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中央追逃办成立三周年:“百名红通人员”到案41人

2017-06-27 09:40:5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责任编辑:周冬 周冬  
分享到:

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使之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

2014年6月27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正式成立。截至2017年5月31日,通过“天网行动”先后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3051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541人,追回赃款人民币90.98亿元。截至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到案41人。

三年来,中央追逃办工作进展如何,中国开展了哪些反腐败国际合作,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梳理中央追逃办成立三周年以来的大事记,带您一起回顾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发展历程,敬请关注。

1.2014年6月27日,中央决定设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包含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8家成员单位。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作为办事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2.2014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通过驻外使领馆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2014年11月13日,中央追逃办以中央纪委办公厅名义印发《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报告制度》。

4.2014年11月,APEC第26届部长级会议在北京成功召开,中国担任APEC反腐败工作组主席并主办工作组会议,引导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等重要成果。

5.2014年12月3日至5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确定杨秀珠、王国强、黄玉荣、许超凡、乔建军等5起中美合作追逃追赃重点个案。

6.2014年12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专栏,接受海内外对逃往国(境)外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涉嫌向国(境)外转移违法违纪资产等线索的举报,及时发布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最新工作动态。

7.2014年12月17日至19日,由中央纪委监察部主办的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追逃追赃专题培训班在北京举办。

8.2014年12月22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潜逃美国两年半的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回国投案自首,是近十年来第一个从美国主动投案的腐败犯罪嫌疑人。

9.2015年1月12日,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把追逃追赃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七项任务之一作出专门部署。会议提出,中央和地方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加强统一领导,把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

10.2015年3月,中央追逃办组织对1995年以来全国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进行大起底,建立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报告制度,首次基本摸清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底数。

11.2015年3月26日,中央追逃办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5年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决定启动“天网”行动。

12.2015年4月22日,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

13.2015年4月25日,戴学民被缉捕归案,这是“百名红通人员”公布后的首个落网人员。

14.2015年5月9日,“百名红通人员”2号、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在新加坡出狱后被遣返回国。

15.2015年6月8日,“百名红通人员”第16号、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出纳孙新到案。

16.2015年6月25日,“百名红通人员”第60号、原太原迎宪焦化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牛丽英到案。

17.2015年7月5日,“百名红通人员”第38号、原龙岩市天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黄水木到案。

18.2015年7月9日,“百名红通人员”第54号、原河北宇海文汇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建鹏到案。

19.2015年7月23日,“百名红通人员”第45号、原广东省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党支部书记吴权深到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