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相关负责人称:我国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于未列入财政部目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居民有权拒绝缴纳。(11月24日《中国新闻网》) 近来,媒体披露,民生“附加费”多如牛毛,数不胜数。诸如电价附加费,就有所谓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可再生资源电价附加等等;油价附加费,就有跟机票绑定的航空燃油附加费、出租车燃油附加费、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水价附加费就有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公用事业附加乃至区域性附加费等等。 这些名目繁多的附加费,如果合规合理,向民众收取也无可非议,但问题是,谁能说清道明都是合规合法的呢?如果是国家层面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如果是地方政府严格按照规定设立的收费名目,那么向市民收取民众必然会乐意买账,但是,有些收费是某些地方政府或部门的越权、搭车之举,是为了自肥腰包的暗箱操作之行,这样的费用让民众来掏,那就是违规违纪甚至犯罪了。 况且,这些所谓的民生附加费收起来后,最终流向到了哪里?这其中相当一部分不仅没有向公众作任何交代,甚至恐怕就连收费方也说不清、道不明吧?民众普遍感叹费用高居不下,不堪重负,但又有谁真正地站出来给公众解释?公众不闹了,似乎事态就捂住了、平息了,过后又照收不误。 特别是,尽管是合理性收费,也该有收费解释,也该有收费明细,但是,解释没有、明细没有,民众只好云里雾里、糊里糊涂缴费了事。要知道,民众有知情权,如此紧紧捂住,岂不是乃对民众权益的剥夺甚至戕害?现在大力反腐,如此暗箱操作,岂不是又在铺设贪污腐败的温床? 还好,国家财政部将对之进行清理和规范了,并且还给了“有权拒绝缴纳”的底气。看来,那些越权收费项目、为收费而设立的收费项目必然会“逃之夭夭”,为自肥腰包的政府或部门也难逃追责、处罚。当这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民众的怨气定会消解,百姓的日子定然会过得轻松,社会当然也就更加和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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