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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居住证不取代台胞证 和税收规定无对应关系

2018-09-12 14:58: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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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领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合影留念。中新社记者 刘相琳 摄

在回应有消息称针对大陆出台的居住证政策,台当局启动了所谓“修法”,将对申领居住证的台胞予以处罚时,安峰山回应称,对于涉及台湾同胞利益福祉的事情,大陆方面一直本着“两岸一家亲”的理念,认真倾听台湾同胞的呼声,积极回应台湾同胞的诉求,为台湾同胞做实事、办好事。而台湾有些人却总是看不顺眼,以对抗性思维和逆反心理,去横加指责。民进党当局更是一再威胁、恐吓、阻挠、限制,这实际上是在坏台湾同胞的好事。

还有记者提问,台当局大陆事务部门通过岛内媒体放话说,大陆通过与多国交换台商和台胞在海外的个人金融资料,鼓吹说大陆从本月起将在全球追缴台商、台胞的偷漏税,台当局“陆委会”声称,这是大陆意在打击台商台胞在大陆的生存空间,请问对此有何评价?

安峰山指出,台湾同胞在大陆的纳税身份和纳税义务是由新修正的《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来认定的,有关解释权是在税务主管部门。

安峰山强调,台湾同胞是否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和相关税收规定是没有对应关系的。台湾同胞不会仅仅因为申领了居住证而改变他在大陆的纳税身份和纳税义务,也不会仅仅是因为领取了居住证而在大陆负有全球所得纳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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