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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律师在线:网上聊天记录和视频能作为证据吗?

2020-02-27 14:45  杨超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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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莆田网友留言咨询:前阵子听说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了,那QQ的聊天记录和抖音的视频也能作为证据吗?还有,电子邮件里,回复同意合同书了,现在毁约了,这个“同意”能当证据吗? 

福建宽冉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丽杭回复:

QQ聊天记录属于即时通信信息,抖音属于视频电子文件,两者均属于电子证据范围。          

此外,合同法中的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回复“同意”后,系对邮件内容的承诺,双方往来的电子邮件内容系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属于电子证据范围。

(杨超斌 整理)

“律师在线”

不少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类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往往不知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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