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被约谈 网站关闭整改

2019年4月11日,针对视觉中国网站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情况,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网站负责人,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

 资  讯 

视觉中国回应“被罚款30万”:诚恳接受处罚

即时 | 2019-04-19 06:53

中新网4月18日电 针对“被罚款三十万元”一事,视觉中国影像官方微博今晚发布声明称,公司诚恳接受处罚。今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

近期,视觉中国因“黑洞”图片版权和存在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的问题引发关注。18日晚,深交所网站发布消息称,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9年4月11日对汉华易美天津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现查明,汉华易美天津在通过运营“视觉中国”网站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对用户发布的信息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置用户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内容,决定给予汉华易美天津罚款三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日晚间,视觉中国影像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接到天津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司诚恳接受处罚。

声明并表示,今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

视觉中国发声明接受行政处罚并致歉

即时 | 2019-04-19 06:49

中新网天津4月18日电 (记者 张道正) 视觉中国18日夜间发布“关于接受天津网信办行政处罚的声明”称,该公司全资子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当日接到天津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诚恳接受处罚。今后将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此同时,视觉中国还发布“致歉声明”称,4月11日以来,针对视觉中国平台提供的“黑洞”图片引发的公众质疑和讨论,该公司高度重视,主动暂停平台运营,积极开展自查和整改。经过深刻反省,认识到自身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薄弱,在产品服务和版权保护工作中存在着突出的管理问题,对行业风气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此,向各方诚挚道歉。

“成立近20年来,作为一个平台企业,视觉中国一直在探索适应市场需求的版权服务模式,以满足内容创作者和使用者日益增长且不断变化的需求。”视觉中国声明指出,这次事件教训深刻,该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切实履行平台公司的主体责任,规范版权管理,提高平台经营的透明度,与各界共同促进健康良性的行业生态。

此外,视觉中国做出四项承诺:

1) 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平台内容和产品服务进行全面筛查,确保权属标示清晰明确,授权机制合法合规。

2) 建立符合中国市场的版权保护模式。我们将在国家版权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剑网2019”专项行动,尊重行业内利益攸关方的诉求,共建合规、合理、合情的产品服务定价和版权保护工作流程,并主动接受监督。

3) 进一步加强与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业内专家的定期沟通,共同探索符合中国市场需求的图片版权确权、授权、保护和争议解决机制。

4) 为内容创作者提供更加专业透明的服务,保护和激励内容创作者创作出更多的优秀作品。(完)

视觉中国发布致歉声明:对平台内容产品服务全面筛查

即时 | 2019-04-19 06:43

中新网4月18日电 近期,视觉中国因“黑洞”图片版权和存在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的问题引发关注。今晚,视觉中国影像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并承诺将对平台内容和产品服务进行全面筛查,确保权属标示清晰明确,授权机制合法合规。

18日晚,深交所网站发布消息称,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9年4月11日对汉华易美天津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现查明,汉华易美天津在通过运营“视觉中国”网站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对用户发布的信息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置用户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内容,决定给予汉华易美天津罚款三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日晚间,视觉中国影像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公司诚恳接受处罚。

随后,该微博再发布一则歉声明称,经过深刻反省,我们认识到自身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薄弱,在产品服务和版权保护工作中存在着突出的管理问题,对行业风气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此,我们向各方诚挚道歉。

声明表示,成立近20年来,作为一个平台企业,视觉中国一直在探索适应市场需求的版权服务模式,以满足内容创作者和使用者日益增长且不断变化的需求。这次事件教训深刻,我司将以此为契机,切实履行平台公司的主体责任,规范版权管理,提高平台经营的透明度,与各界共同促进健康良性的行业生态。

视觉中国承诺,将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平台内容和产品服务进行全面筛查,确保权属标示清晰明确,授权机制合法合规;建立符合中国市场的版权保护模式。我们将在国家版权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剑网2019”专项行动,尊重行业内利益攸关方的诉求,共建合规、合理、合情的产品服务定价和版权保护工作流程,并主动接受监督。

此外,将进一步加强与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业内专家的定期沟通,共同探索符合中国市场需求的图片版权确权、授权、保护和争议解决机制;为内容创作者提供更加专业透明的服务,保护和激励内容创作者创作出更多的优秀作品。

声明指出,针对以上承诺,我们将在近期陆续推出具体措施。最后,我们对各界的监督、批评和指导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影像官方微博

天津市网信办依法对视觉中国网站做出行政处罚

即时 | 2019-04-18 16:18

近日,天津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就视觉中国网站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经查,视觉中国网站(域名:vcg.com)在其发布的多张图片中刊发敏感有害信息标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天津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网站运营主体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作出从重罚款的处罚。

天津市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网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网上违法违规行为。

黑洞照惹争议 专家:国旗国徽图片不得用于商业行为

即时 | 2019-04-18 08:44

近日,因给“人类首张黑洞照片”及国旗、国徽等图片打上自己的版权标签,视觉中国等图片库公司陷入版权“黑洞”。该事件不断发酵,引发了人们对图片版权的热烈讨论。图片打上公司水印后,版权是否就归该公司所有?商业公司对国旗国徽图片标注版权,是否合法?通过诉讼索要高额版权费,该如何评价这种维权行为?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业人士。

“一般情况下,摄影作品的拍摄者是原始版权人,享有包括署名权在内的著作权。”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副教授陈健认为,如果摄影作品由其他公民、法人或者组织署名,摄影者并非当然的著作权人,除非他能提供相应证据。“也就是说,图片打上公司水印后,一般应推定该公司享有版权。但前提是,必须经过了摄影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明确授权。”至于视觉中国被人质疑“图片库中包括大量未经授权的图片”,如果查实的话,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比如,此次“黑洞照片”事件中,照片的版权所有者欧洲南方天文台称视觉中国从未联系过自己,虽然他们目前还没有专门追责,但视觉中国已经尝到了“失信”的苦头。

除“黑洞照片”引起争议外,有网友发现,有些图片库公司还将国旗、国徽、国家领导人等图片分为不同型号,在网上进行售卖,最高售价达3000元一年。众所周知,国旗、国徽代表国家形象,具有国家象征性质,商业性质的公司将这种类型的图片版权“据为己有”是否合法?

对此,陈健认为,并不能由于图片内容是国旗、国徽,就直接推定该公司不具有版权。“图片版权的归属与图片上的内容并无直接联系。但是,如果是单纯以国旗、国徽为主体内容的图片,不得用于任何商业行为。”陈健说,关于这一点,著作权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商标法,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这种立法精神可以类推到著作权法中。“国旗、国徽等代表国家形象,属于公共领域,商业公司无权对公共领域的图片主张权利,也不得用于商业行为。”

有网友反映,视觉中国等图片库公司存在“高价维权”的情况,每张图片的索赔额达到1万元甚至更高。陈健认为,如果视觉公司确实合法享有图片版权,那么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维权,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以虚构版权进行维权,则可能涉嫌不当得利,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诈骗犯罪。

至于图片的赔偿金额,陈健表示,目前国内在这方面仍缺乏统一的标准。在文字和歌曲的著作权使用上,国内目前有相关的参照标准,例如文字方面有发改委与国家版权局共同制定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但图片的相关办法还未制定。这也使得市场上的图片作品定价缺乏参照。他建议,可以根据图片拍摄难度、原创性等,对图片作品的使用及付费等进行规定,给予广大图片作品使用者一个可以参考的行业标准,同时也对行业内秩序进行调整与规范。另外,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图片库等公司的监管,定期对各家版权图片库进行核查,避免滥竽充数。

图片版权理应尊重和保护,但绝不能滥用。对于视觉中国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当一一厘清、及时处理,既是回应民众关切,也是促进类似图片公司健康发展,有利于培养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

从视觉中国版权事件谈起:滥用版权碰瓷式维权或违法

即时 | 2019-04-16 06:39

滥用版权碰瓷式维权涉嫌违法

视觉中国未取得图片版权却以权利人名义销售图片版权或进行维权专家分析

视觉中国没有付出“创造性劳动”,而是奉行拿来主义,将他人创作的摄影作品、图形作品等智力成果直接加上类似“版权归视觉中国所有”的水印,显然无法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行为本身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视觉中国并未获得图片版权,却以权利人的名义销售图片版权或进行维权,这种行为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向权利人赔偿损失。同时,对于付费购买图片版权的使用者而言,视觉中国提供有权利瑕疵的图片,也构成合同违约

● 在知识产权的图片领域,盗图侵权现象常见,很多人主观认为在百度搜索到的图就能直接用。从已有判例来看,目前国内图片的版权保护状况并不乐观,远不如文字方面的著作权保护

● 我国应采取司法保护为主、行政保护为辅,健全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探索知识产权诉讼中诉前禁令制度与诉讼制度、执行制度的有效衔接配合

连日来,视觉中国一直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估计它自己也不会想到,一张黑洞的照片会带来如此大的麻烦。

4月10日晚,人类历史上第一张黑洞照片正式对外公布,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之后,网友发现黑洞照片悄然出现在了视觉中国的官网上,并印上了其logo,而且注明此图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

视觉中国这一做法立即遭到人们的质疑。有媒体联系欧洲南方天文台,就是否给与视觉中国授权进行求证,对方却称完全不知情:“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与我们联系。”

一时间舆论哗然,围绕视觉中国的图片版权问题迅速发酵。针对这一事件,《法制日报》记者从多角度出发,邀请业内专家进行了深入分析。

无资格作品用来维权

维权目的异化为牟利

根据媒体报道,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自媒体和企业收到来自视觉中国的律师函,被告知涉嫌图片侵权,而且要价不菲,数额最高可达数万元。

启信宝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视觉中国及其子公司涉及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或网络传播权纠纷的诉讼,达1万多起,案件共涉赔偿约624万元。而这些案件涉及主体主要是视觉中国子公司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盖创意)和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华易美)。

有网友指责视觉中国的这些维权案件为“碰瓷”式维权官司。不过,这些官司却是被法院支持的。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4年版,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014)民提字第57号再审民事判决书”的案例,正是华盖创意与哈尔滨正林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

这份民事判决书显示,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由于著作权具有“作品创作完成即自动产生”的特性,著作权登记证书是权利人自愿取得的证明权属的初步证据,是否进行登记并不影响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故对著作权权属的审查,一般以作品上的署名等为初步证据,除非有相反证据予以推翻。

最高法认为,本案华盖创意拥有数量巨大的图片,基本采取在官方网站上登载图片并可直接网上购买的方式经营。其网站上登载图片,虽然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但同样是“公之于众”的一种方式。故网站上的“署名”,包括本案中的权利声明和水印,构成证明著作权权属的初步证据,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享有著作权的证明。

同时最高法认为,如果对初步证据要求过高,比如对每一张图片都要求取得摄影师的授权证明,或者每一张图片去做著作权登记,对权利人而言无疑是巨大的负担。而且相关费用如属于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归根结底要由侵权人来承担。

但想不到的是,这一判决让视觉中国等图片公司有了“底气”,它们的维权目的开始产生异化,甚至一些不具备维权资格的作品也被用来维权。

霸占滥用版权对外销售

侵害权利人使用者权益

据记者了解,把黑洞照片的版权“据为己有”只是视觉中国霸占版权、滥用版权的一个缩影。

随着事件的发酵,视觉中国被扒出国旗、国徽等照片也被其标注为版权所有。为此,共青团中央官微直接点名视觉中国质问:“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

在共青团中央上述微博评论区,海尔、360清理大师、南京苏宁、百度等多家企业纷纷跟评,贴出了与自家企业相关的照片版权归视觉中国所有,甚至一些知名企业的LOGO都被标为其版权所有。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视觉中国并未获得图片版权,却以权利人的名义销售图片版权或进行维权,这种行为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向权利人赔偿损失。同时,对于付费购买图片版权的使用者而言,视觉中国提供的有权利瑕疵的图片,也构成合同违约。至于销售国旗、国徽等图片,视觉中国的行为还涉嫌违反国旗法、国徽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权利不得滥用’是我国民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民法总则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据此从视觉中国的种种行为来看,构成滥用版权是没什么问题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明说。

北京科技大学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徐家力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据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独创性是某项智力成果获得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黑洞照片以及被视觉中国‘占为己有’的大量海外开放版权的照片都应该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视觉中国没有付出‘创造性劳动’,而是奉行拿来主义,将他人创作的摄影作品、图形作品等智力成果直接加上类似‘版权归视觉中国所有’的水印,显然无法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行为本身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把版权不属于自己的图片据为己有,在很多公众还缺乏知识产权意识的大环境下,不明真相的自媒体和企业开始成为以视觉中国为代表的图片公司的维权对象。

对此,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邱琳律师直言:“视觉中国引发众多负面评论的原因,不仅因为本次的黑洞照片版权事件,更主要因素在于其长期以来通过碰瓷式维权、勒索式营销将正当的版权保护行为转化为不当牟利的手段。以‘维权’之合法行为掩盖‘勒索’之非法目的。”

维权式推销促成交易

碰瓷式维权涉嫌违法

据一位图片版权市场的资深人士透露,图片库都有后台系统自动捕捉各个网站的侵权行为,开始发现的时候往往不去维权,等到侵权图片累计到一定量,再进行维权,以起诉同时推销的方式,达成被动版权交易。

“这就是典型的‘养肥了再告’的方式,对于这种维权方式,法院在判定时可以考虑予以降低损害赔偿金额。”杨明说。

据邱琳分析,我国著作权法将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展览权、出租权等著作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但对于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著作人身权,是不得转让给他人行使的。综上,图库网站不可能完全取得作品的著作权,仅能代理权利人行使全部或部分著作财产权。

邱琳建议,面对此类“维权式推销”时,由于图库网站也可能未实际取得著作权,因此使用者应首先要求图库网站提供享有著作权的证据,绝不能为了避免诉讼、息事宁人而轻易支付“侵权费”或与图库网站达成版权交易。由于图库网站不能完全拥有图片的著作权,所以即便当事人与图库网站达成了版权交易,之后的商用行为还是有可能侵犯他人享有的著作权。

勒索式维权由来已久,长沙某媒体的App由于使用了某图片网站照片,被图片网站发函,由于拒绝支付相关费用,App所在公司被起诉。同时,这家图片网站发函美国苹果公司,导致此App因版权纠纷被苹果商店下架。

同样的事情在2016年8月也发生过。今日头条也因图片版权问题被举报,从而在苹果商店下架,其后与图片公司私下和解后才重新上线。

这种碰瓷式维权、勒索式维权的事件屡见不鲜,动辄巨额索赔或要求签订包年合同,搞得媒体、自媒体战战兢兢,不敢配图。

对此,赵占领说:“对于碰瓷式勒索的高额索赔问题,如果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进行,只要拥有图片版权,这种行为并不违法,因为索赔多少属于其权利,而判决赔偿多少则由法院确定。但是,如果没有拥有图片的版权,却以天价索赔进行威胁,则明显不当,甚至违法。”

在徐家力看来,只有智力成果的权利人,或受权利人委托进行维权的主体,才有权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视觉中国大量冒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欺骗、讹诈,这种所谓的维权实质上是以盈利为目的,打着维权的旗号为公司谋取不当利益,涉嫌虚假诉讼,为中国的司法制度所否定。

“首先,视觉中国对其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通过加上水印行为证明其为著作权人,是证明手段与证明目的的混同。其次,如果视觉中国没有相关作品的著作权,假冒著作权人销售作品版权牟利,可能涉嫌诈骗罪,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徐家力说。

对此,邱琳说:“如果图库网站本身没有著作权,却冒充著作权人的身份向使用者发出律师函,要求使用者赔偿损失的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使用者向其支付版权费和损害赔偿,涉嫌诈骗。使用者有权依法向公安机关进行检举,震慑此类不法行为,维护版权市场的健康发展。”

合法维权不得滥用权利

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

据记者了解,在知识产权的图片领域,盗图侵权现象常见,很多人在观念上依然认为“在百度搜索到的图就能直接用”。从已有判例来看,目前国内图片的版权保护状况并不乐观,远不如文字方面的著作权保护。

对此,徐家力说,目前,国内图片的版权保护重视程度及保护力度确实远不如文字的著作权保护,首先传统教育强调,“抄袭”或“剽窃”别人的文字或文章属于不道德行为,而“抄袭”或“剽窃”别人的图片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其次,与文章相比较而言,在普通人看来,图片尤其是照片的形成不需要作者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很多人认为图片、照片的智力含量并不高;再次是监管力度不够,导致提供图片的网站或其他平台也缺乏版权保护意识,没有以合适的方式尽到提示义务;最后,与文字相比较,图片本身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尚未被人们所认识,导致图片作者维权动力不足。

谈及图片版权保护存在的困难,邱琳说,社会重视和宣传程度远远不够,使得图片的作者、使用人和网络平台缺少图片版权保护意识。目前,法院系统案件审理压力巨大,相对于其他需要重点关注和保护的权益,图片版权的保护显得不那么重要和迫切;相对于维权的收益,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经济及时间成本都比较高,可能会使图片的作者望而却步。

4月12日,国家版权局对此事作出回应。回应称,近日,“黑洞图片”版权问题引发关注。国家版权局重视图片版权保护,依法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各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国家版权局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

对此,徐家力说,“剑网行动”自2005年起至去年已经开展了14个年头。从以往的开展情况来看,对于当年的治理重点领域,常对所涉平台进行重点监管和集中治理,如发现侵权行为,各地执法部门会快速查办,追究行政、刑事责任。当下“黑洞图片”版权问题已引发全国关注,国家版权局在此背景下公开回应将此问题纳入“剑网2019”专项活动,可以说图片版权问题即将成为今年的重中之重。

徐家力说,一方面,大量非法使用他人具有著作权的图片的行为会被重点督查,被监测到或被投诉侵权的相关企业可能面临被约谈、受到行政处罚乃至被移交公安机关的风险;另一方面,搞“碰瓷式”“创收式”维权的经营方式也会被列入关注范围,如果其存在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规定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的违法情形,根据其情节轻重也有被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两方面违法行为后果都很严重,存在风险的企业应当立即进行自查并及时改正,提高对图片版权合规性管理的重视程度。

邱琳认为,专项行动本身以及专项行动附带的普法活动,帮助相关企业、相关从业者、广大群众意识到侵权与滥用权利所导致后果的严重性,有利于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例如“黑洞图片”版权问题,还引出了维权和侵权的平衡性问题,引发了广大群众的思考和讨论。

司法保护联手行政保护

保证知识产权合法使用

结合知识产权立法体系,徐家力认为,我国应采取以司法保护为主、行政保护为辅的保护手段。加强司法保护在于三个方面,首先要健全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同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鼓励被侵权人通过司法救济方式得到保护;其次是探索知识产权诉讼中诉前禁令制度与诉讼制度、执行制度的有效衔接配合;最后是从判赔数额、执行手段等角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完善行政保护,一是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二是整合行政机关的力量,以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如专利局、商标局等为依托,建立多部门联合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统筹协调的联动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三是总结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经验,提高专项行动效率,完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徐家力说。

谈及如何提高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徐家力说:“一方面,提升知识产权权利主体的维权意识。首先应加强对知识产权权利主体维权意识宣传,包括及时将知识产权予以注册登记,权利受到侵害时应积极去寻求保护;其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作用,借助社会热点、深入报道,在全社会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加强对非权利主体的法律意识培养。在全社会开展知识产权普法活动,培育正确的知识产权保护观,提高非权利主体付费意识,形成‘知识产权需付费’的社会共识。”

在邱琳看来,从维权角度看,知识产权的使用强调平衡理论,既要强调权利保护的重要性,又要防止权利滥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一方面应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也要保证知识产权合理合法的使用,平衡知识产权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从侵权角度看,要大力普及知识产权的基本法律知识,完善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为鼓励自主创新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黑洞照片引发“视觉中国”版权争议

即时 | 2019-04-12 21:41

中新社北京4月12日电 (记者高凯)意料之中,人类首张黑洞照片的公布引发人们对宇宙天体的关注热潮;意料之外,这张关于最神秘天体的照片,在中国引发图片版权问题,令视觉中国成为众矢之的。

4月10日,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公布,这张动用了全球8台望远镜,“冲洗”过程花费两年的历史性图片,随即吸引了众多目光。

然而在图片经历一夜的网络传播后,4月11日,主打“正版商业图片”的视觉中国网站上出现了这张黑洞图片,并被打上“视觉中国”标签。图片旁边的基本信息栏注明“此图为编辑图片,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

尚未在这场对外太空的集体美妙冥想中尽兴的人们,瞬间被这充满商业味道的利益之锤惊起。转而聚焦“肇事者”——视觉中国。

人们最先关注的是,视觉中国是否拥有所有权,而事情的脉络似乎简单明了。照片发布当晚,中科院院士吴向平就明确表示,“(照片)一旦发布了,就是全世界可以使用的,媒体上也可以看见,只要标注是哪来的就行了。”

据悉,该图片根据版权人要求只能用于新闻编辑传播使用,未经许可,不能作为商业类使用。视觉中国并未获得该图片商业用途的权利,而其举动却明显带有获取图片费用的“商业目的”之嫌。

聚焦视觉中国的人们进而发现,作为一家商业化图片网站,视觉中国近年来对于图片“版权”的控制力度日益明显,据调查,版权纠纷对于视觉中国而言十分常见,其旗下两家公司目前已有近8000条诉讼信息,并且多数诉讼都是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为主。

网友还发现,有国旗、国徽等照片,在视觉中国上也被标注版权所有。共青团中央官微直接点名视觉中国,质问:“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

11日傍晚,视觉中国发文致歉,称已经下线不合规的图片,并将持续加强审核,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当晚依法约谈网站负责人,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

在这起版权争议发生后,视觉中国追逐短利、维权创收的商业模式遭到集中质疑。不少人认为,视觉中国存在“图片霸权”,利用资源优势控制图片转让使用出口,向寻求授权者提出一个较高的图片使用标准,对于无意中在网络中引用某张视觉中国图片的新媒体、自媒体,视觉中国更是以侵权为由向其索取高额赔偿,从而让图片霸权变成一门垄断生意。自媒体纷纷吐槽“苦视觉中国久矣”。

在一片争议声中,对于版权问题的相关理性讨论也逐渐升温。

从最初版权意识薄弱,随意盗用图片,到今天反思视觉中国的“过激”经营方式,业内人士认为,这说明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有了很大改善,此次“黑洞图片”版权问题引发的事件,正是相关法律规则进一步普及和发展的好机会。

12日,中国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称,近日,“黑洞图片”版权问题引发关注。国家版权局重视图片版权保护,依法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各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国家版权局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完)

天津网信办成立督导组,进驻视觉中国网站

即时 | 2019-04-12 16:31

针对视觉中国网站发布违法违规图片信息的情况,4月11日夜,天津市网信办依法约谈网站负责人,要求网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清查历史存量信息,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依法办网、依法经营,切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月12日,天津市网信办成立工作督导组进驻视觉中国网站,就存量信息、日志留存、信息审核、信息安全管理、值班巡查、应急处置、技术保障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对相关问题隐患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指导督促公司整改,对失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不走过场。同时,针对近期图片类有害信息多发的情况,天津市网信办已启动“属地图片类违法违规信息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对各网站、各环节的图片类有害信息进行集中排查清理,进一步清朗网络空间。

两次致歉后关闭网站 视觉中国股价跌停

即时 | 2019-04-12 11:28

中新网客户端4月12日电 (李金磊)4月12日,视觉中国开盘跌停,报25.20元。视觉中国因“黑洞”图片版权和存在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的问题引发关注。11日,天津市网信办约谈视觉中国,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视觉中国两次致歉,称自愿关闭网站开展整改。

国家版权局:图片公司要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

即时 | 2019-04-12 10:33

4月12日消息,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称,国家版权局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

公告称,近日,“黑洞图片”版权问题引发关注。国家版权局重视图片版权保护,依法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各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

新华锐评:“视觉中国”,咋啥都是你的

即时 | 2019-04-12 10:27

近日,“视觉中国”因黑洞照片版权问题引发公众质疑,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更是直接质问“国旗、国徽版权也是贵公司的?”直指其版权不合理售卖问题。一个号称以版权保护见长的公司,却连国旗、国徽都明码标价,直至公众发现才匆忙纠正,究竟是疏忽大意还是视而不见?不能简单一句审核不严就搪塞过去。保护版权是社会共识,但不能为了利益滥用版权,以版权之名,图利益之实。对于此事,仅靠当事一方的自我反省是不够的,有关部门还要介入做进一步调查,给公众一个交代。

视觉中国被网信办约谈后道歉:自愿关闭网站整改

即时 | 2019-04-12 08:35

中新网4月12日电 4月11日,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连夜约谈视觉中国网站,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12日凌晨,视觉中国再发致歉信,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愿关闭网站开展整改,自愿接受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处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官方微博。

4月12日凌晨,天津市委网信办通过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4月11日,针对视觉中国网站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情况,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网站负责人,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

经查,视觉中国网站(域名为vcg.com)在其发布的多张图片中刊发敏感有害信息标注,引起网上大量转发,破坏网络生态,造成恶劣影响。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该网站负责人,责令视觉中国网站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采取措施消除恶劣影响,并保存相关记录。要求其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从严处理相关责任人,全面清查历史存量信息,同时要求该网站加强内容审核管理和编辑人员教育培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视觉中国网站负责人表示,作为平台方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将全面彻底整改,在此期间暂时关闭网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社会及网民监督。

12日凌晨,视觉中国通过官方微博再发致歉信,表示接受广大网民和媒体的监督批评,全面配合监管部门彻底积极整改。视觉中国称,经网民举报的视觉中国网站存在关于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查。经查核,该图片由视觉中国签约供稿人提供,视觉中国作为平台方没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没有尽到严格审核的职责,导致不合规的内容出现在网上。这些问题暴露出视觉中国在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为此视觉中国深表歉意。

目前,公司已采取措施对不合规图片全部下线处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愿关闭网站开展整改,进一步强化企业自律,强化制度建设,提升内容审核的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再次感谢广大网民和媒体的监督,公司将汲取教训认真整改,自愿接受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依规对本公司的处理。

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连夜依法约谈视觉中国网站

即时 | 2019-04-12 06:46

中新网4月12日电 据天津市委网信办官方微信消息,2019年4月11日,针对视觉中国网站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情况,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网站负责人,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

经查,视觉中国网站(域名为vcg.com)在其发布的多张图片中刊发敏感有害信息标注,引起网上大量转发,破坏网络生态,造成恶劣影响。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我办依法约谈该网站负责人,责令视觉中国网站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采取措施消除恶劣影响,并保存相关记录。要求其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从严处理相关责任人,全面清查历史存量信息,同时要求该网站加强内容审核管理和编辑人员教育培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视觉中国网站负责人表示作为平台方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将全面彻底整改,在此期间暂时关闭网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社会及网民监督。

“买下”黑洞的视觉中国 明日将有百亿市值限售股解禁

即时 | 2019-04-11 21:42

新华网北京4月11日电(陈凯茵游苏杭)昨日,一张万众期待的照片公布,当大家还沉浸在一睹黑洞真颜的兴奋当中时,今日(11日),视觉中国却用一场关于版权的风波自己把自己炒到了比奇点还微妙的位置,因为明天(12日)这家以版权维护著称的上市公司将有3.88亿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市值超过百亿。

都是视觉中国的?

一夜狂欢过后,各大社交媒体已被黑洞图片攻陷,微信端有关黑洞的自媒体文更是多不胜数,有媒体查询发现该照片也存于在视觉中国图库中,对此有网友戏称:“视觉中国准备靠黑洞照片大捞一笔。”截至发稿时,该图片已无法从视觉中国的图库中找到。

这张照片经过10多年准备,四大洲8个观测点组成虚拟望远镜网络——一个如同地球直径大小的事件视界望远镜。在集齐所有观测数据并深度分析后,让黑洞终于拥有了一张“正面照”。对于这张照片的版权归属,中科院院士早前回应称:“一旦发布了,就是全世界可以使用的,媒体上也可以看见,只要标注是哪里来的就可以。”

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4月11日最新回应,“用此图蹭个热点用于公司广告等商业目的有风险”。柴继军解释,任何一张照片都有版权,取决于版权人希望这张照片如何使用。这张照片在视觉中国网站上图片说明中已经表述明确:“此图由欧洲南方天文台提供,仅限于编辑类用途,使用请署名欧洲南方天文台,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黑洞照片版权事件进一步发酵。视觉中国被共青团官微直接点名:“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

而随后,在这条微博下,各路企业官微纷纷打出“???”。

共青团此条微博发布仅一小时便登热搜。似乎预示着视觉中国需要回应的远远不止“黑洞”。

视觉中国将解禁市值超百亿

视觉中国创立于2000年6月,是一家视觉影像产品和服务提供商。其核心业务板块为“视觉内容与服务”、“视觉社区”和“视觉数字娱乐”,同时拥有中国最大的视觉内容互联网版权交易平台。

财报显示,2014年,视觉中国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9亿元,同比增长49.26%;净利润1.41亿,同比增长76.46%。视觉中国凭借在中国市场代理Getty,并借壳远东股份在2014年成功登陆A股,逐渐成长为国内“视觉之王”。

视觉中国收购国际摄影社区——500px、世界第三大图库——Corbis的交易也被描述成一个中国企业励精图治、揽括世界图库巨头、真正国际化的故事,凭借这些“超额估值故事”,视觉中国坐享80倍市盈率、220亿元市值。

根据计划,视觉中国4月12日将有3.88亿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约合解禁市值103.30亿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5.39%。截至发稿时止,公司还未披露限售股解禁公告。

此次解禁是五年前视觉中国借壳远东股份所定向增发的股份,当时定增发行价为5.28元/股,五年期间未实施过股份送转。公司最新股价26.62元较定增价格已有超过400%的收益。

视觉中国此次解禁涉及的股东有十位,分别是吴春红、廖道训、吴玉瑞、柴继军、姜海林、陈智华、袁闯、李学凌、高玮、梁世平,且这十位为一致行动人,为视觉中国实控人。其中李学凌为知名企业家,欢聚时代(YY)联合创始人、董事长兼CEO。目前暂未有实控人减持计划,不过一个月前柴继军曾进行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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