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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举报酒驾经查实,最高奖励3000元!
2022-01-26 22:40:3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哲昊  

东南网1月26日讯(福建日报客户端·新福建记者 张哲昊)近日,平潭公安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推出酒醉驾举报奖励机制以及6项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助力营造良好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据了解,酒醉驾举报奖励机制旨在预防和减少涉酒驾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最高奖励3000元。群众可拨打110报警电话或交警支队值班电话0591-24331222对酒驾、醉驾行为进行举报。

上述6项服务举措则包括试行交通违法远程警告、清理整治“地锁”占道乱象、推动智慧停车扩大覆盖范围等,有效净化道路通行空间,不断增强群众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其中,“推动智慧停车扩大覆盖范围”是一大亮点,此举将有序推动城区路侧公共临时停车泊位实现智慧管理全覆盖,进一步提高路侧停车泊位周转率和使用率。

下附具体措施:

一、实行酒醉驾举报奖励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酒醉驾违法综合治理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抵制酒醉驾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区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酒醉驾举报奖励机制。

(一)奖励标准

举报人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线索经查实后,根据驾驶车辆类型和违法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不同金额现金奖励。其中:查实属醉酒驾驶汽车类机动车的,每起奖励2000至3000元;属醉酒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每起奖励500至1000元;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每起奖励300元。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或拨打交警支队值班电话24331222进行举报,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地提供发生酒驾或醉驾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以及车辆行驶方向等情况。举报奖励采取首报奖励机制,多人举报同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接听举报电话时间为准。

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借机敲诈勒索他人、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信息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严厉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推行公安交管六项便民利企服务举措

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和交管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助力实验区“一岛两窗三区”建设,区公安局结合实验区管理实际,向内挖潜,决定自即日起新增公安交管服务6项便民利企举措。

(一)提升中山大道北段限速值提高通行效率

将中山大道北段(渔平互通—公铁大桥)限速值从80km/h提升至100km/h,并同步调整执法取证设备及沿线交通标志标识,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二)试行交通违法远程警告深化“柔性执法”

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安装扩音设备,针对摩托车超载、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规定停放等候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试行交通违法远程警告,现场整改的免予处罚。

(三)清理整治“地锁”占道乱象净化通行空间

设置举报电话(0591—24331222),24小时接受设置告示牌、堆积物品、地锁等擅自占用道路空间的违法乱象举报。公安交警部门接到举报后将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依法取缔。

(四)打击整治非法改装“炸街”车辆还静于民

设置举报电话(0591—24331222),24小时接受“炸街”车辆噪音扰民举报。公安交警部门接到举报后将第一时间调度路面警力查处,对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还静于民。

(五)推动智慧停车扩大覆盖范围缓解“停车难”

在试点对西航路、红湖东路等道路试行智慧停车收费的基础上,有序推动城区路侧公共临时停车泊位智慧管理全覆盖,进一步提高路侧停车泊位周转率和使用率。

(六)实行交通信号灯编号管理便利群众监督

按照区域、路段、设备类型对全区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进行编号,并开通维护保障电话(0591—23155110),更精准地向群众征集交通信号灯放行方案意见建议及设施故障报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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