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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责任不可含混

2014-02-16 16:52 钟新文 来源:人民日报责任编辑:林锦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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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扫黄风波”的思考之四

维护公序良俗,引导社会风尚,是媒体的价值所系,也是治理者的责任所在。东莞扫黄中,无论是媒体关于色情业泛滥的报道,还是当地政府部门的迅速整治、坚决打击,都是各自责任的体现,有着毋庸置疑的正当性、合法性。

然而,一些人却搬出“影响经济说”,为东莞色情业泛滥鸣冤叫屈。认为色情服务解决了“就业”、带来了商机,对当地经济有“贡献”、发展有“益处”;甚至认为“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有需求,就应该有回应、有供给。这种为畸形发展辩护的论调值得警思。

卖淫嫖娼是违法的,这一点用不着再强调了。建立在不道德、不合法基础之上的发展,即便真的能为当地带来一时的所谓“繁荣”,也只是饮鸩止渴的幻象。唯利是图,藏污纳垢,背离了法治精神,搞坏了社会风气,玷污了城市形象,到头来只会得不偿失。如果说普通公民在这方面存在一些糊涂思想、错误认识尚可原谅,为政一方的治理者要是也秉此立场,那就绝对不能容许了。

对于卖淫嫖娼,从一开始就应该铁腕治理、露头就打,才能让涉事者受罚、心动者自重、围观者警醒,也才能避免黄流泛滥、塑造良好风尚。一再放任以至成了“黄泛区”,属于典型的监管失职。用“有利发展”给予同情,用“色情无罪”进行开脱,都是强词夺理。更何况,这后面还可能隐藏着权力寻租和腐败黑洞。

正因此,舆论更该思考的,不是发展“性经济”是否应该,而是为何如此明显的不合理、不合法行为,会在当地成建制、成规模地出现。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屡屡进行的严厉整治和打击失效?又是出于什么目的,使得卖淫嫖娼产生集聚效应而成了“产业”?对此,无论是大意疏忽还是有意为之,都需像政法机关表态的那样,在不放过组织者、经营者的同时,坚决打击幕后“保护伞”。

东莞地处对外开放的窗口区,较早接受了现代管理理念,无论是制造业和服务业都有引以为傲的传统,这是东莞经济起飞的真正动力。正如东莞网络文化协会发布的一组图片所言,“莞式服务”,可以体现在机械制造每次作业0.01厘米的精确中,体现在快递服务每天收发50件货物的效率里。如今,色情业的泛滥让“莞式服务”蒙羞。如果再不幡然醒悟,反而认为这是“发展的路径选择”“转型的必然方向”,只会葬送“东莞堵车,世界断货”的辉煌,失却“制造之都转型创造之都”的动力。

无论从什么角度看,东莞都应该以此次舆论风波为契机,刮骨疗毒、重典治乱,把色情服务清扫出去。其他地方同样应该看到,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离不开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对社会风气的澄清,以及对未来发展的布局,这才是社会治理者的责任。不管深化改革力度有多大,不管市场化会走多远,色情产业合法化都没有必要,更没有可能。

专项整治开始3天,查处涉黄场所187间、抓获嫌疑人员920人,显示沉疴之重,也彰显决心之大。只有对色情行业泛滥时刻保持警觉、对违法行为始终不留死角,以良好社会风气为自己正名,东莞才能真正做到今天“不哭”、明天“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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