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高温天气 多省份可领高温津贴

热!热!热!12日入伏以来,全国多地陷入持续“蒸烤模式”,南北方大范围地区最高气温达35℃以上。近期,多个部委和地方政府出台防暑降温措施应对,尤其要求高温津贴要发放到位。

 资  讯 

外卖小哥可领高温津贴啦! 单位未发放将被严处

即时 | 2017-07-21 10:45

“请问短期安保人员,有高温费吗?多少摄氏度以上才有高温费?”“陶家岭这边4s店物业公司不给安保发高温费合理吗?”“外卖骑手有高温津贴吗?”这几天,武汉日最高气温均达到35℃,这意味着在室外工作的劳动者可以拿高温津贴了。记者发现,一些劳动者因为自己做的不是传统工,通过全市主要民情收集平台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能否拿高温津贴。

【记者探访】

快递派送员没领高温津贴

19日下午2时,室外气温已超过35℃。长江日报记者在徐东大街销品茂商场门前看到,这儿停放着很多辆送餐车,外卖小哥们几乎都是双手提着外卖,快步走向送餐车。

记者看到,多家外卖平台的送餐小哥都穿着印有公司标志的防晒服。他们告诉记者,这么热的天,每天配送的订单量一点没减少,对于高温补贴,有些小哥清楚、有些说不清楚。

记者致电一家外卖平台相关人士了解到,该公司有高温津贴发放,在每个站点配备了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药品,每日还给配送员提供冰镇饮料、雪糕和西瓜等。另一家平台则表示,对于该公司直属的骑士,会直接补贴防暑现金,不同片区的外卖员有时会根据订单量,以每单为单位,一单补贴一到两元。同时,各站点准备了绿豆汤和防暑药。

武昌区沙湖大桥片区一位环卫工人告诉记者,所属公司已经发了200多元补贴,也很体谅他们这些户外作业者,不时还有消暑物品等福利补助。

记者在走访中也发现,还有一些劳动者,则根本没领到任何高温津贴,连物品补助也没有,比如快递员。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快递派送员,只有一位说公司承诺将在发7月工资时,补上高温津贴。其他几位快递员都表示,签合同时没有看到有高温津贴的条款,也确实没拿到过。

【部门办理】

高温津贴未按规定发放将被严处

记者看到,汉阳区人社局对“4S店安保员举报没有高温津贴”的留言回复中称,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室内工作场所温度33℃(不含33℃)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发放高温津贴,每月随工资一起发放。保安工作时,岗亭有空调、遮阳伞,以温度确定,按月支付高温津贴。区劳动监察大队已向这位安保员所在的宁泰物业公司负责人宣传了湖北省高温津贴发放政策,并督促公司严格执行。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称,根据2013年省人社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我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月至9月共四个月,武汉市执行的是省里《通知》文件。

按规定,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工作人员明确指出:“高温津贴是国家规定的津补贴项目,不是单位福利。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在特定环境工作的权益保障制度设计,各单位可对照文件的有关情形进行发放。”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高温津贴也并非“天天有、人人有”。只有法定4个月中满足“35℃以上高温”的日子,且工作地点为“室外、露天、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的职工,才能拿到高温津贴。

对于外卖骑士和快递派送员、滴滴司机等新兴行业的工作人员是否能拿高温津贴,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除了传统行业的建筑工人、露天作业环卫工人等,按照《通知》规定,外卖骑士和快递派送员主要从事的是室外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的这类人员按照政策也可领取高温津贴,滴滴司机、空调车司机这类劳动者,由于具备条件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因此不属于领取高温津贴劳动者范畴。

此外,为保障高温天气劳动者合法权益,市劳动监察部门已从7月3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各类在建工程项目,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等用人单位高温津贴发放情况,未按规定发放则将被严处。

对于群众举报和在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逾期不整改的,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案件给予公开曝光。

链接

拿不到高温津贴如何维权?

如果职工对高温津贴发放有异议,“员工到人事劳动仲裁调解部门申诉时,可要求用人单位举证‘已发放’,这样可省去劳动者自证的麻烦”,省人社厅调解仲裁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建议。

高温津贴投诉咨询渠道:12333或者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85755113,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对举报者,劳动监察部门严格按照规定予以保密。

20日,泛海城市广场,一位外卖小哥顶着高温送餐

高温作业中暑可享受工伤待遇(以案说法)

即时 | 2017-07-19 07:16

【案例】小刘是某工地的砂浆搅拌工,由于连日在高温下作业,小刘在工地严重中暑,当时昏迷不醒,工地负责人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共花费医疗费1.5万元。后经当地职业病防治诊断机构确认,小刘的中暑属于职业病范畴,工伤鉴定委员会据此认定小刘属于工伤,最终用人单位对小刘的医疗费进行了补偿,并给予了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说法】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责任主体,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高温条件下坚持工作,一旦严重中暑,劳动者又应该如何维权呢?2002年原卫生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中“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内包括了“中暑”情形。就是说,中暑也是一种“职业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就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有的户外工作者没拿到,有的地方多年标准不变——高温津贴落实调查

即时 | 2017-07-17 15:44

7月12日入伏以来,全国多地陷入持续“蒸烤模式”,南北方大范围地区最高气温达35℃以上。新华社发徐骏 作

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题:有的户外工作者没拿到,有的地方多年标准不变——高温津贴落实调查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吴书光、赵小帅、袁慧晶

热!热!热!12日入伏以来,全国多地陷入持续“蒸烤模式”,南北方大范围地区最高气温达35℃以上。近期,多个部委和地方政府出台防暑降温措施应对,尤其要求高温津贴要发放到位。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地方在政策落实上还不到位,有一些户外劳动者表示并未拿到高温津贴,有的地方高温津贴标准多年不变。

多地下文应对高温天气

根据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从7月3日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用人单位是否遵守高温津贴规定等内容开展专项检查。与此同时,河北、福建、天津以及哈尔滨、济南等地均下发通知要求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记者采访发现,由于我国各地气候条件差异较大,因此,高温津贴发放的时间、周期、标准并不统一。

在发放时间上,多数省份是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间,海南则是从4月至10月,福建是从5月至9月,其间均可发放高温津贴。在发放周期上,有的是按月发放,有的按日计算发放,而河北省则按照小时计算。此外,多数地方的发放标准是每月200多元,广东为每月150元,最高的是天津,每月630多元。

河北近期宣布,调整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即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增加0.5元,即由1.5元调整为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增加0.5元,即由1元调整为1.5元。

有的户外劳动者未拿到津贴,有的地方标准多年不变

记者采访发现,高温津贴不发放的情况仍存在。在炎热的杭州地铁6号线奥体中心施工现场,记者采访37岁的宁波人徐前,他负责现场的挖掘机调度。6月份,他拿到了500元的高温津贴。但是,在同样的工地上,一些杂工却未领到高温津贴。贵州人代群是工地的保洁清洁工,她说并不知道高温津贴如何发放,目前只有一天领到两瓶盐汽水降暑。

“什么叫高温津贴?没听说过。”老段是北京前门大街上的一名保安,每周工作7天,一个月拿3200元的工钱。

记者在北京街头采访了数名建筑工人、快递师傅、停车场管理员等户外劳动者,他们中的很多人表示没有拿到高温津贴。有的说不了解相关政策,有的说知道政策却并不敢向领导要。在北京西城区某停车场,一位管理员说:“给不给还不是老板说了算。”

不按时、不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况多年来一直存在。据了解,2016年夏天,在东部某个副省级城市集中开展用人单位夏季防暑降温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中,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发现,有的单位高温津贴没有随6、7月份的工资一起发放,而是要等到9月份时集中发放;有的单位不了解新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仍然按照旧标准进行发放。

此外,记者调查了解到,一些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多年不变,未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及天气情况进行调整。

例如,广东现行的高温津贴标准制定于2012年,每人每月150元。事实上,早在2007年,广东便出台《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室外作业及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记者对比两个文件发现,除了将室内外高温津贴标准调至一致外,津贴标准始终停留在最高150元的水平。

“10年前买一瓶矿泉水五毛钱,现在涨到两块钱。但高温津贴的标准却一成不变,这不太合理。”广东某国企员工柳女士说。记者了解到,湖南现行高温津贴标准制定于2005年,每人每月150元;河南则执行2008年制定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标准。

专家建议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督,落实轮休和缩短工作时间等规定

多年来,高温津贴的落实一直是个难题。多名受访者认为,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的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对劳动者的政策宣传,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

广东省社科院法律与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黄硕说,有关部门每年都会进行相关执法检查,建筑、餐饮、快递等行业的问题比较突出,应将这些行业作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有专家建议,应该健全、完善职工高温津贴制度,及时适当调整高温津贴标准,通过工会等协助劳动者与企业平等协商,把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等写进劳动合同。

记者注意到,天津市已经建立起高温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即把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职工月平均工作天数21.75天,再乘以12%。2016年度,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65元,以此推算,2017年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天29元。

黄硕表示,高温津贴标准如何制定和调整,应当举办听证会,让更多高温下的劳动者参与讨论,更好地保护他们的权益。

此外,有专家提出,除了发放津贴,还应科学调整高温下劳动者的作息时间。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但记者采访发现,仍有很多工地为了赶工期,让工人顶着烈日酷暑加班干活。

重庆市安监局总工程师何建平认为,对于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和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其改正并给予严厉的惩戒。(参与采写:魏董华、黄浩苑、胡林果)

高温津贴落实调查:有的户外劳动者未拿到津贴

即时 | 2017-07-16 20:56

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题:有的户外工作者没拿到,有的地方多年标准不变——高温津贴落实调查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吴书光、赵小帅、袁慧晶

热!热!热!12日入伏以来,全国多地陷入持续“蒸烤模式”,南北方大范围地区最高气温达35℃以上。近期,多个部委和地方政府出台防暑降温措施应对,尤其要求高温津贴要发放到位。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地方在政策落实上还不到位,有一些户外劳动者表示并未拿到高温津贴,有的地方高温津贴标准多年不变。

多地下文应对高温天气

根据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从7月3日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用人单位是否遵守高温津贴规定等内容开展专项检查。与此同时,河北、福建、天津以及哈尔滨、济南等地均下发通知要求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记者采访发现,由于我国各地气候条件差异较大,因此,高温津贴发放的时间、周期、标准并不统一。

在发放时间上,多数省份是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间,海南则是从4月至10月,福建是从5月至9月,其间均可发放高温津贴。在发放周期上,有的是按月发放,有的按日计算发放,而河北省则按照小时计算。此外,多数地方的发放标准是每月200多元,广东为每月150元,最高的是天津,每月630多元。

河北近期宣布,调整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即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增加0.5元,即由1.5元调整为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增加0.5元,即由1元调整为1.5元。

有的户外劳动者未拿到津贴,有的地方标准多年不变

记者采访发现,高温津贴不发放的情况仍存在。在炎热的杭州地铁6号线奥体中心施工现场,记者采访37岁的宁波人徐前,他负责现场的挖掘机调度。6月份,他拿到了500元的高温津贴。但是,在同样的工地上,一些杂工却未领到高温津贴。贵州人代群是工地的保洁清洁工,她说并不知道高温津贴如何发放,目前只有一天领到两瓶盐汽水降暑。

“什么叫高温津贴?没听说过。”老段是北京前门大街上的一名保安,每周工作7天,一个月拿3200元的工钱。

记者在北京街头采访了数名建筑工人、快递师傅、停车场管理员等户外劳动者,他们中的很多人表示没有拿到高温津贴。有的说不了解相关政策,有的说知道政策却并不敢向领导要。在北京西城区某停车场,一位管理员说:“给不给还不是老板说了算。”

不按时、不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况多年来一直存在。据了解,2016年夏天,在东部某个副省级城市集中开展用人单位夏季防暑降温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中,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发现,有的单位高温津贴没有随6、7月份的工资一起发放,而是要等到9月份时集中发放;有的单位不了解新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仍然按照旧标准进行发放。

此外,记者调查了解到,一些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多年不变,未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及天气情况进行调整。

例如,广东现行的高温津贴标准制定于2012年,每人每月150元。事实上,早在2007年,广东便出台《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室外作业及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记者对比两个文件发现,除了将室内外高温津贴标准调至一致外,津贴标准始终停留在最高150元的水平。

“10年前买一瓶矿泉水五毛钱,现在涨到两块钱。但高温津贴的标准却一成不变,这不太合理。”广东某国企员工柳女士说。记者了解到,湖南现行高温津贴标准制定于2005年,每人每月150元;河南则执行2008年制定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标准。

专家建议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督,落实轮休和缩短工作时间等规定

多年来,高温津贴的落实一直是个难题。多名受访者认为,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的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对劳动者的政策宣传,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

广东省社科院法律与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黄硕说,有关部门每年都会进行相关执法检查,建筑、餐饮、快递等行业的问题比较突出,应将这些行业作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有专家建议,应该健全、完善职工高温津贴制度,及时适当调整高温津贴标准,通过工会等协助劳动者与企业平等协商,把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等写进劳动合同。

记者注意到,天津市已经建立起高温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即把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职工月平均工作天数21.75天,再乘以12%。2016年度,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65元,以此推算,2017年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天29元。

黄硕表示,高温津贴标准如何制定和调整,应当举办听证会,让更多高温下的劳动者参与讨论,更好地保护他们的权益。

此外,有专家提出,除了发放津贴,还应科学调整高温下劳动者的作息时间。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但记者采访发现,仍有很多工地为了赶工期,让工人顶着烈日酷暑加班干活。

重庆市安监局总工程师何建平认为,对于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和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其改正并给予严厉的惩戒。(参与采写:魏董华、黄浩苑、胡林果)

泉州高温津贴为每人每月200元

即时 | 2017-07-13 15:28

露天作业或作业场所温度33℃及以上

这些劳动者 可享高温津贴

本报讯 (记者陈淑华 实习生姚琳琳)昨日正式进入“三伏天”。市总工会近日下发通知明确指出,顶着炎炎烈日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或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通过有效措施降到33℃以下(不含33℃)的劳动者,均可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享受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或每人每天9.2元,时间是5月至9月。

市总工会要求,泉州市各级工会应督促用人单位向高温条件者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为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保健用品和必需药品;合理调整夏天高温作业时间,不安排不适宜高强度劳动的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

高温天气下,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露天施工、冶金铸造等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部位的劳动者尤其辛苦。各级工会应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加强这些行业的防暑降温工作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工作休息时间、个体防护、高温津贴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保护情况;积极开展农民工的防暑降温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和注重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据悉,本月12日起,全市各级工会已纷纷启动“夏送清凉”职工防暑降温慰问活动,深入典型示范的重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为一线劳动者送去清凉和问候。

对于高温下作业的广大环卫工、园林工人等,市总工会倡议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建设“清凉驿站”,使之逐渐覆盖到每个工业园区、每个社区甚至每条街道,打通服务高温下劳动者的“最后一公里”。

泉州这些劳动者可享高温津贴 | 福建要闻TOP10

即时 | 2017-07-13 08:24

让高温津贴不再成“烫手山芋”

即时 | 2017-06-21 07:5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7月3日至8月3日在全国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对象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等。

进入6月,多地就已迎来夏季高温期,人社部此次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用人单位是否违反高温津贴规定等,又让每年都受到舆论关注的高温津贴再次成为热点话题。

这么多年了,高温津贴发放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执行难、落实难,还有如多地的津贴标准多年未变等。近年来物价、工资都在上涨,多年未变的高温津贴,就有所滞后。高温津贴是岗位津贴,本应该随着工资相应调整,但高温津贴没有纳入工资范畴,独立于工资之外,而这也让高温津贴成了容易被忽略与忽视的劳动补偿,让高温津贴成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想给就给、不想给就不给的“额外恩赐”。

高温津贴最大的问题,就是对于户外劳动者来说,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高温津贴等福利变成了对劳动者的画饼,各地的标准很明确,但用人单位无心执行,不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违法成本太低。其原因在于,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等对用人单位的监管与监督往往乏力,而劳动者在企业面前处于弱势地位,他们往往不敢为了高温津贴而去“得罪”企业,他们知道企业有一万个办法与自己过不去。

所以,面对高温津贴难落实的问题,需要职能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与监督,实行相应的惩处制度,要能疏通劳动者的维权渠道,也要主动帮劳动者维权。相关部门也要将服务下沉,加强对露天作业与建筑工地等场所的检查力度,主动去了解民间疾苦与解决广大劳动者的实际困难,在酷暑难耐的时节,相关部门要下到一线,去发现问题、找出问题,才能第一时间解决劳动者面临的问题,为劳动者排忧解难。更应该将高温津贴与工资挂钩,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对于不给劳动者发放工资的行为,就能视同为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而可以追究涉事企业的相应法律责任,这样才能对用人单位产生较强的约束力;同时,也能让高温津贴随同工资一起调整,多地高温津贴多年来未变的现象才能有望破解。

高温津贴难落实,折射了劳动者困境,唯有完善制度,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才能维护好劳动者权益。不能让高温津贴落实难年复一年继续下去了。高温津贴不能成为相关部门和劳动者的“烫手山芋”,而必须成为劳动者真正拥有的权益。

人社部开展专项检查 重点查是否违反高温津贴规定等

即时 | 2017-06-20 17:24

中新网6月20日电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人社部决定7月3日至8月3日在全国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对象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等。

公告指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和及时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公告透露,专项检查时间为7月3日至8月3日。专项检查对象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

专项检查内容是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其中,要重点检查1-4项内容。

公告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效果,各地要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大力推行随机抽查,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及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加强对违法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

厦门高温津贴每人每月200元 发放时间是5月至9月

即时 | 2017-06-08 16:45

 

厦门高温津贴每人每月200元 发放时间是5月至9月

即时 | 2017-06-08 09:16

东南网6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常海军)天气越来越热了,用人单位必须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并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保健用品和必需药品,有效预防和控制职工高温中暑及各类事故发生。

日前,厦门市总工会、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17年全市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

高温津贴每人每月200元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必须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按月或按天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或每人每天9.2元,发放时间是每年5月至9月份。

同时,用人单位还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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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夏送清凉”慰问职工

各级工会还将深入重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开展“夏送清凉”职工防暑降温慰问活动。不仅要为高温一线职工送清凉,还要为他们送法律、送政策、送关爱、送健康。

同时,进一步加大“户外作业职工爱心饮水点”的建设力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爱心饮水点”建设活动中来,增设一些新的站点,使“爱心饮水点”逐渐覆盖到每个工业园区、每个社区和每条街道,真正打通服务高温下劳动者的最后“一公里”。

让高温津贴从“纸上”走向现实

即时 | 2017-06-05 15:51

近日,广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不含33摄氏度),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广东省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且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如用人单位不依法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广州日报 6月3日)

高温津贴是为在高温条件下从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发放的特殊工资性补偿。2012年7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标志着《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高温津贴的发放目的是“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医学常识,气温超过37℃时,人长时间在户外劳动或处于酷热之中,极有可能中暑,严重时还会威胁生命。因此,给坚持在高温天气中坚守岗位、坚持劳作的工人发放高温津贴,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对增强员工的凝聚力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和部门对高温津贴并未落实到位,使高温津贴变成了“纸上福利”,甚至有些单位以“2斤白糖、1包茶叶、几瓶矿泉水、几个西瓜”代替高温补贴,结果导致大多数高温天气的户外劳动者根本没有享用这种公共福利,让高温关怀大打折扣。

“高温津贴”为何成为“纸上福利”?国家白纸黑字的文件规定又为何落不到实处?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一是部分高温天气下务工人员对这一政策还不了解,诸如建筑、环卫、快递等行业的从业人员,大多是进城的农民工,他们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并不知道在工资之外还有“高温补贴”这回事;二是一些从事高温天气的务工人员,由于他们的工作来之不易,面临着随时可能被辞退的困境,即使单位不发,也只好抱着“为了每天几元钱丢了饭碗不值得”的心理,不敢理直气壮地找老板去要;三是有些企业的领导无视劳动者的权益,以“反腐”不让“乱发钱物”为借口而减去了这部分合法合理的开支;四是由于缺少部门监督,企业负责人将高温津贴视为一种“可发可不发”福利,完全没有在守规奉法的意义上看待它,因而抱着侥幸心理,能省则省。

由此看来,要想真正让务工人员在炎炎夏日下能感受到“高温津贴”的凉意,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宣传引导,把“高温津贴”的政策宣传到用工一线,让务工人员明确自己的合法权利,并且敢于依法维权。同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大对用人单位高温作业、高温天气采取劳动保护措施的监督管理力度,将高温补贴的发放置于有效的监管之下,全力推行高温津贴的发放到位。对那些不按时发放、不按标准发放甚至根本不发放“高温津贴”的企业及其企业负责人,公检法等相关部门也应根据群众举报像查处“克扣农民工工资”那样给予严肃查处,顶格究责,确保高温津贴真正发到每个劳动者手里。只有这样,“高温津贴”这一惠民政策才能从“纸上”走向现实。

北方再遭"热浪"炙烤 下月起多地可领高温津贴

即时 | 2017-05-28 15:44

原标题:北方再遭“热浪”炙烤 下月起多地可领高温津贴

连日来,中国北方多地持续着高温天气,根据最新的天气预报,今天,京津冀以及山东、河南部分地区还会出现35℃以上的高温,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将飙至37~39℃。

进入5月以来,中国北方连续遭遇两轮大范围高温天气,多个地方气温甚至打破了历史最高值。作为“夏日福利”,按照规定,多省份也将从下月开始进入高温津贴的发放季。

资料图:5月17日,北京街头的民众防晒出行。当日北京发布了今年首个高温黄色预警。中新社记者 杨可佳摄

预警:北方多地高温或飙升至37~39℃

从27日开始,北方多地再度遭遇大范围高温天气,根据此前的预报,28日,这轮“热浪”的影响范围将达到最大。

按照预报,端午假期间,华北、黄淮一带将有大范围高温现身,其中河北、山东、河南等地的部分地区日最高气温或可达36℃以上。

根据中央气象台的通报,27日白天,山西东北部、河北南部、河南、山东、安徽北部等地出现35℃以上的高温天气,局地37~38℃。

针对此轮高温天气,中央气象台也在27日连续两次发布高温黄色预警。根据最新的预报,28日白天,北京中南部、天津西部、河北中南部、山西大部、河南、山东、湖北西北部、安徽北部、江苏北部及新疆南疆盆地等地有35℃以上的高温天气。其中,北京城区、河北南部、河南大部、山东北部和西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最高气温有37~39℃。

而未来两天,28~29日,内蒙古中部、华北、黄淮、江汉北部等地最高气温一般都在35℃以上,其中,28日白天北京城区、河北南部、河南大部、山东北部和西部的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可达37~39℃。受其影响,华北中南部和黄淮北部的部分地区将有2~3天轻度至重度干热风天气。

30日开始,受冷空气影响,此轮大范围高温天气的范围和强度将明显减小,高温天气趋于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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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5月27日,重庆洋人街一水上乐园吸引不少市民玩水纳凉。当日,重庆主城区室外最高气温逼近35℃。 陈超 摄

疑问:这个5月为何这么热?

此次“热浪”来袭,已是今年入夏以来中国北方经历的第二轮大范围高温过程。

约十天前,5月17日至19日,北方多地就遭遇过一轮高温“烤”验,气温超过35℃以上范围为49.5万平方公里。那一轮高温天气中,北方15个气象监测站日最高气温突破历史极值。

可以说入夏以来,北方多个地区都经历了一个炎热的5月。以山东为例,按照中国天气网的报道,5月以来,山东平均气温为21.2℃,较常年同期偏高2.0℃,为1951年以来历史同期第3位高值。

与常年同期相比,山东鲁西北地区和鲁中地区的部分地区偏高3.0℃以上;泰安、长岛等8站为195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高值;青岛、潍坊等26站为次高值;淄博、东营等23站为第3位高值。

在北京,从气象上来看,常年(1981—2010年平均)北京的入夏时间为5月19日,今年,北京的入夏时间为5月7日,较常年提前了12天。除了北京,北方城市中,天津和石家庄都于今年5月10日入夏,与平均入夏时间相比,时间分别偏早了4天和11天。

为何刚刚5月,北方就连续经历了两轮高温“炙烤”?在气象专家看来,与历史同期相比,5月出现大范围高温天气并不算异常。

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何立富此前对媒体介绍,华北地区在5月份出现高温天气还是比较常见的,几乎3-5年就会出现一次。从历史资料来看,北京在2010年5月中旬出现了38.1℃的高温,内蒙古东南部地区5月中旬的最高气温曾达39℃,局地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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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5月17日,北京开启了高温干热的“炙烤”模式。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提醒:下月起多地可领高温津贴

伴随高温天气到来,5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这份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通知还要求,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要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记者梳理发现,从6月开始,多地也将进入高温津贴发放季。从全国范围看,因气候条件差异,各地规定的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有所区别,海南省的发放时间为4到10月长达7个月。大部分省份将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定在从6月开始,例如,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10余省份,而停止发放的时间则大都定在8月或9月。

对于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各地规定也差异较大。

例如,根据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6〕23号)》的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河北的高温津贴发放则是以小时计算,今年,河北还调高了高温津贴标准。

根据河北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的通告》,从今年开始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做如下调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下同)增加0.5元,即由1.5元调整为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增加0.5元,即由1元调整为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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