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交警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

连日来,福州交警部门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按道行驶、违规载人、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目前,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的通行秩序得到改观,电动自行车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减少。

 资  讯 

福州: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初见成效

即时 | 2019-06-04 07:45

福州新闻网6月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颜澜萍 通讯员榕交警)连日来,交警部门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按道行驶、违规载人、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3日,记者走访福州城区多个路口发现,电动自行车的通行秩序得到改观,电动自行车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减少。

3日8:30,正值早高峰,在仓山区浦上大道花溪路路口,车辆川流不息。按照规定,非机动车禁止上桥。记者在浦上大桥东桥头看到,路边设有明显的交通标识,提醒非机动车从右侧辅道通行,大多数市民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仓山交警大队奥体中队指导员王文斌表示,当前非机动车整治已成为常态化。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在该路段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事故也有所减少。对于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在处罚的同时,都会耐心向市民讲解各类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醒市民注意路边悬挂的指示牌,要求他们按道行驶、文明出行。

据悉,交警部门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5月底,台江交警大队民警来到苍霞新城进行安全骑行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和事故案例讲解相结合的形式,介绍近年来福州非机动车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呼吁市民摈弃交通陋习,文明出行。家住苍霞新城的王女士说:“对于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支持严查到底,持久整治。”

对于福州交警多措并举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许多网友也表示支持。网友“请叫我周先生”说:“我也是骑电动车的,我支持交警。电动车闯红灯逆行等随处可见,整治势在必行。”网友“山之兰”说:“严查也是对不合规车辆骑手的生命负责。”

交警部门表示,接下来仍将劲头不退、力度不减,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工作,为市民营造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

福州台江交警严查电动车违法乱象

即时 | 2019-06-01 08:03

台江交警严查电动车违法乱象

交警处罚不按道行驶的骑车者。

福州新闻网5月3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颜澜萍 文/摄 通讯员榕交警)31日,根据市交警支队安排,台江交警大队民警在江滨西大道白马南路口,查处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其中,31日下午1小时内,交警共查处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42起。

江滨西大道白马南路口是城区重要路段,平日车流量大,辅道设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该路口常见的非机动车违法乱象中,不按道行驶占了较大比例。

31日15时40分,记者看到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自动车在江滨西大道主道从东向西行驶,在车流中左右穿梭。台江交警大队民警当即将其拦下,对违法行为人处20元罚款。

16时10分,一名中年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同样行驶在该路段,车后座上还坐着一名抱着孩子的女子。此时还下着雨,路面十分湿滑,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后果不堪设想。现场,民警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31日,台江交警大队民警还来到周边社区进行安全骑行宣传。近期,该大队已组织民警进社区宣传5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

福州市城管委、鼓楼交警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

即时 | 2019-05-30 07:25

福州新闻网5月2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叶欣童 钱嘉宜)29日,市城管委、鼓楼交警结合城区电动自行车行驶、停放的实际情况,分别开展专项整治,严查电动车骑手的驾驶陋习。

随意停放霸占盲道

29日上午,市城管委组织仓山区城管局在大坪路六一南路观海路口开展专项整治,严查无牌、超标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上停放。

记者在大坪路沿街店面前看到,不少电动自行车骑手为图方便,未将车停在指定画线区域,而是随意停在商铺门口,有的甚至停在盲道上。记者注意到,在一家门店前,20分钟内就有8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靠。

市城管委负责人表示,近期将对四城区三环路(含)以内所有道路的电动车停车位进行合理规划设置,覆盖600多条道路、5000多个停放点。

高架桥上险象环生

西二环的高架桥仅有两车道,车流量大且车速较快,非机动车在车流中行驶非常危险。29日下午,根据市交警支队部署,鼓楼交警大队在陆庄高架桥北侧下桥处,查处非机动车上高架桥的交通违法行为。

下午6时,一辆白色超标电动车在陆庄高架桥机动车道的车流中穿行,险象环生。骑手发现交警后试图掉头逆行,被交警拦下。交警对骑手处以罚款220元(驾驶超标电动车罚款200元、违规在机动车道行驶罚款20元),并暂扣了电动车。

随后的半小时内,又有多人骑车自南向北穿梭在陆庄高架桥上,被交警拦下处罚。其中几人因未携带车辆合格证、购买发票和行驶证供交警核对车辆信息,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暂扣。

鼓楼交警表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不但对骑手自身安全构成威胁,也侵犯了机动车驾驶人的权益,下一步,将加大力度整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部门谈规范管理

电动车乱停“添堵”也要吃罚单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数量不断增加,且部分车主文明停车意识淡薄,车辆随意停放问题突出,不仅给道路“添堵”、给他人出行带来不便,也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

市城管委表示,将加强管理,对电动自行车停放量比较大的区域实行定点管理;对于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的商业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等,各区将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并积极开展部分道路禁停电动自行车试点,逐年扩大禁停范围。

同时,市城管委将坚决清理不规范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对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点的无牌、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搬离措施;对占道经营、违规停车的店家,将处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拒不改正者最高可罚款2000元。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处罚三次及以上的车主,将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

乌山高架桥频见电动车

即时 | 2019-05-29 08:04

乌山高架桥频见电动车

  两名骑手骑着电动车从乌山高架桥驶下。

福州新闻网5月2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锦清/文 石美祥/摄)昨日下午,记者在乌山西路看到,频频有电动车骑手违法通过乌山高架桥下桥来到乌山西路。10分钟内,记者就看到超过10名电动车骑手有上述违法行为。

在乌山西路与柳兴路的交叉路口,这些电动车骑手先后被拦下处罚。

仓山交警严查电动车闯三环 三环路福峡路口1小时查处7起

即时 | 2019-05-29 07:54

福州新闻网5月2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颜澜萍/文 邹家骅/摄)28日上午,根据市交警支队部署,仓山交警大队在三环路福峡路口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个小时内查处29起,包括电动自行车上三环、不按道行驶、违规载人等。

8时30分,一名中年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在三环辅道的机动车道与小车抢道。民警拦下男子,对他处以罚款20元。

9时许,一名电动自行车骑手看到民警在福峡路口设卡,在三环主路上掉头就跑,试图逃避处罚。当他发现下一个路口还有民警在值勤时,选择弃车逃跑,现场险象环生。

记者看到,虽然三环辅路设有非机动车道,但不少人为图方便,甚至直接将电动自行车骑到三环主路上。28日的1个小时内,仓山交警在三环路福峡路口共查处7起电动自行车上三环的违法行为。民警在处罚骑手的同时,还耐心地向他们讲解电动自行车上三环的安全隐患,要求他们按道行驶、文明出行。

民警表示,三环主路专门给机动车行驶,车辆较多,车速也比较快,电动车闯入,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三环上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相撞的事故时有发生。2016年5月26日,三环路福飞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被货车带倒卷入车底,骑手出现脑震荡;2016年7月4日,在三环浦上大桥互通匝道上,一辆电动自行车和一辆大巴相撞,骑车男子不幸身亡;2018年3月12日,南三环螺洲大桥路段,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越野车相撞,骑手不幸身亡。

不文明骑行大家谈

“快干普支”齐上 优化公交线路

当前,我市大力整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为了满足市民公交出行需求、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市交通局正按照“长距离用快线、中距离用干线、中心区用普线、组团内用支线”四个层次优化现有公交线路,合理配置公交资源。

同时,市交通局科学制定运营计划,通过客流调查,并根据群众的出行需求和每条线路的特点,制定对应的运营服务计划,核定出各线路的运营时间、发车间隔和班次等参数指标,并通过福州市公交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对各线路的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各公交企业对照计划落实,确保高峰期公交班次合理、运力充足。

在现有公交专用道的基础上,市交通局协调公安部门在中心城区设置“五纵”“五横”公交专用道网络,保障公交优先通行,并且严查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提高中心城区公交运行速度。

随着地铁2号线的开通,为充分发挥地铁大运量、快捷的优势,市交通局多措并举做好地铁接驳工作,在全省率先推出地铁接驳专线,实现公交和地铁优势互补,满足了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需求。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通过开通地铁接驳专线和优化公交线路途经地铁站点的方式,方便市民出行。

福州交警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 不按道行驶占多数

即时 | 2019-05-24 08:15

福州交警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 不按道行驶占多数

  电动车后座载人,还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福州交警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 不按道行驶占多数

  私自加装遮阳棚的电动车被交警拦下。

福州新闻网5月2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文陈暖/摄)昨日上午,根据福州市交警支队部署安排,鼓楼交警大队来到鼓楼东街和八一七路交叉路段,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查处工作,两个小时内,共查处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30起。

东街口是福州的核心地段,也是商业中心,路口车流量和人流量比较大。上午9时40分许,一辆后座搭载两名成年人的电动车,经过该路段时被民警拦下。民警依法对骑车人违法载人行为进行处罚并教育。

记者看到,在东街口路段,不按道行驶是最显见性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开出的罚单中,超过一半处罚的违法类型为不按道行驶,不少电动车骑手闯到机动车道行驶,和路上的小车抢道。民警表示,电动车不按道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一些大型车辆存在视觉盲区,如果电动车突然窜入机动车道,十分容易发生碰撞。

昨日的查处现场,还查扣了多辆未悬挂号牌及超标的电动车,其中一辆为外卖送餐人员车辆。民警表示,外卖、快递行业人员一旦出现交通违法行为,不论车辆手续是否齐全,一律予以扣车进行审查。此外,还有一辆三轮电动车也被依法查扣,按照法律规定,电动三轮车属于非汽车类机动车,符合国家标准所定义摩托车类型,禁止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和进入市区。

在两个小时内,民警共查处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起,其中不按道22起,逆行1起,违反规定载人1起,闯红灯2起,超标电动车闯禁行4起。4辆超标电动车被依法查扣。

记者走访福州多个路段发现:电动车违法逆行频现

即时 | 2019-05-23 10:46

福州新闻网5月2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陈暖)昨日,记者走访福州城区多个路段发现,电动车违法逆行现象频现,存在不小安全隐患。

昨日上午11时,仓山区六一南路闽江大桥下桥处,两辆电动车直接从南江滨大道方向沿着六一南路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其中一辆三轮电动车还加装遮阳设备。逆行中,电动车不时避让路上正常行驶的小车,十分危险。

下午4时许,在首山路和上三路,电动车逆行及闯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也频频出现,不少电动车骑手为图方便,直接在非机动车上逆行,有外卖送餐车,也有三轮电动车。电动车逆行时,好几次险些刮碰到迎面驶来的其他车辆。

二环路华林路口至金鸡山隧道路段,车流量大,非机动车和行人络绎不绝,这个路段电动车逆行现象也十分普遍。采访中,不少骑车人表示知道逆行属于违法行为,但为赶时间图方便,便逆行了。

据了解,电动车逆行是各类交通违法类型中显见性的行为之一,也是仅次于闯红灯的第二大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当前我市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进行常态严查整治,各区交警加强路面机动巡查,全面强化路面秩序管控,针对电动自行车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

骑车看手机载着大人还“套娃” 电动车违法载人频现

即时 | 2019-05-22 09:44

福州新闻网5月2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陈暖)昨日,记者在福州城区多条道路发现,在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中,电动车违法载人占了不小比例。

昨日11时许,记者在台江区交通路的一路段看到,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由东往西行驶,后座上载着一名中年女子,车上还载着其他物品。骑行中,这名骑车女子边骑边看手机,此时前方若有车辆突然窜出,后果不堪设想。在这段路,电动车违法载人不时出现,有的电动车一次性载了两个成年人,有的后座上的大人还抱着孩子。

在鼓楼区白马路、通湖路等道路,电动车违法载人的情况也不在少数。昨日11时30分许,在杨桥路与通湖路交叉口,3辆电动车并排停在一起等信号灯,车后座上都载了一名成年人。当电动车经过路口后,骑车人还不时回头,和坐在后面的人聊天。

一些市民对电动车载人的行为不以为意,认为电动车设置了前后两个座位,就可以随意载人上路。这种观点其实是错的。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载人,处以50元罚款。根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交警在常态化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查处中,对于违法载人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将进行现场处罚和教育,并要求乘车人员选择其他方式前往目的地。在日常路面执勤期间,民警经常发现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载人被处罚后,又继续搭载乘车人。

交警相关人士表示,处罚不是目的,市民安全出行是最重要的,希望广大群众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把行车安全放在第一位。

福州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公布!重点检查这5方面

即时 | 2019-05-16 07:35

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明确:2019年5月开始至2019年底,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全市范围内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配件店、维修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生产经营无3C认证、超标、目录外电动自行车,未建立进销货台账,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为检查重点。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压实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责任,查处一批违法案件,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

福州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公布!重点检查这5方面

  具体原文如下: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相关处室、执法支队:

为认真贯彻落市委、市政府有关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要求和国家相关部委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特制定《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切实抓好贯彻执行。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3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市委、市政府有关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要求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省公安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的通知》(闽市监〔2019〕110号)精神,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文件要求,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等工作,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把电动自行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市局成立电动自行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颜耀鹏副局长任组长,企监处、消保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消保处、标准化处、科技认证处、企监处、行政执法支队为组员单位。

三、工作目标

以全市范围内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配件店、维修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生产经营无3C认证、超标、目录外电动自行车,未建立进销货台账,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为检查重点。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压实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责任,查处一批违法案件,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

四、整治时间

2019年5月开始至2019年底,之后各地结合实际实施长效监管。

五、工作重点

(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

加强对生产、销售企业检查。发现生产、销售单位销售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可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查处。

(二)查产品质量

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抽查。市局已将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监督抽查列入全年抽查计划,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市面流通的我市目录内的产品进行抽检,严格问题产品的后处理,确保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合格。抽查发现电动自行车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查《目录》外电动自行车

严厉查处销售《目录》外电动自行车行为。《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已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和“e福州”App公布实施。各单位要对照《目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的检查,发现销售已获得CCC认证但未列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电动自行车的,可依照《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查处。

(四)查经营性拼装、改装行为

加强对销售单位,维修单位的监管。对从事经营性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单位,可依照《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查处。

(五)查进销货台账

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的检查。发现销售单位未建立进货、销售台账的,可依照《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予以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对交警部门抄告的超标车线索,依法倒查销售、改装单位的责任。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局要采取有效方式,对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加强经营责任和义务宣传,积极开展《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传教育。同时,依托12345、12315投诉举报平台,解答经营者及民众咨询,引导消费者掌握《目录》查询方法,切实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县(市)区局电动自行车工作统计表每月20日前继续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请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送市局牵头处室。

因机构改革或其它原因导致职能及人事变动的,由接任者自动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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