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上海出台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

2019-09-25 16:55:34 作者:龚雯、周琳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上海9月25日电(记者 龚雯、周琳) 记者25日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国内首部针对公共数据开放的地方政府规章。

公共数据开放是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保障社会民生的重要推动力,也是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府管理理念、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办法共8章48条,重点考虑了四个关系:开放服务和管理责任、数据开放和数据安全、国际通行原则和上海实际情况、统一平台开放和多元合作生态,将指导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工作进入全新阶段。

办法在国内首次提出分级分类开放模式,对开放数据进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开放数据质量,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共数据的需求。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陈鸣波表示,根据社会需求确定了普惠金融、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文化旅游4个领域作为今年的开放重点。特别在普惠金融方面,上海已经开展了8个部门和4家试点银行间、以企业主体相关公共数据的授权开放应用试点,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力争今年年底见实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