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

教育部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截至8月20日,全国已模排培训机构38.2万家,其中发现问题的有25.9万家。校外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养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

 资  讯 

校外培训乱象成“顽疾” 治本需打“组合拳”

即时 | 2018-08-30 14:10

新华社郑州8月30日电 题:校外培训乱象成“顽疾” 治本需打“组合拳”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韩朝阳 张浩然

今年上半年,各地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河南于8月中旬向社会发布首批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记者近日实地走访发现,一纸“黑名单”并未完全管住校外培训乱象,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问题仍旧存在。

依旧“任性”的校外培训机构

在郑州市新闻大厦,记者咨询一家名为“龙门教育”的培训机构后得知,该机构办有普通班和学霸班。工作人员介绍,学霸班的老师更有经验,入班条件是根据孩子的考试成绩和面试情况综合考量。“不是想上哪个班就能上哪个班,学霸班的设定就是针对小升初能上一个好学校的孩子。”

在其微信公众号“龙门辅导学校”上,“龙门教育”推出了“19元学一暑假”“小升初特训课”“中考封闭集训”“高考封闭集训”等课程。记者以家长身份询问“龙门教育”的工作人员,是否了解现在禁止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工作人员称:“我们没有收到明确通知。”

郑州的张先生为女儿报了7个培训班,却依然感到焦虑:“参加培训班,家长既有经济压力,孩子也有精神压力。女儿成绩虽然还不错,但文化课还是想补一补,就怕她输在起跑线上。” 他认为,在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最重要的是培训机构的老师要教得好,“有没有证不重要。”

记者走访发现,在河南省实验中学西门对面的小楼里,十余家大大小小的培训机构挤在一起。“解决一切语文问题”“新高一暑假预科班”“全日制冲刺课盛大启动”……五花八门的广告令人眼花缭乱。记者走进一家名为“方德教育”的培训机构,大厅墙上张贴着“方德教育2018届小升初光荣榜”。接待老师介绍,该机构可以为毕业班学生提供全日制集中培训课程,“毕业年级的学生可以不去学校上课,全天在我们机构上课,集中培训3个月,成绩提升很明显。”该老师强调,春季学期参加全日制集训班的学生比较多,随时报名,很快就能凑成10人班。

治理校外培训乱象难在何处?

据《中国教育新业态发展报告(2017)——基础教育》显示,全国中小学阶段学生的校外培训总体参与率为48.3%,参与校外培训的学生年均支出约为5616元,家庭选择校外培训主要以学科补习和应试为主。

治理校外培训乱象的举措一度引发网友热议。网友“jkfdD”认为:“校内才是关键,里面教好了谁还愿意去外面。”郑州学大教育(经三路校区)的一位老师说:“我们这很多老师是从公办学校出来的,工资是公办学校的两到三倍。”

对此,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一些到培训机构上班的老师都是学校的优秀教师,他们在学校的工资待遇相对低,老师因此处在一个尴尬状态,学校的教学质量也受到影响。”

另外,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教授薛二勇认为,现在一些中小学放学早,从时间安排上来看,一些家长不得不借助培训机构把孩子“托管”起来。

储朝晖认为,校外培训乱象频出的根源在于教育评价模式和标准单一。“一些中小学仍以分数为导向,培训机构就用‘考高分’来吸引学生,这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学生和家长的‘刚需’。‘刚需’得不到满足,家长自然就焦虑,有利可图,教育培训机构才能野蛮扩张。”

网友“冯铁飞”认为:“培训乱象是表象,应试问题才是本质。”储朝晖对此表示认同:“如果仅仅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入手,而不从源头上遏制培训的‘刚需’,家长会继续焦虑,继续为校外培训买单。”

政府、学校、家长需形成合力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从明确设置标准、依法审批登记、规范培训行为、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措施。同时,提出要提高中小学育人能力,提升教学质量,严明入学纪律,做好课后服务,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从根本上治理校外培训乱象。

截至8月20日,全国范围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已摸排培训机构38.2万家,其中发现问题25.9万家,已经整改4.5万家。下半年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整改推进和督查督办力度,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培训机构的整改工作。

储朝晖认为,想要从根本上治理校外培训乱象,需改变单一的教育评价模式和评价标准,建立多元、自主、开放、透明的教育评价体系。“在这样的体系里没有单一标准的知识学习需求,为提高考试分数而速生的培训机构就没有市场。”储朝晖说。

薛二勇认为,校外培训机构不是“洪水猛兽”,规范化的校外培训机构是教育事业的有益补充。治理校外培训乱象需打出一套“组合拳”,学校、家长、政府相关部门都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多方合力才能使校外培训有序开展。

“政府部门可以尝试购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老师的课后服务,这样老师以额外的劳动获取额外的报酬,学生也得到了课后辅导。家长们也要通过家长委员会等组织联合起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杜绝相互之间在成绩上或其他方面盲目攀比,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薛二勇说。

让校外培训在制度轨道上规范发展

即时 | 2018-08-28 16:56

为鱼龙混杂的校外培训市场制定准入门槛和监管标准,有助于填补相关管理制度空白,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在制度的轨道上有序发展,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管的良好局面。国家出台相关意见,虽然旨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但学校也要自觉切断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利益共生链条

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为当前鱼龙混杂的校外培训市场制定了准入门槛和监管标准,是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的指南针。

校外培训机构属于民办教育范畴,但《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都缺少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翔实明确的规定。各地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常常感觉“无法管”“无力管”,校外培训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人监管的灰色地带。从今年2月份起,有关部门整治摸排培训机构38.2万家,其中发现问题的有25.9万家,占比高达67.8%,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此前监管乏力。

此次《意见》的出台,填补了相关管理制度空白,将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在制度的轨道上有序发展。

首先,《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在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后,还要去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之后才能开展培训。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在大力削减前置审批的形势下,这一举措是为数不多的增加前置审批的案例,可谓把住了政府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最前端。教育部门有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有备案,这就将原本几个部门都不管的校外培训机构纳入了国家监督管理的范围。今后,各个培训机构必须按规定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抽查检查结果等,还将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公示。这些规定无疑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管的良好局面。

其次,《意见》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师资设定了标准,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这切断了学校老师向课外培训机构输送学生的潜在链条,杜绝了部分老师“课上不讲课下讲”“校内不讲校外讲”的现象,也能有效制止许多培训机构的老师“培训两天就上岗、忽悠家长没商量”的行为。今后,凡是打着名校老师旗号授课的培训机构就可视为违规,家长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培训机构出示老师的教师资格证,这样至少能保证孩子接受的教育是相对专业的。

最后,对教育培训市场的监管,尤其是对培训过程的检查监控,需要专门的监管队伍。《意见》要求,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民政、公安、应急管理、卫生、食品监管、网信、文化、工信、广电等管理部门,可形成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力量。不过,培训机构众多,对培训过程的监控,难度和工作量都很大,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管理。为此,可以通过建设教育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办学信息公开。还可以借鉴餐饮、旅游等服务行业的做法,建立公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平台,建立具有约束性的社会评价机制,对查实的失范行为予以公开,并与“星级评定”挂钩,形成正向引导与违规行为督查的质量保障机制。

此外,《意见》虽然旨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但学校也要自觉切断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利益共生链条,不通过校外培训机构挑选推荐生源,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不以校外培训机构的任何培训成果作为招生入学条件。

今后对校外培训机构有哪些新要求?来看这10个干货问题

即时 | 2018-08-28 16:54

今后对校外培训机构有了哪些新要求?这10个干货问题家长必知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但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为此,国办日前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对校外培训师资、收费、内容、时间、场所等都作了明确要求,中国政府网(微信ID:zhengfu)这就带你看——

Q1 对各类培训机构如何管理?

分类管理。鼓励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Q2 开展培训需要经过何种审批登记程序?

校外培训机构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去的办学许可证后,再按所属类型到相关部门申领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Q3 对培训场所有什么要求?

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Q4 对培训师资有什么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Q5 对管理条件有什么要求?

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

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宗旨、业务范围、议事决策机制、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

Q6 对培训内容有何规定?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Q7 对培训收费有何规定?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

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Q8 对培训时间有何规定?

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

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Q9 对培训招生有什么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

Q10 监管措施有哪些?

校外培训机构证照实行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要求各地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机构名单及主要信息,对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

从根本上解决“培训热”问题,还需要学校做到:

教学质量——

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

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有关教师的教师资格。

招生入学——

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课后服务——

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

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杭州一上黑榜培训机构转战新址继续招生 教育局:违规

即时 | 2018-08-24 10:26

浙江在线8月2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梁建伟) 前不久,杭州市公布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首批“黑名单”,193家机构上榜。上了黑名单的培训机构,是没有办学许可证的,有的被责令停止办学,有的是要求自行关停。

不过,也有胆子大的,上了黑名单以后还在继续办学招生。

杭州一位家长举报说,有一家名叫“智能优学”的培训机构,上了黑名单,是要求自行关停的,但他发现这家机构转战到了新的地方继续办班,他还接到过这家机构的推销电话。

接到举报后,作为监督员的记者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核实,结果发现还真有这样一家敢于顶风作案的培训机构。

这家违规办学的机构

就开在拱墅区政府旁边

这家被家长举报的“智能优学”培训机构,位于杭州市区南北商务港的2号楼,旁边就是拱墅区人民政府。在大楼外墙上,有一块非常醒目的机构招牌,老远就能看到。招牌上面写着“智能优学·宏达培训学校”,后面还附着机构的联系方式。

但是,在大厅的楼层指示牌上,没有找到“智能优学”。问了保安,才知道这家培训机构位于3楼。走出电梯就能看到好几幅宣传易拉宝,有优秀学员的喜报,有“智能优学提分系统”的介绍,还有推销课程的优惠活动等。

走进大门就是前台,记者只看到了这家培训机构的醒目招牌,没有看到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而杭州市教育局对正规培训机构的规定是,必须在前台醒目处挂上“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这时候正好是中午时分,老师、学生都没有上课。记者看到不少学生是从外面进来,估计是准备上下午的课,也有一些学生待在自修教室里看书,他们已经完成了上午的课程,还有下午的课要上。

记者一路往里走,发现这家培训机构一共隔出了31间小教室,每间小教室只能容纳三四个人,一张桌子几把椅子而已。教室的装潢都是新的,应该新开办不久。

记者自称是一个小升初的家长,咨询了机构里的一位刘老师。据刘老师说,她大学毕业后就从事校外培训,已经3年了,这家机构是2011年创办的。他们这里只做1对1和1对3的辅导培训,没有大班教学。

刘老师说,机构招收了不少下半年开始上六年级的孩子,参加培训都是为了小升初。记者自称是杭州拱宸桥小学的家长,刘老师马上说,这所小学里有很多学生在上培训班,想要向记者推销几种备战小升初的课程。

给孩子上一对一培训班

有个妈妈已经花了6.6万元

在智能优学的家长等候区,记者采访了一些家长和学生。

小刘是今年暑假才来智能优学上课的,他即将升入初三,马上就要面对中考。为了能考出更好的成绩,所以有了上补习班的想法。“刚好,那时候我和妈妈都接到了智能优学的推销电话,也不知道他们哪来的我们的号码。”小刘说,“推销员在跟我介绍的时候,提到了我们班同学的名字。那个同学上过培训班后,成绩提高了,于是我也动心了。”

后来,小刘和妈妈一起到培训机构考察。“这里是小班化教学,所以价格会贵很多,但是在我们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小刘妈妈说,因为配套购买课程有优惠,而且培训机构还承诺,如果对后续课程不满意可以退款,所以一次性购买了很多节课。

像小刘妈妈这样一次性买多个课时的家长,不在少数,交费也远远超过了3个月。

张妈妈的孩子也马上要上初三了,她是听亲戚介绍,送孩子到智能优学上培训班的。“我们选的是一对一课程,效果要好些,四门主课都报了。”张妈妈说,“一节课500元,从去年寒假开始上的。补习后孩子想要继续上,从今年暑假开始到初三一模考试时结束的课程都买了,四门功课加起来前前后后已经花了6.6万元。”

问了几个家长

都不知道机构上了黑名单

记者查询了前几天杭州市教育局公布的首批193家上了黑名单的培训机构,“智能优学”的确是上榜了的,上面写着的办学地址是“锦盛大厦七楼”,距离现在办学的南北商务港并不远。

在大楼底下,记者采访了几个来接送孩子的家长,询问他们知不知道这家机构上了黑名单,问了三个家长都说不知道。

一位家长说,孩子在“智能优学”上课的效果不错,她将钱都已经交到初三了,准备一直在这里上下去。

还有一位家长说,他们的孩子来这里上课才一个多月,是看到了这家机构的介绍才来的,因为离家也比较近。后来购买了不少课程还有优惠,就报了名。

另一位家长说,在报名时她根本没有想过要看一看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我关心的是培训班的质量,还有收费是否合理,上课环境好不好。”

“智能优学原来的确是在锦盛大厦七楼,后来才搬过来的。我听说是有新规定办培训班不能超过3楼,教育局不让办了,这才搬到南方商务港的。”一位自称知情的家长拉着记者说,“以前的教室要大一些,现在都是一对一或一对三,地方没有以前大了。”

拱墅区教育局:

智能优学是违规办学

第二天,记者打电话给智能优学,询问“有没有上黑名单”这回事。一位工作人员回复说,他们原来在七楼办学所以不合格,现在搬到三楼就符合要求了。这位工作人员强调,智能优学是有办学许可证的,搬了新址后肯定是符合要求的。

随后,记者采访了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的一位王老师。他说,在接到相关举报后,教育局已经去实地检查过,目前能确定“智能优学属于无证办学阶段,是违规的”。

王老师说,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整治的过程中,他们采取堵、疏结合的方式,一些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可以有一定时间进行整改。“前期整治后,没有办学许可证的机构,我们已经公布了一批,他们必须要关停。”

记者从王老师处了解到,智能优学换了办学地址后,目前正在进行消防审批,“他们还是想继续办学的,但在取得办学许可证之前招生、办班,都属于无证办学,是不允许的。”他说,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要么转行,不再从事中小学生文化类课程培训;要么关停,经整改符合办学条件后再申请办学许可证。

国家出手整治,校外培训热这次能真降温吗

即时 | 2018-08-24 06:50

今日关注

针对校外培训,又一份重磅文件出台。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第一个在国家层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系统性文件。

今年2月,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启动。23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截至8月20日,全国已摸排培训机构38.2万家,其中发现问题25.9万家,按照边摸排边治理的原则已经整改4.5万家。他强调,今年10月将再次开展全国范围的专项督查,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培训机构的整改工作。

为培训机构提出底线要求,不准提前学

校外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只是如今校外培训市场鱼龙混杂,一些机构过于强调“应试”,将家长裹挟至培训洪流中,加重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也增加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

吕玉刚指出,《意见》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最基本、最系统的政策依据。

它要求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但是为了确保最低门槛,它也对各地标准提出了底线要求。

在场所条件方面,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在师资条件方面,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意见》还明确了“先证后照”制度,要求培训机构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再按所属类型到相关部门申领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之后方能开展培训。

在具体的培训内容方面,《意见》强调,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学科类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需多部门联合执法,也欢迎社会监督举报

虽然三令五申不得“提前学”“超纲学”,但在这个暑假,不少培训机构仍以“提前学”为卖点招揽学生。

吕玉刚坦言,这说明专项治理工作还在进行时。他表示,今年上半年的工作重点是“摸排”,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就是治理。“我们会特别注意超前培训的问题。”

为了不让家长担忧学校开展高起点教学,《意见》中也指出,要坚决查处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

北京市教委副巡视员冯洪荣介绍,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是一项综合治理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基层创造性实施,更需要政府及时制定相配套的规范加以指导。“长效治理阶段要解决两个重要问题,一是如何做到依法依规,二是怎么执行。”冯洪荣指出,教育部门本身的执法力量并不健全,所以需要充分发挥横向联合执法的作用,形成执法合力。

对此,吕玉刚也表示,要有联合执法的体制机制,今后每年还要定期开展一到两次对培训机构的联合执法检查。“我们平时也会加强信息披露——培训机构开了什么班,招什么样的学生,老师是否具备教师资格,都要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有堵有疏,鼓励学校开展课后服务

培训机构管住了,培训需求怎么满足?《意见》也专门提到,中小学要做好课后服务,努力开辟多种适宜的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

《意见》指出,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学校可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辅导。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表示,如果在学校接受课后服务,孩子的培训成本会大幅下降。而且,学校设施齐全,学生课后活动的类型能更加多样。“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家长非常欢迎学校提供课后服务。”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闽景告诉科技日报记者,上海从2017年开始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更多孩子开始利用课余时间从事体育运动,开展艺术学习,单纯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明显减少。“我们希望培训热降温后,孩子和父母可以在周末度过难得的亲子时光,而不是在各个培训班之间奔波。”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即时 | 2018-08-23 16:05

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按照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的原则,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意见》针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证照不全、超前培训、超标培训等突出问题,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对于推动各地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了四方面具体措施。一是明确设置标准。明确由省级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制订,并从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相关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二是依法审批登记。明确校外培训机构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再按所属类型到相关部门申领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履行审批手续。三是规范培训行为。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要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证照实行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要求各地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机构名单及主要信息,对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

《意见》强调,要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做实专项治理、强化问责考核、重视宣传引导,推动各方各司其职,取得工作实效。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同时,还要提高中小学育人能力,提升教学质量,严明入学纪律,做好课后服务,从根本上解决“培训热”问题。

教育部:全国摸排已发现25.9万家校外培训机构存问题

即时 | 2018-08-23 15:59

中新网8月23日电 教育部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截至8月20日,全国已模排培训机构38.2万家,其中发现问题的有25.9万家。

吕玉刚称,校外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养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但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开展了以“应试”为目的的培训,裹挟家长被动参与,并成为普遍趋势,干扰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招生入学秩序,加重了学生的课外负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十分强烈。

吕玉刚表示,为落实中央要求,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标本兼治、内外联动、堵疏结合、积极稳妥的总体工作思路,确定分两步走。

第一步,先开展专项治理。今年2月份,教育部已经会同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工商总局四个部门联合印发了通知,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重点和治理步骤。这半年来,通过明确地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分省派出联络员,开展专项督查,规范竞赛行为,推动行业自律等多种措施,推动各地加快专项治理,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吕玉刚透露,截至8月20日,全国已模排培训机构38.2万家,其中发现问题的有25.9万家,按照边摸排边治理的工作原则,已经整改了4.5万家,专项治理工作摸排任务已基本完成。同时,也启动了整改工作,专项治理分三步走,第一步是摸排,把这些机构的情况摸清楚,第二步是整改治理,第三步是督导检查。摸排工作大体要求是在今年上半年完成,下半年是集中进行整改的时间,明年上半年是督导检查的时间。

第二步,要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教育部联合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深改委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这个《意见》,构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总体制度框架,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任务,成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最基本、最系统的政策依据,对推动当前正在进行的专项治理工作,以及促进校外培训机构的长远规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如何杜绝培训机构超标培训、超前培训?教育部回应

即时 | 2018-08-23 15:57

中新网8月23日电 针对部分培训机构“超前培训”的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今日表示,下一步要重点解决这个问题,每个培训机构要把培训班次、培训内容、招生对象报教育部门备案审核,审核同意之后,才能办班。

教育部今天召开发布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

有记者问:今年2月在相关通知里面提到进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时有强调过,校外培训机构不能提前学、超纲学。但是,一些走访调查当中发现还是有这种情况存在,不知道《意见》出台之后,有没有一些具体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吕玉刚表示,办什么班、教什么内容、招什么学生,应该和学校的教学工作是相匹配的,不能办一个班,他是三年级的学生学四年级的课程,这是不允许的。所以,要求每个培训机构要把培训班次、培训内容、招生对象报教育部门备案审核。审核同意之后,才办这个班,每个班都要进行审核,这是下一步治理工作当中非常非常重要的环节,只有把这个工作做实了,才能杜绝超标培训、超前培训。

如何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教育部回应

即时 | 2018-08-23 15:56

中新网8月23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以下简称《意见》)。今天,就《意见》“哪些措施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哪些措施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等问题,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一一作出回应。

《意见》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提出了哪些基本要求?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说,《意见》强化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把标准制定权交给了省级,要求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但同时,为了确保最低门槛,对各地标准提出了底线要求。

一是场所条件方面,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二是师资条件方面,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是管理条件方面,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宗旨、议事决策机制、办学资金、保障条件、业务范围和服务承诺等。

《意见》提出了哪些措施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说,针对当前不少机构证照不全、脱离监管的现状,《意见》提出要“先证后照”,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并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同时,《意见》明确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确保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都纳入监管范围。

《意见》提出了哪些措施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说,《意见》从校外培训的核心环节入手,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特别是学科知识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对培训的内容、时间、班次、进度、形式、宣传、收费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细化培训安排。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域中小学同期进度。校外培训机构营业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二是践行诚实守信。校外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不得以暴力、逼迫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

三是规范收费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意见》提出了哪些措施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教育部相关负责人称,日常监管至关重要,《意见》着重健全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通过落实年检年报和公布黑白名单等制度,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全过程监管。

一是完善日常监管。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落实教育、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民政部门、公安、应急管理、卫生、食品管理部门、网信、文化、工业和信息化、广电部门等各部门职责,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年检年报制度。提出县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经年检和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不接受年检、不报送年度报告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是公布黑白名单。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络上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要求各地建立负面清单,对已审批的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从白名单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单;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同时,将黑名单信息纳入相关信用系统及平台,严肃对相关企业的惩戒。

国办发文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解惑”

即时 | 2018-08-23 07:02

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 题:校外培训教什么?怎么教?咋监管?——国办发文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解惑”

新华社记者胡浩、吴振东、周畅

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中小学校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就当前校外培训发展中面临的难点、痛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明确设置标准,规定场所、师资、管理条件

一间小小的半地下室挤着20来个学生——这样的培训环境将无法获得办学资质。

为确保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和学习质量,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必须达到一些基本要求,如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等。

意见还明确提出,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往往会形成校外培训机构在工商部门注册、教育部门注册、民政部门注册三种情况,但其实只有在教育部门注册才有办学资质。”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杨东平认为,意见强调了办学许可的规定,有利于整肃乱象,加强教育市场监管。

规范培训行为,遏制升学焦虑蔓延

近年来,升学焦虑向低龄化蔓延,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在其中推波助澜。

意见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予以严格规范,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根据意见精神,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把遵循教育规律摆在首位,这应当成为培训机构今后办学的‘红线’。”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吴遵民表示,对培训行为的一系列细致约束,都直指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沉重的超纲教、超前学、应试抢跑等乱象,有助于校外培训回归学校教育“有益补充者”的定位。

意见还要求,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等。

受访专家表示,意见填补了过去的一些监管空白,为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指明了方向。

校外培训与校内教育是一个有机整体。意见进一步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律,要求中小学校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创造条件。

吴遵民认为,坚持校内从严治教,才能形成推进中小学生减负的合力,“但要真正减轻学生负担,还要通过中高考的进一步改革,促使从‘考什么学什么’向‘学什么考什么’转变。”

推行黑白名单制度,公布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及主要信息

意见要求,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杨东平介绍,这一规定借鉴了各地监管校外培训市场的经验。“通过信息公开加强行业监管,惩戒一些不诚信机构,可以起到警示作用。”杨东平说。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华认为,“黑白名单”相当于诚信名单,客观上提高了培训准入标准,也加强了市场秩序的规范。

破解“三点半难题”,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孩子下午三点半放学了,如果不去校外培训机构,那么谁去接?谁来管?

意见提出,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第一小学校长吕华琼表示,通过整合校内外资源,开展书法、美术、阅读、体育锻炼等活动,孩子们在放学后不仅能得到有安全保障的看护,更能发展兴趣爱好。长宁区有学校调研发现,原来30%的孩子放学后直奔社会机构,开设晚托服务后已有一半“回流”。

专家认为,意见明确了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这是让家长放心的关键。但这并不意味着学校要大包大揽,应该鼓励社区、少年宫、社会组织、企业等共同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最终实现每个孩子有人管,每个孩子有发展。

校外培训机构戴上“紧箍咒”! 国家发文严查这些行为

即时 | 2018-08-23 06:46

中新网北京8月23日电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意见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内容、费用等多方面做出了规定,为长期以来乱象丛生的校外培训市场戴上了“紧箍咒”。

对校外培训机构做了哪些规范?

——证照不齐将被终止培训

根据意见,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

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

此外,意见还提出,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培训进度不得超中小学同期

意见指出,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此外,意见还规定,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意见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此外,意见还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场所条件提出了要求。依照意见,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中小学这些行为也被禁止!

——严查“非零起点教学”

意见提出,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计划,开足、开齐、开好每门课程。

意见要求,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

——严查“课上不讲课后讲”

意见还要求,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有关教师的教师资格。

——严查学校招生与校外培训结果挂钩

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意见指出,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对于中小学的课后服务,意见还强调,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如何保障政策落实?

——违规违法办培训机构拉进黑名单

意见提出,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时更新。

根据意见,各地可根据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对已经审批登记,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将其从白名单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单;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

此外,意见提出,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整改到位

意见要求,各地要开展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摸排,认真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分类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逐一整改到位。要加大工作督促指导力度,通过开展自查、交叉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际成效。

——督导评估结果与领导干部考评挂钩

意见提出,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此外,意见还要求,建立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人民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地方及相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问责。

广州教育局长:别盲目报班培训 多让孩子跑跑跳跳

即时 | 2018-08-20 07:03

日前,羊城学堂系列讲座在广州图书馆开讲。广州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樊群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打造具有广州特色的现代化教育之城》为专题进行了宣讲。

现场家长众多,樊群建议家长们,学习之余,要多让孩子跑跑跳跳,不要盲目到校外培训机构过度“进补”。

广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读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共59.56万人

樊群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全面介绍了广州教育发展的现状与成绩,直面广州教育存在的不足。

据了解,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3912所(含技工、职业技术培训教育等),在校学生294万人,教职工21.7万人。其中,幼儿园1821所,在园幼儿48.3万人;中小学1501所,在校学生151.9万人;中职学校51所,在校学生9.6万人;市属高校10所,在校学生9.4万人,总体来看有以下特点:

一是总体规模大。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数量多,已经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教育体之一。

二是普及水平高。3周岁以上幼儿毛入园率113.69%;小学毛入学率101.59%;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9.0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14.05%。

三是随迁子女入学人数多。2017学年,广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读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共59.56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学生总数的44.33%。

四是质量不断提高。100%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成为标准化学校,100%区成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和“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和“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2017年被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

保护好孩子的想象力

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

教育一直是市民关心的热点,当天,广州市图书馆的报告厅内涌进了不少市民,由于座位不够,一些听众甚至坐在了台阶上,边听边认真做笔记。在介绍广州教育发展的同时,樊群也向听众们提出了一些建议。“一些家长,尤其是祖辈,特别担心孩子磕着碰着。可我们当年就是这么跑跑跳跳,磕磕碰碰长大的,我们的父母也没怎么担心,怎么当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就这么担心呢?”一席话把现场的家长都逗乐了。

樊群表示,家长应该多让孩子去参加体育锻炼,写完作业,就应该出去跑跑跳跳,而不是往各种补习机构送。“我与许多中学的校长沟通过,他们都表示,学业成绩优秀,综合能力强,学习后劲足的孩子,大部分都不是从小就上补习班的孩子,关键在于提高学习时的专注力和效率,要保护好孩子的想象力,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樊群说。

暑期班:违规培训为何不消停?

即时 | 2018-08-19 15:18

八月的北京,暑气袭人。这个暑期,是今年2月份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以来的第一个暑假。治理的效果如何?记者近日走访了北京几家教育培训机构,发现情况并不乐观。在国家大力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的背景下,暑期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等问题依然一言难“禁”。为何屡禁不止?请看记者的调查。

备战“小升初”,15天补习开销近1万元

在西城区某培训机构里,五年级学生君君的暑假是这样度过的:每天早上8点半,妈妈把他送到培训机构,上午上2个半小时的数学课,中午在教室吃外卖,下午上语文课和英语课,5点半下课回家,晚饭后再上英语网课和钢琴课。算下来,君君每天要在培训机构待9个小时。“上完这一期课程可以休息几天,写学校的作业,然后还得上新一轮的培训班。”君君告诉记者,自从上了四年级以后,他的暑假就没消停过,同学们也都在补课,为一年后的“小升初”考试做准备。

记者以家长身份向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咨询得知,君君参加的“勤思”培训班在暑假期间一共开了3期,每期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科。“来培训的孩子都是3科全报,一整天,中午吃外卖,家长也省得接送。”工作人员再三嘱咐记者,开学升六年级的学生已经进入了“小升初”“备战”阶段,所以这个暑假是“弯道超车”的最后机会,培训班每期每班都几乎满员。

临近午休时间,家长给孩子订的外卖逐渐堆满前台桌子,还有不少家长亲自来送饭,今年67岁的刘女士是其中之一。她的孙女开学就要上小学六年级了,暑期补习课程表和君君一样,每天从早上8点半上课到下午5点半结束。刘女士认为外卖餐食不够干净卫生,所以坚持每天顶着烈日给孙女送午餐,每天要在家和培训机构间往返3次。

培训班开销不菲。据刘女士介绍,孙女15天的数学课学费是3800元,语文课和英语课的学费都是2600元,加上往返交通成本,半个月的补习开销接近1万元。

校际教育质量差异短期内难以根除,升学竞争压力无处不在,“别人家的孩子”成为许多家长教育自己孩子的参照物,“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焦虑情绪在不经意间“传染”给了孩子。当被问及是否愿意把暑假都用来补课时,刚满12岁的君君回答:“我的同学都在补课,我不补课就上不了好初中,更上不了好高中。”

学校分班考试,致“超纲超前”屡禁不止

为进一步了解各培训机构的暑期课程设置,记者下载了某机构官方APP。根据APP课程表显示,除了高一课程之外,机构另设有“新高一”课程,但点击进入相关页面后并没有详细课程说明。

究竟“新高一”课程教授什么课程内容,又与高一课程有什么区别?记者以初三毕业生家长身份就此咨询APP在线客服时,对方称高一课程针对的是高一在读学生,“新高一”课程的授课对象是刚中考完、即将进入高中阶段的学生,教学目标是帮助初中毕业生提前适应高中教育。然而,当记者进一步询问具体课程内容时,在线客服不再作答,并让记者留下手机号码,称将有相应教师通过电话提供详细说明。

记者很快接到了“黄老师”的电话。据黄老师介绍,培训机构对高中阶段9科课程全部开设有“新高一”补习班,授课内容以高中知识点为主,提前向初中毕业生教授新学期知识,帮助学生“赢在起跑线”。据该机构课程表显示,这样“改头换面”的“提前教学”课程囊括了从“新一年级”到“新高三”的小学、初中、高中全部年级。记者同时查询了几所知名度较高的培训机构官网,“提前教学”暑期班比比皆是:有机构针对小学毕业生开设“新初一物理方向科学创新预备班”,教学内容属于初中阶段物理课知识点;更有机构直接在“新高一”课程介绍中写明“帮助预习新学期知识,紧跟新课程方向,优化学习方法,学习和心理全方位衔接,帮助学生适应新课程,领跑新学期”。

尽管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明确提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试图从供给层面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但学校对于优质生源的需求,使得违规培训仍然顶着各式各样的名头普遍存在于各大培训机构。面对分班考试、成绩排名、按分录取,为了给孩子赢得尽可能多的时间备考,为了让孩子在考试中尽可能取得高分,“超纲超前”的暑期培训班反而成为家长眼中的“苦口良药”,对于不少家长而言,现实问题并不在于是否应该“提前教学”,而是“提前多久教学”和“提前教多少”。

参加培训享受福利,家长坦言钱花得值

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发布的《中国教育新业态发展报告(2017)——基础教育》显示,我国中小学阶段学生的校外培训(参加学科补习或兴趣扩展类培训)总体参与率为48.3%,全国校外培训行业总体规模达到4900多亿元。

家住北京的廖女士近期为儿子报名的为期9天的培训班花费了她近一个月工资,但她向记者表示:这钱花得值。

7月初,廖女士收到某培训机构吴老师发来的某国家级智能科技大赛的电子海报,称“参加比赛如果获奖,会获得相应的获奖证书。高中生赢得获奖证书,可以向其提供各大名校自主招生的机会,以及在自主招生中获得相应加分;小学生、初中生获奖后可以提升简历含金量,在升学竞争中脱颖而出”。

廖女士看后即刻被吸引住了:儿子小迪正在读小学五年级,面临着“小升初”竞争。但小迪从未接触过智能科技领域,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奖的可能性并不大。正当廖女士犹豫该不该给儿子报名参赛时,吴老师发来了“温馨提示”:大赛主办方提供针对大赛的暑期赛前集训,为期9天,并保证凡是参加了培训的学生都能通过初赛和复赛,进入全国总决赛。

吴老师还透露,总决赛设有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是15%、35%、50%,即全国总决赛的参赛选手获奖率为100%。也就是说,小迪只要交费参加了这9天的赛前集训,就能获得一个全国性奖项。

为什么培训机构对大赛情况如此了解?为什么机构有赛前集训班的报名权?为什么机构愿意向廖女士告知赛前集训班相关信息?

吴老师回答了廖女士的疑惑。原来,该培训机构是大赛的协办方,参与暑期赛前集训班的招生工作。在初赛开始前,机构选择性地向部分学员家长通知了这一大赛和相关培训班,鼓励家长积极为孩子报名,并暗示家长不要对外传播集训班相关信息。吴老师没有透露机构的通知范围,但经过与其他学员家长的沟通,廖女士得知,仅有课程难度较大的奥数班的部分学生得到了通知,获得报名赛前集训班的资格。

与其他学生需要历经地区初赛、复赛两轮选拔才能进入全国总决赛的情况相比,该培训机构的学员只需达到机构内部设定的选拔标准就可以报名参加暑期赛前培训班,从而进入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的选拔权本应由大赛评审委员会掌握,但培训机构可以凭借协办方的身份直接“输送”总决赛选手,让机构学员享受到机构外学生无法得到的巨大“福利”,难怪培训机构在条条禁令的约束下仍然热度不减。

2017年12月份,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在“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一项中明确,要求学校“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也明确提出要“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但是在择校热度不减的大情况下,各种竞赛的名次、奖状仍然是升学的“敲门砖”,名目繁多的变相选拔从未停止,与之相关的暑期培训班也受到家长们的追捧。

“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依然任务艰巨,校外培训热还没有真正‘退烧’。”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今年5月份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专项治理工作已经进入了部门联合集中整治阶段,接下来将继续加大推动力度,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推动完善配套改革,加快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

福州市曝光363家校外“黑培训” 劝离关停36家

即时 | 2018-08-16 08:25

福州市曝光363家校外“黑培训” 劝离关停36家

  督查组走进学而思培训机构检查办学情况。

福州新闻网8月1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铭文/摄)昨日上午,福建省教育厅、民政厅、工商局等多部门联合组成专项督查组,对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进行复查。福州市教育局作了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公布了全市363家无证培训机构名单。

昨日,联合督查组现场随机抽查了鼓楼区两家校外培训机构,对营业执照、教师档案、消防设施、公示栏目等进行了详细检查。

鼓楼区教育局表示,7月以来,鼓楼区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排,共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及证照不全的机构41家。7月20日,鼓楼区突击检查优胜教育、可爱学、加里教育、祥云学堂等31家无证办学机构,发出停止办学通知书24份,拆除广告牌30余处。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第一阶段的校外培训机构摸底排查工作,并进入全面治理的第二阶段,需治理的培训机构363家,已开展治理行动355家,按要求完成整改69家,已劝离关停无证机构36家。具体名单可关注“福州晚报”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解。在开展集中治理的过程中,全市各区县(市)通过联合工商、民政、公安、消防等多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对无办学许可证等培训机构发出停止办学通知书共67份。

此外,8月24日上午9时,福州晚报将与福州市教育局民管办共同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研讨会,届时将邀请各机构参会学习分享办学经验,促进行业自律,帮助培训机构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福州市曝光363家校外“黑培训” 劝离关停36家

扫码了解无证培训机构名单。

福建:多部门联合督查福州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

即时 | 2018-08-15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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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现场(李晨曦摄)

东南网8月15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8月15日上午,福建省教育厅、民政厅、工商局等多部门联合福州市教育局组成专项督查组,来到鼓楼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督查工作,并现场随机抽查了两家校外培训机构。市教育局副局长念琪作了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公布了全市363家无证培训机构名单。

据悉,今年5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民政厅、人社厅和工商局联合印发了《福建省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摸底、集中整治、督促检查等工作。为此,今年5月25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会,李春副市长作动员讲话,福州市教育局唐希局长部署治理工作任务。5月30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教育局等单位《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对福州市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部署,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和办公室正式成立并开展工作,对所有县(市)区进行全覆盖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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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副局长念琪作了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李晨曦摄)

为了监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在鼓楼区教育局,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的方式了解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并实地随机抽查了2所教育类培训机构。在抽查过程中,专项督查组成员认真查看了培训机构的营业执照、教师档案、消防设施、公示栏目等,同时向培训机构举办者传达国家有关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文件精神,督促培训机构加强自查自纠、规范办学行为。

目前,福州市已全面完成第一阶段的校外培训机构摸底排查工作并进入全面治理的第二阶段,已开展治理行动355家,已按要求完成整改69家,其中已劝离关停无证机构36家,引导办证机构10家,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完成23家。在开展集中治理的过程中,全市各区县通过联合工商、人社、民政、公安、消防等多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共800余人次,对无办学许可证等培训机构发出停止办学通知书共67份,拆除违规宣传广告牌共30余处。

抽查活动结束后,专项督查组简要反馈了专项治理督查情况,并提出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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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无证培训机构(福州市教育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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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无证培训机构(福州市教育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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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无证培训机构(福州市教育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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