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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的政府和个人
www.fjnet.cn 2010-11-18 18:47  章友德 来源:新民周刊    我来说两句

城市时代的风险管理应以威胁城市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险源为主要对象,加强对城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源的辨识、监测、风险评价和控制等,做好城市公共安全规划、城市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救援辅助决策支持等方面的工作。

2010年11月15日14时15分,上海静安区余姚路胶州路一栋28层民的住宅发生严重火灾。火灾造成非常严重的人员伤亡。火灾也充分暴露出我国城市公共安全方面所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人口向城市流动,我国城市高层建筑的数量也在迅速增加。进入新世纪以来,上海市高层建筑的火灾形势总体平稳,没有发生过一起因高层失火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但静安区教师公寓的严重火灾使这一安全记录宣告结束。火灾反映出上海的消防安全与全国的消防安全状况一样不容乐观。火灾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凸显出城市公共安全的建设已经迫在眉急。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是世界性难题。由于高层建筑功能用途复杂,火灾危险性大,一旦发生火灾,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面对中国进入城市时代新的特点,中国必须在城市公共安全的制度建设上有大的创新。特别重要的是,如何不断提高城市居民公共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因为,高层建筑发生火灾,主要还得依靠居民的自救。而自救首先需要广大城市居民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高层建筑的自救措施主要分为主动性和被动性两大类。主动性措施指直接限制火灾发生和造成危害的技术,如火灾探测报警技术、喷水灭火等技术、烟气控制技术等;被动性措施指提高或增强建筑材料承受火灾破坏的技术等。完善的自救措施,比专业的消防队员更能在防范各种火灾中发挥作用。高层火灾扑救必须充分利用建筑物内部消防设施,这就要求消防部门要从安全的源头抓起,对每一栋城市新建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进行最严格的消防验收。首先使城市所有的高层建筑在建筑的设计和基本设施保障方面,符合公共安全的制度要求。

按规定,每2000平方米为一个分区,每个分区应设置2道消防楼梯,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大楼应有3-4道消防楼梯。但我国许多城市在高层建筑建设中,并没有严格执行这一规定,这使许多高层建筑在发生火灾时不能发挥避难层的作用。

人类已经进入一个全新的风险社会时代。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是“风险社会”理论的首倡者和构建者。乌尔里希·贝克认为,全球化时代是“风险社会”时代。其主要特征是,人类面临着威胁其生存的由社会所制造的风险。人类必须洞察到现代性中的理性困境,并应该通过对现代化的反思,来看待风险并进行风险控制,以理性精神帮助人类走出现代性的困境。

高层建筑是人类文明的创造物,但随着高层建筑数量的迅速增加,各种风险也随之增加,这就需要所有的城市政府和市民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城市时代的风险管理应以威胁城市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险源为主要对象,加强对城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源的辨识、监测、风险评价和控制等,做好城市公共安全规划、城市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救援辅助决策支持等方面的工作。

城市时代的综合减灾不仅要关注传统的安全问题,更要确立维护城市公共安全的新理念,在非传统安全预防、综合减灾建设和危机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等方面多下功夫。只有这样,才能使城市管理走出应对突发事件的种种困难。

在“风险社会”时代,我们应该将各种安全事件的出现视为一种常态,并用制度化的思维进行组织创新和管理创新,以政府、社会和公民共同协调的行动去应对“风险社会”呈现出的种种后果。同时还应该通过终身的学习,不断提高应对“风险社会”时代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

当人类进入高风险时代,政府不是防范各种风险的唯一责任主体。在城市公共安全维护中,个人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只有每一个公民都成为公共安全的责任主体,学会自我保护,并能在各种紧急状态下实现自救,才能使个体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风险社会”中得到保护。(作者系上海政法学院城市安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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