯(浙江之声记者报道)绍兴针对沿河洗涤行为在全省率先开出罚单。绍兴为“水”立法,“剿劣”有了法律武器。

绍兴市越城区南池江沿岸,几位居民正在河埠头边洗衣服、洗车,当地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上前告知这是禁止洗涤水域。城南中队执法人员吴俊告诉记者,第一次一般他们都是进行劝导,第二次就要进行处罚了。现在很多市民都不来洗了。绍兴市区河网密布、老街纵横,沿河400多个河埠头成为古城一道独特的景致。然而市民沿河洗涤的陋习不改,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影响了水质。

2016年11月,《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越城区根据《条例》做出规定:自今年3月22号起,划定市区二环线以内河道及梅山江、鉴湖江游线水域为禁止洗涤水域。然而仍有市民我行我素,执法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做出了相应处罚。据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黄伟介绍,目前还有一些市民抱着侥幸心理,跟他们打时间差。对沿河洗衣服、洗车他们总共罚了4张50块的罚单,有一家饭店我们进行了办案,做出500块的处罚。

绍兴市为“水”立法,为剿灭劣五类水行动提供了法律武器。黄伟告诉记者,自从水资源保护条例出来以后,执法有依据了,当然处罚不是目的,他们就是想通过努力把这个习以为常陋习彻底根除掉。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