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据中国政府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提升商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意见特别指出要在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资  讯 

商业险养老利润只是副产品 不能一味强调保费收入

即时 | 2017-07-14 11:31

●无论是行业监管政策、企业经营目标,还是团队绩效考核,皆须突出“普惠金融”精神,以覆盖人群、保障程度、客户满意度为标尺,而不是一味强调保费收入和利润增速

养老市场那片望不到边的“蓝海”正在向保险业招手——国务院办公厅近日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把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上升为“国家战略”,在税收政策支持、产品服务创新、投资领域放开等方面都有新突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我国正加速进入老年社会,养老问题不仅是每个家庭的大事,也是摆在所有人面前的一道时代难题。然而,目前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国家、企业、个人三支柱严重失衡,个人商业养老储备占比过低,居民的养老服务购买力严重不足。而在供给侧,养老产业发展严重滞后,养老机构床位量少价高,居家养老虽然实惠,但是健康管理、看护照料等专业服务跟不上,高龄、独居老人无助而凄凉。“晚景堪忧”,始终是许多人心里的一块大石头。

此次《意见》不仅通过税收递延等手段,鼓励居民增加商业养老保险投入,还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性、稳定性、规模性的特点,允许其投资养老产业。供给侧、需求侧齐发力,定能激发养老产业活力。在满足居民养老需求的同时,延伸产业链,获得发展新动能,保险业为之兴奋,理所当然。

不过,做大做强“商业养老”,保险业必须先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站位要准。与一般的金融产品不同,养老保险产品既是服务个人养老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也是解决社会养老问题的重要载体,同时具有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双重属性。无论是新近出台的《意见》,还是此前的《国十条》,都明确了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因此,保险业必须牢记:一份份保险合同累积起来的,是保险业承担国家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重任。无论是行业的监管政策、企业的经营目标,还是团队的绩效考核,皆须突出“普惠金融”精神,以覆盖人群、保障程度、客户满意度为标尺,而不是去一味强调保费收入和利润增速。

曾经,政策性农险因赔率过低引发农民、媒体和学界质疑,最终在全国范围“升级”合同、倍增保障;健康险因为性价比过低,导致保费大规模流向境外……保险产品虽然复杂,但货比三家后,对“利润至上”者,人们一定会以脚投票。养老险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尤其是税延型险种有一定的政策性,须适度控制险企在这项业务上的利润水平,信息透明,遏制“暴利”,让利于民,取信于民。

二是内功要强。扬帆“蓝海”,掌舵技术要精湛,防风险的本领要高。保险业应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精算定价技术、资金运营能力和监管水平。设计、提供满足广大群众差异化、个性化养老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和养老服务。此外,借力互联网,提升经营的透明度和灵活性,提高营销、给付等服务的便捷程度,使消费者买得方便,用得放心。还要“小心驶得万年船”,保险资金运营稳健第一,让老百姓的“养命钱”安全且获得合理的回报。

三是配套措施要到位。税延商业养老保险是新事物,养老保险资金是需要长期锁定的,社会公众对其认可和接受有一个过程。税延抵扣额度等设计要充分考虑居民收入实际情况。从前期税优健康险试点的情况看,由于税优幅度有限,投保、抵税流程过于复杂,大大削弱了这项政策对居民投保意愿的促动作用——“如果单位不给办,谁愿意为了省那几百块钱,填这资料、那单子,一趟趟往地税折腾?”税延商业养老险的细则,要充分考虑居民接受程度,并在制度设计上留出动态调整、逐步完善的空间。

商业养老险到底是行业的“大蛋糕”,还是居民的“政策红包”?抑或能二者兼顾?还有待时间的检验。新东方创始人王强有一句话:“在经历一系列市场搏击之后,你会发现一些财富回报都只作为副产品悄然来临,它来临的时候是静悄悄的,以至于你根本没有意识到……”

希望商业养老险对于保险业而言,惠民是主业,利润只是副产品。曲哲涵

保监会:商业养老保险要为老有所养提供有力支撑

即时 | 2017-07-07 07:18

商业养老保险要为“老有所养”提供有力支撑

——专访保监会副主席黄洪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这是一份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助力“老有所养”作用的重要文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7月4日接受记者专访,详细解读了这份意见。

系养老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意见指出,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以养老风险保障、养老资金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黄洪说,从国际上看,在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上一般采取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担养老责任的体系,也就是业内常说的“三支柱”体系。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发起并承担责任,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一般由企业发起,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第三支柱是个人自愿建立的完全积累制养老金计划,商业养老保险是重要组成部分。

他表示,在我国养老“三支柱”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保基本”的目标基本实现,但二、三支柱发展相对滞后,尤其是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覆盖面很小,难以满足公众养老保障需求。

商业保险机构有哪些用武之地?黄洪认为,商业保险机构要发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满足长期或终身领取要求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并提供企业(职业)年金计划等产品和服务,有序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监管部门将引导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长期护理、住房反向抵押等商业养老保险,逐步建立长期照护、康养结合、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他说,在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方面,商业养老保险要发挥生力军作用。

税延养老险试点年底前启动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指允许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投保人在个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税,这是一种通过降低投保人当期税务负担的税收优惠。

这一税收优惠业内呼吁多年。意见提出,落实好国家支持现代保险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商业保险机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对于业内关注的产品设计问题,黄洪表示,要坚持“收益保证、长期锁定、终身领取、互助共济”的设计原则,产品要透明、可选择,老百姓投保缴费、产品收益、保险公司收费等信息可随时查询,防止销售误导。

“保险业已经基本做好了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准备工作。”黄洪说,在监管规制方面,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框架;在示范条款方面,有了一个初步的示范条款;在信息技术保障方面,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了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信息系统。

他说,一旦试点政策出台,保险业能够比较有效地衔接政策落地实施。

确保资金营运安全

意见明确,推进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稳健运营。坚持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发挥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稳步有序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建设实施,参与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促进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审慎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作为老百姓的“养老钱”,商业养老保险缴费和领取时间跨度比较长,如何确保资金营运安全,并实现保值增值?

“我们将从强化资质管理入手,设定较高准入门槛。”黄洪说,保险机构要经营商业养老保险,首先要看精算技术和人才储备符不符合要求,投资能力、风险管控能力、偿付能力,以及股东可持续增资能力等也尤其重要,保监会将综合评估,确保资质过硬。

资质是敲门砖,进入到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保险机构,无论产品开发还是资金运用,都不能突破市场规则,监管制度建设必不可少。

黄洪说,要把握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准公共产品的特征,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稳健运营,逐步形成一套有别于普通保险资金运用的规章制度。保监会将力争在保险法修订中体现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稳健运营的要求,同时完善现行保险资金运用规则,逐步建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评价指标体系。

他表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应该追求的是风险相对较低,回报比较稳健的投资项目和投资渠道,不宜进入竞争性行业。保监会将细化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重点投资领域的业务规则,协调制定投资支持政策,完善风险保障机制,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服务国家战略、投资重大项目、支持民生工程建设提供绿色通道和优先支持。

他说,要把措施落到实处,让保险业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支撑。记者 谭谟晓 北京报道

保监会:商业养老保险 不宜进入竞争性行业

即时 | 2017-07-06 15:45

   ■据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这是一份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助力“老有所养”作用的重要文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4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详细解读了这份意见。

  黄洪说,从国际上看,在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上一般采取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担养老责任的体系,也就是业内常说的“三支柱”体系。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发起并承担责任,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一般由企业发起,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第三支柱是个人自愿建立的完全积累制养老金计划,商业养老保险是重要组成部分。

  他表示,在我国养老“三支柱”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保基本”的目标基本实现,但二、三支柱发展相对滞后,尤其是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覆盖面很小,难以满足公众养老保障需求。

  商业保险机构有哪些用武之地?黄洪认为,商业保险机构要发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满足长期或终身领取要求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并提供企业(职业)年金计划等产品和服务,有序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监管部门将引导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长期护理、住房反向抵押等商业养老保险,逐步建立长期照护、康养结合、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他说,在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方面,商业养老保险要发挥生力军作用。

  对于业内关注的产品设计问题,黄洪表示,要坚持“收益保证、长期锁定、终身领取、互助共济”的设计原则,产品要透明、可选择,老百姓投保缴费、产品收益、保险公司收费等信息可随时查询,防止销售误导。

  作为老百姓的“养老钱”,商业养老保险缴费和领取时间跨度比较长,如何确保资金营运安全,并实现保值增值?

  “我们将从强化资质管理入手,设定较高准入门槛。”黄洪说,保险机构要经营商业养老保险,首先要看精算技术和人才储备符不符合要求,投资能力、风险管控能力、偿付能力,以及股东可持续增资能力等也尤其重要,保监会将综合评估,确保资质过硬。

  黄洪说,要把握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准公共产品的特征,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稳健运营,逐步形成一套有别于普通保险资金运用的规章制度。保监会将力争在保险法修订中体现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稳健运营的要求,同时完善现行保险资金运用规则,逐步建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评价指标体系。

  黄洪表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应该追求的是风险相对较低,回报比较稳健的投资项目和投资渠道,不宜进入竞争性行业。保监会将细化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重点投资领域的业务规则,协调制定投资支持政策,完善风险保障机制,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服务国家战略、投资重大项目、支持民生工程建设提供绿色通道和优先支持。

买商业养老保险可以延迟缴税,你愿意尝试吗?

即时 | 2017-07-06 07:03

中新网北京7月6日电(记者 李金磊) 养老将有新选择。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部署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明确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也就是说,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可在税前列支保费,等到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税。延迟缴税对投保人是一种优惠政策,那么,你愿意购买吗?

为何要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发展相对滞后 养老保障压力日益加大

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大家比较熟悉,而对于商业养老保险,可能多数人没有接触到。所谓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以养老风险保障、养老资金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记者注意到,当前中国老龄化问题凸显,养老保障压力日益加大,但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仍相对滞后,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覆盖面较小。

保监会透露的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具备养老功能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在被保险人年满55岁后向其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保险产品)保费收入为8600亿元,在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为25%,而在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这一数字大概为50%。

“我们国家商业养老保险现在发展还是相对滞后的,与国际上比较,差距很大。”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6月23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

“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目的就是扩大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拓宽服务领域、提升保障能力,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就业形式的人民群众在基本保障之上更高水平的、更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黄洪说。

今年底前启动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时机和条件都基本成熟和具备

意见提出,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指国家给予商业养老保险投保人所得税延迟缴纳优惠政策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

延迟缴税可以减轻个人负担,也能鼓励民众积极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记者注意到,这一政策其实已经酝酿了很多年,但迟迟并未落地,如今终于明确了试点时间表。

“开展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时机和条件都基本成熟和具备。”黄洪表示,从国际经验看,实行个人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一般都是在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个阶段的前后来推行。中国2016年人均GDP已经超过了8000美金,经济基础已经基本具备,也就是说,人民群众有了一定的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能力。

“保险业已经基本做好了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准备工作。”黄洪说,在监管规制方面,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框架;在示范条款方面,有了一个初步的示范条款;在信息技术保障方面,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了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信息系统。一旦政策出台,保险业就可以比较有效地衔接这项政策的落地。

如何保障养命钱的资金安全?

——资金不宜进入一些竞争性行业

记者梳理发现,意见还提出了很多针对性的措施,比如,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无子女家庭、“空巢”家庭等特殊群体养老保障需求,探索发展涵盖多种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综合养老保障计划。

针对老年人养老保障需求,坚持保障适度、保费合理、保单通俗原则,大力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适老性强的商业保险,完善保单贷款、多样化养老金支付形式等配套金融服务。

在很多人看来,商业养老保险看起来很好,但缴费和领取时间跨度比较长,如何才能确保老百姓的养老钱、活命钱能够得到有效、安全的管理?

对此,黄洪表示,作为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的管理不能简单地像一般商业保险业务一样,负债准备金的运用不能简单地做投资,不能简单地要求高回报,高回报就必然伴随着高风险。老百姓投保商业养老保险,确保资金安全稳健是首先要考虑的因素。

黄洪说,要强化保险机构的资质要求;加强养老保险资金投资运作管理的监管;完善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投资的支持政策,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不能与一般的商业保险资金运用一样,不宜进入一些竞争性的行业,应该追求风险相对比较低,回报比较稳健。通过以上这些措施,为老百姓的养命钱、活命钱实现保值和合理回报提供有力的支撑。

国办印发《意见》部署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

即时 | 2017-07-05 15:16

 据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部署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工作。

《意见》指出,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以养老风险保障、养老资金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对于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多层次多样化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就业形态新变化,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发展商业养老保险要坚持改革创新,提升保障水平;坚持政策引导,强化市场机制;坚持完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到2020年,基本建立运营安全稳健、产品形态多样、服务领域较广、专业能力较强、持续适度盈利、经营诚信规范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商业养老保险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养老保障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促进者、金融安全和经济增长的稳定支持者。

《意见》明确,从四个方面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一是创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多样化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极发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满足长期或终身领取要求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积极参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养老保障。推动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企业(职业)年金计划等产品和服务,面向创新创业企业就业群体需求,提供多样化养老保障选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支持和服务,依法依规有序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二是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为养老机构提供风险保障服务,建立完善老年人综合养老保障计划。三是推进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稳健运营。坚持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发挥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稳步有序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参与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促进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审慎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四是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发展专业机构,强化监督管理,实现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保值及合理回报,提升保险保障水平。

中国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即时 | 2017-07-04 18:18

中新网7月4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站消息,今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提升商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意见特别指出要在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意见指出提升服务质量,制定完善商业养老保险服务标准,构建以保险消费者满意度为核心的服务评价体系。深入推进以客户为中心的运营管理体系建设,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为保险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突出销售、承保、赔付等关键服务环节,着力改进服务质量,提升保险消费者消费体验,巩固培育商业品牌和信誉。

意见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商业养老保险监管政策,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秩序,强化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偿付能力监管制度要求,加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信息披露机制。督促商业保险机构加强投资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建设,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和风险控制,防范投资运用风险,实现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保值及合理回报,提升保险保障水平。

意见强调加强投资和财税等政策支持,研究制定商业养老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投资支持政策,完善风险保障机制,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服务国家战略、投资重大项目、支持民生工程建设提供绿色通道和优先支持。落实好国家支持现代保险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商业保险机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研究制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相关政策。

意见同时指出完善地方保障支持政策,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统筹规划养老服务业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业,落实好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保障政策。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依法依规在投资开办的养老机构内设置医院、门诊、康复中心等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在房地产交易、登记、公证等机构设立绿色通道,降低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效率。

官方: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提供个性化养老保障

即时 | 2017-07-04 18:14

中新网7月4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各地要创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养老保障。

意见称,要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养老保障。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多样化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满足个人和家庭在风险保障、财富管理等方面的需求。积极发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满足长期或终身领取要求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无子女家庭、“空巢”家庭等特殊群体养老保障需求,探索发展涵盖多种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综合养老保障计划。允许商业养老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具备长期养老功能、符合生命周期管理特点的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

意见表示,要推动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企业(职业)年金计划等产品和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与企业(职业)年金领取相衔接的商业保险业务,强化基金养老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申请相关资质,积极参与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在基金受托、账户管理、投资管理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面向创新创业企业就业群体的市场需求,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优化相关服务,提供多样化养老保障选择。

意见指出,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提供商业服务和支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精算管理和服务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利用资产管理优势,依法依规有序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促进养老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

保监会: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的营运安全

即时 | 2017-06-23 19:45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 (记者王虎云、谭谟晓)保监会副主席黄洪23日表示,管理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不能简单地要求高回报,确保资金安全稳健是首先要考虑的因素。

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可靠运营,实现保值和合理回报。黄洪在23日举办的国新办吹风会上表示,为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的营运安全,保监会将强化保险机构的资质要求。

“一家保险机构要经营商业养老保险,首先要看精算技术和人才储备符不符合要求。”黄洪说,保监会还将对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能力、风险管控能力、偿付能力,以及股东可持续增资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设定较高的准入门槛。

此外,保监会将加强养老保险资金投资运作管理的监管。据黄洪介绍,监管部门将加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资产负债匹配的管理,健全定量评估、定性评估以及压力测试等制度,细化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重点投资领域的业务规则,对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的运用建立投资分级管理和限额管理机制,强化对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的建设。

“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应该追求的是风险相对比较低,回报比较稳健。”黄洪表示,下一步要加强与相关部委的沟通联系,研究制定商业养老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投资支持政策,完善风险保障机制,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服务国家战略、投资重大项目、支持民生工程建设提供绿色通道和优先支持。

多措并举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稳健运营

即时 | 2017-06-23 17:22

证券时报讯:6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吹风会。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保险是管理风险的行业,老百姓投保商业养老保险,确保资金安全稳健是首先要考虑的因素。对此,中国保监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的安全稳健运营:第一,强化保险机构的资质要求。第二,加强养老保险资金投资运作管理的监管。第三,完善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投资的支持政策。

鼓励商业养老保险机构为资本市场提供资金支持

即时 | 2017-06-23 17:09

证券时报讯:23日,国新办举行吹风会,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对《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进行了解读。黄洪称,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参与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发挥商业养老保险机构长期投资者作用,为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序推进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参与全球市场,合理配置境外资产。加快推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对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业给予支持。

保监会:开展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时机已基本成熟

即时 | 2017-06-23 14:46

中新网6月23日电 保监会副主席黄洪今日表示,开展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时机和条件都基本成熟和具备,这是一项惠民工程。

黄洪表示,开展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时机和条件都基本成熟和具备。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张畅摄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黄洪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黄洪介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指国家给予商业养老保险投保人所得税延迟缴纳优惠政策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是一项惠民工程。

黄洪表示,开展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时机和条件都基本成熟和具备。从国际经验看,实行个人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一般都是在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个阶段的前后来推行这样一项政策。中国2016年人均GDP已经超过了8000美金。从经济基础来看,中国已经基本具备。

从法律制度建设来看,这几年,中国各方面的法律规章制度建设都在全面推进,保险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也在不断完善,这些法规制度的建设为推行这项政策提供了一个法制基础。

黄洪表示,下一步,保监会将在财政部的带领下,与其他相关部委共同配合,共同努力,尽快将方案制定完成,上报国务院批准以后,希望能够尽快实施。

国务院: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即时 | 2017-06-22 11:14

证券时报记者 许岩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分享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创业创新便利群众生产生活;确定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措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助力老有所养。

会议认为,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可以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多层次多样化发展,有利于适应人口老龄化和就业形态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

会议明确,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养老保障,积极提供企业和职业年金计划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长期护理、住房反向抵押等商业养老保险,逐步建立长期照护、康养结合、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探索发展针对无子女、“空巢”家庭等特殊群体的综合养老保障计划。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可靠运营,实现保值和合理回报。鼓励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以投资新建、参股、托管等方式兴办养老机构,支持发展适应养老机构经营管理风险要求的责任保险。

会议要求,加大政策扶持,落实好国家支持保险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财税政策,加快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支持商业养老保险机构有序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等建设提供绿色通道和优先支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保险机构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防控风险。

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克用表示,中国社会已处于快速老龄化阶段,会议主要从三个方面来部署应对老龄化带来的挑战:首先,加快构建包括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在内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其次,对无子女、失独等特殊人群也进行了统筹考虑,探索发展综合养老保障计划;第三,确保长期积累下来的保险资金保值增值,实现良性可靠运营。

会议指出,适应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分享经济,依托互联网平台对分散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化解过剩产能,培育壮大新动能,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向更广范围和更高层次,以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经济、更多样、更便捷的服务。李克强指出,分享经济利用“互联网+”,不仅创造了很多新业态,化解了不少过剩产能,更带动了大量就业。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分享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当中的“生力军”作用。会议指出,要合理界定不同行业领域分享经济业态属性;清理和调整不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等事项及相关制度,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审慎出台新的准入和监管政策;落实各方责任,促进分享经济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公平竞争。

会议还通过《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草案)》。草案立足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突出对融资担保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加大政策扶持,鼓励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促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和扩大就业;规定了融资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经营规则等,明确了增强其发展能力的支持措施;强化地方政府监管职责,严格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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