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 台湾凭工作证收废食用油
| 2014-12-09 17:35:15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唐丽萍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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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今年爆发的黑心油品事件,让台“环保署”注意到台湾摊商、店家的废食用油,交给俗称“小蜜蜂”的个体回收户后容易“下落不明”,并着手规划辅导“小蜜蜂”合法化,“环保署”今天宣布从本月15日起,全台环保局将同步受理合发“废食用油工作证”,明年元旦开始全台废食用油回收业者必须凭证收油。 台“环保署”表示,明年元旦开始,全台废食用油回收业者,无论是回收车辆、人员,都必须配带此工作证、凭证收油,摊商、店家若将废食用油交给无证业者非法回收,可依“废清法”处新台币1200到6000元;若未取得合格身份的“小蜜蜂”仍在收受废食用油,被发现也将依“废清法”处新台币6万到30万元,情节严重者移送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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