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青年陷传销

求职大学生李文星之死,经过大半个月的信息发酵,终于成为各大网站和社交媒体的热点新闻。7月14日,他被人发现死于天津静海G104国道旁的一个水坑里。从现场不远处找到疑似传销团伙留下的“传销笔记”,警方分析他极有可能误入传销组织。

 资  讯 

传销致人死亡,该当何罪?

即时 | 2017-08-15 07:34

在最近发生的几起大学生求职误入传销身亡案件中,从传销活动组织者到“拉人头”的普通成员,他们对受害人的死亡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关司法部门应迅速明确法律依据,以便对这些嫌疑人进行法律制裁时,可以把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考虑进去而加大惩处力度。

教育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近期,传销组织活动猖獗,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利诱欺骗有关群众误入传销骗局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部门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传销活动是一种经济犯罪,以拉人头方式不断发展下线,最终实现极少数人敛财的目的。传销组织也被称为“经济邪教”,他们用各种方式为成员“洗脑”,以此瓦解组织成员的意志并形成对财富的疯狂渴望。传销活动助长了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社会心态,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道德体系。近年来,尽管有关部门对传销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但发案数总体仍呈现上升。而且,传销活动花样百出,不断升级换代形成新的骗局,令人防不胜防。近期,传销组织又将魔爪伸向大学生求职人群,后果严重的案件频频发生,这也是四部门展开有关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原因。

就在四部门印发有关通知的同时,昨天,湖北警方通报了一起女大学生拒绝参加传销跳河溺亡的案件,5名涉案嫌犯已被刑拘。这是近期发生的第三起大学生掉入传销陷阱后死亡的案件。此前,先后有毕业于东北大学的李某某和内蒙古科技大学毕业生张某,因网络招聘误入传销组织而身亡,他们的死亡原因目前仍在调查之中。

以招聘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传销组织的不法活动日益猖獗。此次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针对此类传销活动展开专项行动,把重点放在提高大学生和求职人群对传销活动的防范意识上,同时要求集中力量查处诱骗学生参与传销的大案、要案。此次专项行动无疑是及时和必要的,与此同时,为了加大对各类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并形成强大震慑力,有关司法部门也应考虑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与正在进行的整治行动形成合力。

许多传销组织在对成员实施“洗脑”培训的同时,都会限制其人身自由,对于反抗者通常伴随有非法拘禁行为。这种运作模式也导致近年来传销组织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频发。这些犯罪行为通常涉及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所涉罪名清晰、明确,有关刑法规定的量刑也是明确的。对于此类案件,有关司法部门应进一步明确从严、从重的法律标准,统一执法尺度,以便对传销组织非法拘禁犯罪行为予以有效打击。

更为重要的是,近期几例大学生误入传销组织身亡案件中,暴露出的法律制裁盲点,有关司法部门应该立即予以弥补。在这几起案件中,虽然后果十分严重,但却并没有出现直接的故意伤害行为。此类传销致人死亡案件中,相关责任人该当何罪?有关部门应尽快予以明确。此类“非接触式”的传销致人死亡案的处置,应参考此前备受关注的“徐玉玉案”。去年,准大学生徐玉玉因被骗走学费而猝死,今年7月一审宣判,法院根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判电信诈骗分子,诈骗团伙从组织者到拨打电话人员,分别被判处从无期到三年有期徒刑。

在最近发生的几起大学生求职误入传销身亡案件中,从传销活动组织者到“拉人头”的普通成员,他们对受害人的死亡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关司法部门应迅速明确法律依据,以便对这些嫌疑人进行法律制裁时,可以把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考虑进去而加大惩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让各类传销人员放弃侥幸心理,才能对猖狂的传销活动产生更广泛的震慑,并遏制其蔓延的势头。

Boss直聘,致歉与真相终究隔层纸

即时 | 2017-08-11 09:03

近日,北京市网信办、天津市网信办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就BOSS直聘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用户管理出现重大疏漏等问题依法联合约谈BOSS直聘法人,并下达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责令网站立即整改。8月10日,Boss直聘就“李文星事件”正式致歉,表示愿意“承担法律和道义责任 。(8月10日 北京青年报)

若没有李文星之死,Boss直聘恐怕不会“一夜长大”。看过Boss直聘的致歉信,情真意切,理据铿锵:谈创业之不易、谈团队之初心,甚至谈及“那些在BOSS直聘上找到工作,可以安身立命、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通过BOSS直聘招募到伙伴,可以一起追求梦想的人们……”言外之意与弦外之音,叫人心有戚戚又心生悲悯。

公众还是想问问:一个青年,以生命唤醒互联网从业者的职业自觉,这代价正当正义吗?如果这个问题比较抽象,不妨换个更为具象的问法:Boss直聘在致歉信中罗列了“8月2日以来,我们紧急采取了三个方面的举措,力求保护求职者安全”之种种,但问题是,此前昭然若揭的漏洞无人管无人问,究竟是不知不觉还是放任骄纵?

事实胜于雄辩。8月3日凌晨12点多,有媒体记者以化名“李小冰”注册“BOSS直聘”成为深圳某知名互联网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并发布工作地点位于四川成都的“产品经理”一职,中间一路秒过,没有任何资料审核要求。而在“产品经理”一职发出之后,3分钟不到的时间内,记者便已经开始收到简历。如此“无门槛”、“无审核”,BOSS直聘在灰黑招聘链条上,究竟是扮演着“失察”还是“合谋”的角色?令人绝望的是,行业内的说法称,目前类似发布虚假职位钓鱼的情况,已经是招聘网站公开的秘密。如果稍作留心,在李文星事件后,起底BOSS直聘的故事与花边亦算是云涌风起。

有两点是值得注意的:一则,BOSS直聘不是新事物,早该过了试错阶段。据公开资料显示,BOSS直聘于2014年7月上线。这几年来,因审核与把关疏忽而制造的悲剧、面临的控诉,并不是朝夕发生的事情。二则,经相关部门调查,BOSS直聘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过程中,违规为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了信息发布服务;未采取有效措施对用户发布传输的信息进行严格管理,导致违法违规信息扩散。此类情形已违反《网络安全法》第24条、第48条规定。无论是怎样的创业公司,如此僭越法纪底线,初心或情怀恐怕都难以豁免。

“如果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干嘛?”这话不仅是偶像剧里的台词,更是基本的社会逻辑。歉意是道德层面的,姿态是利益层面的,而唯有真相是属于历史层面的。在网络招聘渐次成为主旋律的今天,动辄近千万的毕业生游走在这个领域,即便苛责、即便较真,也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温情保护,也是对法治中国的有力坚守。Boss直聘究竟在李文星之死上承担怎样的责任、相关领域究竟如何建构自己的规矩和纪律——真相比煽情更可信。


 

决战传销20天,长效机制不能少

即时 | 2017-08-07 07:43

备受关注的李文星误入传销溺亡案有了进一步消息。目前警方已基本查明李文星被诱骗进入传销组织“蝶贝蕾”的经过,并抓获5名涉案人员。天津决定迅速开展一场打击取缔非法传销的专项行动,决战20天,彻底清除当地非法传销活动。

虽然有关涉案人员已归案,但李文星溺亡原因仍不明。蹊跷的是,据通报:李文星在静海期间已正式加入传销组织,可以在传销组织内部自由活动。若是如此,李文星何以溺亡?一种解释是,李文星是假装加入,伺机逃脱,导致“被溺亡”。这在传销组织内部并不少见。当然,真相如何仍有待于权威答案。但目前披露出来的案情,足以反映当地传销活动之猖獗,拉人入伙手段之恶劣。

天津决定开展专项打击活动,也在意料之中。这不仅在于李文星案广受关注,还在于当地传销活动屡禁不绝。就说涉案的“蝶贝蕾”,在静海已存在多年,俨然成为当地一大社会毒瘤。早在十余年前,央视就曾曝光这个全国最大传销团伙——当年侦破的这起全国最大传销案,涉案人员多达50余万人,日前天津警方也刚端掉“蝶贝蕾”若干窝点,结果还是发生了李文星溺亡的悲剧。

运动式执法自有其优势。这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既定目标,取得成效。但其弊端也很明显。一旦缺乏长效机制,风头一过,各种传销活动又将死灰复燃。事实上,天津对传销活动也非放任不管。有消息称,自2008年至2014年6月,光是天津静海有关部门累计打击传销行动就多达400次,累计取缔传销窝点1300个,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3.5万人次。可见,打击传销活动已成为当地一项重要工作。但现实却表明,传销在当地从未被彻底清除。

这次专项打击活动能取得多大成效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如何把专项活动的成果巩固下来,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更值得关注。对此,当地有关部门不仅要有打“歼灭战”的思维,更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放在更长的时间段来看,打击传销活动,不能光把眼光盯住传销团伙和组织人员,还应把重点放在扭转当地干部群众的思维误区上,坚决切断各种利益人员与传销团伙的灰色链条。

传销活动在当地屡禁不绝,和一些人错误地认为传销人员可给当地带来收入有关,也不排除有基层执法人员睁一眼闭一眼不想管、不愿管、不敢管甚至充当传销活动的“保护伞”有关。在日常打击传销活动中,始终都要依靠基层执法人员和基层民众,如果这部分人群对打击传销活动持消极态度,阳奉阴违,甚至暗中抵制,那么毫无疑问,在专项活动过后,各种传销组织和活动仍将陆续抬头,继续盘踞于当地。

打击传销活动能否常抓不懈,也要看各级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将打击传销纳入政绩考核,也是一个可行的办法。这样做可缓解公安部门在警力配置上的矛盾,将必要精力放在打击传销活动、解救误入传销组织人员等方面。另外,也不妨像山东那样,每两年评定一次“无传销城市”,以使打击传销活动成为城市有关部门的重点工作。这些做法都是政府进行专项治理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常规手段。


打击“经济邪教”需建长效机制

即时 | 2017-08-07 07:25

【一城一地对传销组织实施的严打,只能是击溃战,根本无法全歼其主要头目、挖断整个网络。只有整个京津冀区域,乃至在全国范围内行动起来才能形成合力,实现对各主要传销组织的歼灭战,彻底摧毁传销网络,挽救许许多多的受害者。】

23岁大学毕业生李文星误入传销,溺水死亡事件发生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天津警方全力调查取证,目前已基本查明李文星被诱骗进入传销组织的经过,5名涉案人员已被抓获,江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被刑事拘留,其他4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天津静海区紧急决定举全区之力,从速从重,决战20天,在静海彻底根除传销顽疾,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年轻的生命误入传销并不幸身亡,令人痛心。作为案发地的天津静海迅速行动起来,出动大量执法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深挖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这些行动是对逝者的告慰,也将还当地社会一片净土。天津市有关部门通过集中打击,比较彻底地摧毁非法传销组织体系,这将有利于在当地形成远离传销、打击传销的社会氛围,集中打击的效果可期。但是,一城一地的严打,并无法从根本上拔除传销毒瘤。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更广泛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才能使各种悲剧不再重演。

传销是一种经济犯罪,是一种诈骗行为,以拉人头方式不断发展下线,最终实现极少数人敛财的目的。同时,以各种方式为成员“洗脑”的传销组织,也被称为“经济邪教”。传销组织都将其核心头目神化为超级成功人士,传销头目被称为家长,家长的话就是圣旨。传销组织具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和等级制度,传销人员通常会被强制要求一起居住,睡地铺、吃大锅饭。传销组织建立起相对封闭的环境,剥夺个人自由和隐私权,让组织成员与社会处于隔绝状态,通过精神控制瓦解组织成员的意志和理智。当然,这些活动的最终目的,万变不离其宗,就是为了敛财。

长期以来,对传销这种“经济邪教”,各地不时出手打击,但由于传销方式不断“进化”、人员善于隐蔽、取证难等原因,一直未能有效根除。以此次涉案的有关传销组织为例,早在2006年该传销组织就被破获,当时涉案者50余万人,涉案金额20亿元。但几年之后这一传销组织卷土重来,在此次溺水死亡事件之前,该组织在近年还发生过多次人员死亡案件。

近年来,尽管警方对传销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但这一非法经营形式发案数总体仍呈现上升。造成这种不利形势的原因比较复杂。首先,传销组织具有一定应对能力,凭借比较严密的组织形式,频繁转移“阵地”躲避警方打击。而且,已被“洗脑”的被解救者,对公安机关的解救行动极为抵触,这种状况也加大了彻底瓦解传销组织的难度。

同时,传销活动不断呈现出新的特点,形成新的骗局。目前互联网已经成为传销主要渠道,网络招聘、网络虚拟货币等都是传销的好道具。一些挂着“国家工程”头衔的传销项目,甚至吸引了许多收入高、文化程度高的人群。不断升级换代的传销骗局,令人防不胜防,这也加大了打击难度。

传销活动助长了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社会心态,参与者财产损失惨重威胁社会稳定,熟人“相杀”严重地破坏了社会诚信道德体系。传销活动社会危害性巨大,打击“经济邪教”需要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这种机制至少要保障整个区域协调行动,最好是可以覆盖全国。一城一地对传销组织实施的严打,只能是击溃战,根本无法全歼其主要头目、挖断整个网络。只有整个京津冀区域,乃至在全国范围内行动起来才能形成合力,实现对各主要传销组织的歼灭战,彻底摧毁传销网络,挽救许许多多的受害者。

BOSS直聘须为求职少年之死负责

即时 | 2017-08-04 17:55

一则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疑陷传销组织蹊跷死亡的信息今天在网上被大量转发。有消息称,毕业于东北大学资源勘查工程专业的李文星在一家名为“BOSS直聘”的招聘平台上发简历找工作,却疑似落入打着招聘幌子的传销组织的骗局,直至有人在天津静海区一处水坑里发现他的尸体。(8月3日《中国青年报》)

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李文星,通过网络求职,结果遭遇“李鬼”公司,付出生命的代价。招聘平台在求职少年之死事件上难辞其咎,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承担起应负的法律责任。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另一方面,招聘平台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管是否收费,从本质上说,属于互联网广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互联网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审核查验并登记广告主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主体身份信息,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一家“李鬼”公司可以在招聘平台上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显而易见,招聘平台没有履行好基本的审核责任,这是导致求职少年之死的重要一环。换言之,从法律角度说,求职少年之死,“李鬼”公司是第一侵权责任人,而招聘平台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上求职少年之死,只是我国互联网招聘经济乱象丛生的冰山一角,也是造成的最严重后果。每年的求职旺季,毕业生找工作,在校生找兼职,很多人选择互联网招聘平台进行求职。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互联网招聘市场规模将达到46.1亿元,2017年我国移动端求职者规模将达到1.22亿人。但是,在互联网招聘经济已经跨过野蛮生长时代之后,互联网招聘平台依然只顾着赚钱,却没有负起应尽的责任,没有落实好起码的审核职责,以保障求职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相反,互联网招聘平台仍旧是乱象丛生,为违法犯罪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根据360发布的《2017年中国互联网用户消费维权报告》数据显示,虚假兼职依然是维权举报数量最多的诈骗类型,共4550例,占比22.1%。

总而言之,求职少年之死事件再一次警示我们,保障互联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铲除互联网世界的肮脏生意。这需要完善法律法规,提高互联网平台失职的违法违规成本,倒逼互联网平台负起责任,保障用户的人身财产和信息安全。

 


 

李文星之死拷问多重“病因”

即时 | 2017-08-04 16:35

东北大学毕业生李文星“求职骗局事件”引发关注。据其家人介绍,今年5月20日,其通过BOSS直聘找工作后前往天津入职,7月14日,天津警方在一处水坑发现李文星尸体,确认溺亡,警方分析认为其极有可能误入传销组织。(8月3日新京报)

出身农家的大学生李文星及其家人满心欢喜地指望他毕业后找到一份好工作,改变个人与家庭的境遇,没料想李文星“入职”以后不仅频繁失联、多次借钱,还为此丢了性命,命运的转折着实令人唏嘘,其求职轨迹也颇具剖析意义。

最可恨的当然是那些传销诈骗组织。在这个新闻下面看到不少跟帖,多是大学毕业生反映找工作时所遭遇的传销陷阱,有的学生几年来音讯全无或被传销洗脑,只是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引发关注。实际上,大学生误入传销歧途甚至引发伤亡的新闻屡见报端,一些传销分子利用大学生强烈的求职意愿和涉世未深的成长特点,经常利用各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用高薪良岗诱惑大学生,成功以后用强制看管、控制人身自由、没收财物等方式,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一个又一个的年轻人栽在寻找梦想的路上,给自己和家庭带来莫大灾难。

但问题还不至于此。假如某个不熟悉的人介绍工作,人们往往会提高警惕,唯恐落入传销陷阱,但大型正规招聘网站就不同了,这里有资本背书,有品牌效应,人们相信这里的招聘信息是真实、合规,经得起检验的,但没想到,招聘网站BOSS直聘居然可以允许记者用假名字、假身份、假公司发布招聘信息,一路畅通无阻,而在记者发布假信息3分钟后就收到了求职简历!如果说“李鬼”公司移花接木哄骗了李文星,最终害死了他,那么BOSS直聘网站“不需认证即可发布招聘信息”的资质审核漏洞无疑成了最大的帮凶。而类似这样只注意信息数量却不严格把关,缺失行业底线和企业责任的招聘平台,绝不止BOSS直聘网站一家。

李文星被欺骗到天津后究竟遭遇了什么?为何溺死他乡?是不服“管理”被他杀还是逃脱途中不慎失足? BOSS直聘网站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一系列疑问还需要有关部门严查判定。我们将拭目以待。

李文星之死拷问多重“病因”。如果说,魏则西事件促使监管部门强化了对互联网广告的管理,百度公司不再以购买力决定搜索排名;如果说,徐玉玉事件促使有关部门加强了对电话诈骗的打击,呼吁多年的手机实名制难题得以快速破解,那么我们希望李文星之死能够促使职能部门下定决心,严打传销,不要再让传销活动肆意蔓延,谋财害命;希望招聘平台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切实担负企业责任;希望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大学毕业生实现求职梦想,为其搭建公平公开而又广阔的人生舞台,杜绝“李文星”式的悲剧重演。

求职者遇“李鬼”,招聘平台不能成帮凶

即时 | 2017-08-04 16:34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东北大学一毕业生通过某招聘APP找工作,疑遭遇涉及传销的“李鬼”公司,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互联网时代,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选择在网上筛选公司并投递简历以期找到满意的工作。但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来说,他们社会阅历浅,面对招聘平台上令人眼花缭乱的招聘信息,往往缺乏辨别力而易被忽悠。这就要求招聘信息发布平台能够加强审核,严格信息发布资格,杜绝“李鬼”公司进入;而被“李鬼”冒充的公司也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声誉,不能坐视有人打着自己的旗号招摇撞骗。

招聘平台上为什么会有“李鬼”公司进入,除了平台审核不严格外,还与违法成本低有关。虽然各大招聘平台上都有举报途径,但举报结果往往都是不了了之。对此,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招聘信息发布平台的监管,一旦发现虚假信息要严厉惩处,提高平台的违法成本,让其不敢再犯。

当然,求职者自己也要提高识别能力,不要轻易上当。比如,在遇到觉得不靠谱的公司时,不妨多留个心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查询一下相关公司是否登记在案,然后再做打算也不迟。

李文星之死,触动社会隐痛

即时 | 2017-08-04 10:24

求职大学生李文星之死,经过大半个月的信息发酵,终于成为各大网站和社交媒体的热点新闻。7月14日,他被人发现死于天津静海G104国道旁的一个水坑里。从现场不远处找到疑似传销团伙留下的“传销笔记”,警方分析他极有可能误入传销组织。

但李文星并不是平白无故跑到传销组织的。他从985高校东北大学毕业后,和同学到北京找工作,结果在通过网络招聘平台BOSS直聘求职后,接到假称某知名公司的入职聘用书,这才从北京前往天津入职,就此陷入魔窟。

从这角度看,李文星之死俨然“魏则西事件”的翻版。本该核实招聘公司资质的BOSS直聘,没有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对此,BOSS直聘管理层也已坦承不讳。但是,回顾这起悲剧事件之所以引发人们高度关注,显然又不仅仅是一家网站责任缺失之故,而是触动到了社会的痛处。这就是人们对安全的追求与社会现实形成了无法忽视的落差。

按马斯洛的人类需求层次理论,安全属于较低层次的需求。一般来说,当较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后,才会追求更高层级的需求。但在现实中,层次并不如此分明,或者说,不同层级的需求及其矛盾更可能同时并存。眼下的中国社会,大概就是这么一种状态。虽然越来越多人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升,但各个社会领域各种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品质,甚至让人产生不安全感。

历数近些年来与安全相关的热点话题,包括了以电话诈骗为典型的财产安全问题,以医疗纠纷事故为表现的医药安全问题,以个人信息泄露为表现的信息安全问题,以及以校园贷、融资骗局为典型的消费投资安全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当下在满足人们的安全需求,给人们更多安全感与满足感方面,仍然任重道远。

李文星之死,就是这样一个新的案例。这事件让人们发现,一个人好端端地在网上求职,也可能遭遇不测。李文星的悲剧曝光后,不少人在网上讲述亲历的传销骗局。当关于传销组织的各种内幕浮出水面,很多人才发觉,原来在我们身边还存在如此野蛮的、无法无天的一种群体,而我们的兄弟姐妹可能稍有不慎就掉入这个陷阱。这才是真正可怕之处。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很难回答。因为这并不光是一家网站、一个部门的过错,而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是一个从法规健全到依法执法再到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协作的系统性问题。还可以说,这些问题都不是新冒出的问题。BOSS直聘的审核缺失曝光后,有媒体对其他几家著名招聘网站进行测试,发现同样存在资质把关不严等问题。而类似李文星一样被这家网站“钓鱼招聘”骗至传销组织的,目前至少已有三起。

也有人说,李文星被骗至传销组织,与他个人缺乏应有判断力有关。这么说并不恰当。成年人固然应当有自己的判断力,但要看到,作为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李文星难免缺乏社会经验,他没想到正规求职网站会存在“钓鱼招聘”也很正常。说实话,不光是假招聘,生活中不是也有很多事情超乎我们的想象力,挑战我们的经验判断吗?

在社会生活中,人并非一叶孤舟,如果缺少了社会各个环节和机制的保护,再强壮的个体也是极其脆弱的。李文星之死,再次告诉了我们这一点。

射向BOSS的舆论箭镞,扎疼却是自己

即时 | 2017-08-04 07:59

一个大学毕业生命陨“招聘骗局”,李文星的死又一次在互联网上掀起舆论巨浪。他不是第一个被虚假信息链“勒死”的受害者,还有魏则西、徐玉玉等一个个令人悲痛惋惜的名字。

李文星因何溺亡仍待调查,但其非正常死亡背后的必然隐藏着一双巨大的黑手,而这条虚假产业链上的诸如互联网平台、中介机构、监管方等都是一个个“帮凶”。不可否认他们都有责任,但他们未必直接导致了受害者的死亡。

尤其是这次事件中,虽说BOSS直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且其CEO赵鹏也表明“在一切水落石出之际,依据法律应当承担的一切责任,我们都愿意彻底承担。”但其认错的态度虽好,谁能保证这又不是敷衍舆论呢?我们见惯了太多的欺骗,利益的魔掌不是靠表态就能砍掉的。如今的BOSS直聘早就被利益遮蔽了初心,比表态更重要的是迅速加强平台审核的管理,别让怀揣希望的人通过BOSS这扇大门却步入死亡的地狱。

当然,舆论的攻势全部涌向BOSS,被扎痛的何尝又是我们自己。我们从不缺监管制度,也不缺监管机构,缺的是守责的心。一个溺死于骗局的年轻人,背后是无数双观望的眼神在为骗局的成立开启绿色通道。而他们又何尝不是这场阴谋里的帮凶呢?那些个潜藏在幕后的“传销组织”以及相应的监管部门都不该消失在舆论的视野而暗自庆幸。

试想,如果李文星进了传销组织没有死亡,那这些潜在的风险和漏洞又该如何防范和弥补?除了BOSS平台,其他的招聘平台以及搜索平台真的就那么干净吗?答案是否定的,虚假信息横飞,谣言漫天,传销以及无处不在的电话诈骗到底该怎么管,究竟是制度建设问题还是执行者的问题?在一起起悲剧面前这个问题依然没有答案。

李文星们就像一个个“试验品”,用自己的生命检验这个社会的治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今天我们把愤怒的箭镞全部射向BOSS平台就像当初魏泽西事件我们举全力讨伐百度一样,因为他是事件的起点,所以首当其冲的处于舆论中心,但舆论不该只盯着BOSS平台喊打喊杀,即便没有BOSS,还会有其他的平台,反而是那些“李鬼”公司和监管部门倒落得个无人问津。

同样该思考的是互联网企业和监管部门的社会责任,但凡有一个环节能够有点底线意识,都不至于酿成悲剧。利益交织下的底线失守正在蚕食民众的安全感和信任感,我们该怎样在互联网社会安心生存,是李文星之死发出的疑问?

还有一点必须注意,李文星在决定去天津前也害怕这是个传销组织,但是现实的焦虑感和倔强的性格还是促使他踏上了征途,可惜哪里没有星辰大海,却是死亡的水潭。

一个生命的陨落总是令人唏嘘,可事发后的舆论汹涌能促使互联网企业和监管部门做出实质改变的希望太小,“谋财害命”的欲望触角每天都在黑暗处延伸,我们或许该庆幸自己还能见到明天的太阳。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