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海峡两岸> 正文

国台办:两岸建立文教交流机制有利于两岸和平发展

2012-03-28 12:11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孙靖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国台湾网3月28日北京消息 在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杨毅指出,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形势下,推动两岸在文化教育领域签署相关的协议,建立文教交流机制,这对于推动两岸文教交流迈上新的水平,增进两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对于弘扬中华文化,以及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双方应当为此积极努力地创造条件。文教交流是两岸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会有很多的活动项目。

杨毅是在回答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海峡飞虹中文网记者提问时做出以上表述的。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