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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济“私急”,我看行
www.fjnet.cn 2010-01-25 08:20 洪信良 来源:钱江晚报 我来说两句

相关评论:允许公积金治病,没错

近日,广西颁布实施的《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试行)》中规定,从2010年起,“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非销户提取”,这意味着长期以来只能用于买房的住房公积金有了另一种利用方式。

我国从1992年开始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到如今此项制度已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作为“专款专用”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存储人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的救治,则是制度人性化的体现。

现实的情况是,我国公积金的使用率只有50%~60%,大量本属于存储人私有财产的资金被闲置,不保值,不增值。当然,还有一部分公积金则被“乱动”,比如像广东湛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满某挪用公积金炒股。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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