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通报4起违规典型案例 永安一干部公车私用被警告
| 2015-01-07 11:21:35张珺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洪元惠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
私设小金库发放补贴,这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龙岩漳平市一救助站副站长因此受到了行政降级的处分。昨日,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这四起具体案例分别是: 1.龙岩漳平市救助管理站套取国家救助补助资金48000多元设立“小金库”,并利用“小金库”违规发放加班补贴。该站副站长(主持工作)陈财西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2.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管理中心于2013年“三八”节、中秋节及2014年春节期间,先后三次违规使用公款41600元发放年货节礼。该中心主任关丹烽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费用由收受年货节礼的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3.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人大主席洪天在于2014年9月29日下班后,携带家属公车私用。洪天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三明永安市环卫处党支部副书记邱大林于2014年国庆期间,私自驾驶公车接送朋友办理私事。邱大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相关阅读:
![]() |
![]() |
![]() |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95c5c99a-95a9-41bb-b091-aec669904df2.jpg)

95bd8298-c7d3-4cc4-ba26-2ccaa5db14f0.jpg)
29020f25-4ffe-41a7-8a53-1fa62b4259ce.jpg)
5fb37a3f-fcd6-4ce1-90c7-de433a29e879.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