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回应肯尼亚遣送台湾人回大陆:哪方受害十分清楚

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今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了肯尼亚带回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一事,他表示,本案中到底哪一方是受害者,哪一方是加害者应该十分清楚。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此案,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这是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也有利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两岸民众安居乐业。

 资  讯 

中西警方联合打击电信诈骗 至少39名台籍嫌犯涉案

即时 | 2016-12-15 15:00

中国台湾网12月15日讯 中国台湾网12月15日讯 据公安部网站报道,北京时间12月13日14时许,中国公安部联合西班牙国家警察总局在西班牙境内多个城市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行动,成功捣毁十余个诈骗窝点,抓获一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下一步,中国公安机关将与西班牙执法部门密切合作,确保犯罪嫌疑人受到依法惩处。

在抓获的诈骗嫌犯中,至少有39名为台籍犯罪嫌疑人。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目前,涉案的台籍犯罪嫌疑人已增加到39人,人数还在逐步确认中。

(中国台湾网 卢佳静)

最大“诈骗集团”蔡当局当之无愧

即时 | 2016-12-01 10:42

  近日民调显示,蔡英文的施政满意度只剩26%表现。香港《大公报》11月29日发表评论说,民进党当局“昨非今是”的“变脸式执政”让岛内不少选民大呼上当。若问台湾最大的“诈骗集团”是谁?蔡英文当局“当之无愧”。

  评论摘编如下:

  台湾电信诈骗分子“骗”布全球,成为“台湾之耻”。但若问台湾最大的“诈骗集团”是谁?蔡英文当局“当之无愧”。它在选举期间操作民粹主义,为了讨好选民而大开“政治支票”,但上台后却无法兑现选举政见,导致民望迅速流失。日前岛内劳工、教育、社福等多个民间团体到民进党中央党部抗议,并致赠“诈骗集团”匾额给民进党当局领导人蔡英文。

  其实,自蔡英文今年“520”上台执政以来短短5个月,在台北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及民进党党部前举行的大大小小的集会游行、示威抗议不胜枚举,为历届少见,也凸现了蔡当局执政的困境。民调显示,蔡英文的施政满意度只剩26%表现。究其原因,正如民进党“立委”所说,是民进党让自己深陷泥淖。

  岛内民众给民进党当局起了外号叫“发夹弯”,意即嘲讽民进党上台执政后几乎完全违背了在野以及选举时提出的种种主张。其“昨非今是”的“变脸式执政”让岛内不少选民大呼上当。

  例如,蔡英文选举时承诺“维持两岸现状不变”,但迄今不承认“九二共识”及其核心意涵,导致两岸关系联系沟通机制停摆,两岸关系陷入僵局;她当时还保证陆客人数不会减少,但如今陆客团人数大减五成,逼得旅游业举行史上首次大游行,批评当局破坏两岸关系。

  又如,民进党上台前主张实施周休二日而毋须削减七天法定假期,但执政后却沿袭国民党政府时的政策,推行“一例一休”、且减少七天法定假期,青年团体因此扬言要与民进党决裂,而劳工团体声称若当局不兑现承诺,就抗争到底。

  民进党上台前还向反迫迁团体承诺检讨有争议的土地开发案、不会进口日本核灾区食品、不会进口瘦肉精美猪等,但如今一一反口。

  由此充分暴露民进党政客的投机本性:竞选时只一味迎合一些选民的口味就夸下海口、作出承诺,全然不考虑所提政见对台湾长远发展的利弊,当上台后才发现其选举政见不切实际、窒碍难行,遂匆匆转变。

  蔡英文竞选时自诩为“最会沟通的政府”,但原来所谓的“最会沟通”就是“只要会吵就给糖”。今年六月华航员工及其子公司华信航空的员工先后罢工,争取改善待遇,获得华航高层接受所有要求。高速公路收费员要求进一步补贴失业损失,结果大获全胜,连示威期间的交通费、餐费,乃至精神创伤造成的财务损失也由政府埋单。政府保障劳工权益理所当然,但应根据法律行事,如果为了讨好某一群体而破坏体制,无异于打开“潘多拉魔盒”,势必引来更多吵着要糖的小孩。这半年来到台北抗议当局的游行接踵而至,让民进党疲于应对。

  此外,民进党一上台即推出多项具有高度争议的政策,例如,年金改革、删减劳工七天法定假期、同性婚姻合法化等,也是引发民间怒火的导火线。民进党欲“快刀砍乱麻”,不想拖到后面影响选举,但欲速则不达,罔顾民意而强行实施政策,结果烽火连天、民怨载道。

国台办谈电信诈骗:台湾方面应反思有关规定和政治文化

即时 | 2016-11-30 16:34

中国台湾网11月30日北京讯 (记者 李宁)针对马来西亚将台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送往大陆,国台办新闻发言人马晓光30日表示,台湾陆委会应该想一想,为什么5月20日以后,双方警务部门的人员没有再就合作打击犯罪事宜进行过会面和接触,为什么这些台湾电信诈骗嫌疑人由于屡屡被轻纵,导致受害人权益不能受到维护。他们更应该反思的是台湾的有关规定和台湾的政治文化。

国台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团结报记者提问:据媒体报道,马来西亚方面昨天已将20多名台湾籍电信诈骗嫌犯送往大陆,对此台湾陆委会再次呼吁与大陆共谋解决之道,请问国台办对此有何回应?

马晓光对此回应,可能大家已经注意到,11月29日,我公安机关从马来西亚押回了一批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其中包括了21名台湾居民。具体的情况,你们可以向有关方面了解。我想讲的是,跟以往一样,这次是以台湾居民为主的团伙作案,受害人都是大陆的民众,所以说,为了依法惩处犯罪,维护受害人权益,大陆带回来处理,大家应该可以理解。(完)

马来西亚将台籍诈骗犯遣送大陆 台对外部门表示严正抗议

即时 | 2016-11-30 07:16

据中时电子报29日报道,台“外交部”当天证实,马来西亚警方上月会同中国大陆公安逮捕并拘留涉及跨境电信诈欺的台籍嫌犯21人及大陆籍6人。11月29日,马来西亚将21名台籍嫌犯强制遣送中国大陆。台“外交部”对马来西亚政府表达严正抗议。台“法务部”要求应依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尽快安排家属探视并维护诉讼权益。(程勉)

台诈骗分子钻“新南向政策”漏洞 新作案手法曝光

即时 | 2016-10-28 15:15

中国台湾网10月28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调查局”27日指出,余姓、罗姓男子今年7月间成立“缅甸代表处”,诓称代表缅甸政府输出劳工,涉嫌诈骗外劳中介业者。“调查局”台北市调处约谈余男到案,讯后移送检方,向法院声押获准。

据报道,台北市调查处接获检举,指余姓、罗姓男子7月间成立“台北经济贸易中心-缅甸代表处”,并租用台北世界贸易中心国际贸易大楼为办公室,诓称该代表处为缅甸联邦共和国政府就缅甸劳工输出的唯一授权单位。

台“调查局”表示,岛内外劳中介业者信以为真,支付300余万元(新台币,下同)缅劳中介费给余男,却未取得缅劳输出,才知道受骗。

另外,余男冒充“缅甸代表处”人员向岛内银行吹嘘可以协助银行在缅甸设立分行及从事缅甸国内交通等工程开发融资业务,借以骗取银行签定投资备忘录,以遂行后续不法犯行。

据报道,“调查局”指出,余、罗见大楼内有多家知名企业设有办公室,以某家公司名义,对这些企业讹称该公司已获得“缅甸代表处”同意取得缅甸地区奔驰汽车代理权,并伪造香港汇丰银行5亿欧元的资力证明,企图诱骗某企业投资50万欧元未遂。

台北市调查处向外事部门“亚东太平洋司”查证,“缅甸代表处”并非缅甸驻台机构,台湾地区与缅甸的劳务合作也未通过任何中介或其他机构授权。

台北市调处26日报请台北地检署指挥,搜索余男办公室,并约谈余男到案,询问后移送北检复讯,并向台北地方法院声押获准。(中国台湾网 卢佳静)

台当局曾要人质船员自付返台机票 遭批不如诈骗集团

即时 | 2016-10-27 10:06

被索马里海盗劫持4年多的台湾船员沈瑞章获释后,26日下午从广州返回台湾。据台湾《中国时报》26日报道,台“外交部”曾要求沈瑞章回家后支付机票钱,让家属直呼心寒。

报道称,台“外交部”本月14日要求沈妻杨秀惠签署一张“立代购返台经济舱机票契约书”,文件中要求沈瑞章自肯尼亚内罗毕返台的经济舱机票,虽由“外交部”先购买,但沈返台后,需立即归还机票款。当时沈妻担忧机票费用太高,台“外交部”人员还告知“经济舱大约3万多元(新台币)”,为接回丈夫,沈妻不得不签名,现在想起此事仍觉夸张、心寒。据台湾媒体报道,此前在广州时,沈瑞章与妻子跪谢大陆海协会副秘书长王小兵救命之恩。

《中国时报》称,人质搭往广州的机票,由大陆救援小组出资,沈瑞章与王小兵搭头等舱,其余船员搭商务舱;至于沈瑞章的妻女往返广州机票以及沈瑞章26日的回台机票,则由台北薇阁文教公益基金会董事长李传洪包办,台“外交部”一毛未出。

台“外交部”回应称,依相关规定,急难救助借款是协助“旅外国人”暂渡难关,借支及还款皆有明确规范,必须受“监察院”及“审计部”查核监督,故请沈妻签署保证书,绝非“缺乏同理心”。台湾学者叶毓兰批评称,“一样是台湾人在非洲,人质还不如诈骗集团”。

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26日透露,大陆海协会多次致函台湾海基会,核实船员信息,转达家属诉求,要求台有关方面敦促船东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营救事宜,但未获积极配合。海基会副秘书长李丽珍回应说,对于海协会的多次来函,均已将相关意见传达给“渔业署”,请“渔业署”协助处理,并获一定成果。(魏允平)

台湾多数民众支持境外诈骗嫌犯交台湾以外地区侦讯

即时 | 2016-05-03 16:24

3日公布的一项民调显示,对于台湾诈骗集团在境外设置据点诈骗境外民众,由于受害人与犯罪证据不在台湾,多数台湾民众支持先将台籍嫌疑犯送台湾以外地区侦讯。

上月,肯尼亚、马来西亚先后将一批台籍电信诈欺嫌犯移送大陆方面侦办,引发各界关注。新党3日在台北召开记者会,公布“民众对诈骗案看法”调查结果。

民调显示,对于跨境诈骗嫌犯,49.1%的民众支持先交台湾以外地区侦讯;33.1%则表示应先遣送回台侦办;5.1%没意见;剩下12.6%则表示不知道。

对于有政治人物认为要先将涉跨境电信诈骗的台籍嫌犯送回台湾侦办才符合台湾利益,49.2%表示不赞成,赞成的为32.7%。

逾六成台湾民众接过诈骗电话,大多数民众对诈骗犯回台被释放或轻判都有所耳闻,61.6%表示“台湾法律没有公义”。更有逾九成民众认为诈骗行为有损台湾形象。

新党主席郁慕明表示,是非要分清楚,犯法的人必须受到制裁。争取诈骗犯回台,是放纵他们。大陆方面已邀请台方尽快派员共同侦办案件,表明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有序运作,也希望两岸藉由这一机制,一起协助被害者追回被骗的积蓄。

本次民调于4月28日至29日间以全台住宅电话进行随机抽样,有效样本为1078人;在95%的信心水准下误差为正负3%。(记者 郑巧 张一凡)

马来西亚遣送32名台籍诈骗犯至大陆 台法务部门将赴陆协商

即时 | 2016-05-03 07:18

日前,中国警方从肯尼亚和马来西亚押解上百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回到大陆,其中,4月30号晚间,包括32名台湾人在内的97名电信诈骗嫌犯从马来西亚遣送回大陆。对此,台法务部门1号表示,大陆公安部门通报台湾嫌犯32人被拘留在广东珠海两看守所,并邀请台方组团赴大陆协商相关事宜,预计最快本周就将启程。

台湾媒体报道,台法务部门1号表示,30号晚间收到大陆公安部门通报,由马来西亚遣送大陆的32名台籍嫌犯分别拘留在广东省珠海市第一及第二看守所,执行拘留单位为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头门及拱北口岸三个分局,并邀请台方组团赴大陆,就本案及共同侦办跨境诈骗犯罪相关事宜进行第二次协商。台法务部门正积极筹备,将尽速前往,最快本周就会启程,具体时间和团队成员待确定后对外公布。

台法务部门强调,两岸在肯尼亚案之后于上月21号首次进行协商,仅就跨境犯罪共同侦办并建立处理原则达成共识,至于具体作法和处理模式,则待后续商谈进一步细化确立。

32名台湾诈骗嫌犯被遣大陆 蔡英文方面称愿合作

即时 | 2016-05-03 07:16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记者林曦】继肯尼亚案后,又有32名台湾人因在马来西亚涉嫌对大陆民众电信诈骗,再度遭遣送至大陆审讯。

据台湾《联合晚报》5月1日报道,在马来西亚被捕原定遣返台湾的32名涉及电信诈欺的台湾人,4月30日晚8时押至广东省珠海市,随即分别被带往当地的第一、第二看守所。台湾“法务部”称,陆方已依协议通报,台方约一周左右就会前往大陆。至于会谈的时间和地点,因为目前被大陆关押的台湾人分布在北京的海淀区看守所,以及珠海的看守所,地点相隔较远,双方到时会讨论。

针对又有台湾诈骗嫌犯被遣送至大陆,台湾准“行政院长”林全1日称,这伤害到台湾司法权,没办法妥善解决两岸打击犯罪的机制需要再去改善。至于大陆是否因不满台湾轻放诈骗犯,林全称,目前不确定这是否为对岸真正理由,若这是正确理由,台湾是法治社会,在没有充足证据下,对涉案人能做的很有限。 蔡英文当局“行政院”发言人2日称,民进党认为跟中国大陆的关系不是强烈对峙,希望两岸合作解决犯罪问题,但很多政治议题需要更高层次化解。东森新闻网称,岛内不少舆论因此批评民进党在面对肯尼亚案和冲之鸟案时态度不一,即对日本和大陆采取双重标准。

另据《联合报》2日报道,马来西亚总理东亚特使张庆信称,他一直在关注这32名台籍嫌犯的遣送日期,但之前他被告知此事会延后处理,没想到他们被遣送至中国大陆,他事先不知情,将向相关单位了解详情。美联社称,马来西亚一名官员1日透露,马国先前将一批台湾嫌犯遣送返台后,北京方面提出进一步要求,马方因而做此决定。美联社还说,大陆官员和国营媒体抱怨台湾对这些诈骗犯惩罚不严,变相鼓励其他人投入这种低风险高报酬的犯罪。

中国国民党:大陆通知台湾共同侦办诈骗案件符合两岸共打犯罪协议

即时 | 2016-05-02 15:51

新华社台北5月1日电(记者陈键兴 章利新)4月30日大陆公安机关从马来西亚押解一批涉嫌电信诈骗的两岸不法分子,其中包括32名台湾嫌疑人。中国国民党文传会当晚发布新闻稿表示,经查确认大陆方面已知会台湾方面32名台湾罪嫌于当晚移送大陆侦办,大陆方面亦通知台方派人赴大陆共同侦办,国民党认为“这个互动模式符合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协议与默契”。

新闻稿说:“电信诈欺是国际公罪,台湾不可缺席于消灭电信诈欺集团的工作,更不能接受任何人企图拿电信诈欺集团的移送,作为政治斗争工具。”

新闻稿表示,该案受害人几乎全是大陆居民,大陆先行侦办有利证据的验证及赃款的追查,台湾派人共同侦办有利证据的巩固,两岸合作有助正当刑事程序的进行。

新闻稿还提出,国民党认为未来两岸应有更明确的协议,来处理侦办、审理、执刑等刑事程序,让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发挥勿枉勿纵的更大效力。

台电信诈骗分子为何如此猖狂

即时 | 2016-05-02 15:50

近期,中国大陆警方陆续从肯尼亚、马来西亚等国押解回包括台湾犯罪嫌疑人在内的多批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从2011年起,我国执法部门与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执法部门都进行过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方面的合作,但以前一般是将抓获的台湾犯罪嫌疑人遣返至台湾。那么,最近这3次为何要押解回大陆?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如果台湾量刑重的话就不会干了

在海淀看守所,记者见到此前由肯尼亚遣返的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林某某。

林某某来自台中,2011年第一次在岛内从事电信诈骗活动时曾被台湾警方破获,当时其所在窝点的作案方式与其在肯尼亚的窝点基本一致,“当时诈骗的对象都是大陆居民,但窝点负责人最后只被台中市法院判了1年零10个月,我被判了6个月。”服刑完毕后,林某某还曾多次前往印尼参与电信诈骗,直至今年自己在肯尼亚设立窝点并成为负责人。

同样来自台中的犯罪嫌疑人许某说,自己也不是第一次从事电信诈骗犯罪了,重操旧业的重要原因就是“挣钱快、处罚轻”。但这一次被押解回大陆之后,许某心知大陆对电信诈骗犯罪的量刑比台湾重,“我们本以为还是会被送回台湾,如果早知道会被遣返大陆,我肯定不敢做这种事了。”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教授马呈元表示,由于台湾对于电信诈骗未独立定罪,因此在“刑法”中只当作普通欺诈予以审判,最高刑期是5年;而在大陆,诈骗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公安部刑侦局副巡视员陈士渠说,以往大陆警方从境外押解回大陆的只有大陆嫌疑人,由于大陆嫌疑人在犯罪集团中层级较低,根本接触不到幕后的组织者,使这些幕后真正的主犯长期逍遥法外。而台湾法律对电信诈骗犯罪惩处又较轻,使得犯罪成本低、收益大,导致越来越多的台湾犯罪嫌疑人从事电信诈骗犯罪活动。

遣送台湾只会轻判,不必太担心

“我2010年那次被抓在台湾才判了7个月,很快就出来了。”许某说,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人心里都有“底”:就算跑到国外去设窝点诈骗,按照以往惯例都是遣返回台湾,判的也不会太重,甚至有可能被无罪释放,所以台湾专门从事电信诈骗犯罪的人比较多。

林某某也告诉记者,他们在招募人员到海外设立电信诈骗窝点的时候,会骗这些人说是“去旅游或做客服工作”。而一旦到了地方,为了打消这些人员的疑虑,就会给他们做“安全教育”:即使真的“出事”了,遣返台湾后也不会判刑很重。

公安部刑侦局副处长张军回忆说, 2012年时曾往印度尼西亚抓过一批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而当时大陆和台湾的犯罪嫌疑人由两岸警方各自带回处理。

“但是3个月后,我又去柬埔寨侦办电信诈骗案件,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后,现场有个犯罪嫌疑人一直盯着我看,我就问他看什么。他说,长官你是不是去过印尼,上次在印尼也是你抓的我。”张军说,这说明,才短短3个月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被从印尼押解回台后,就重新跑回柬埔寨犯罪窝点继续实施电信诈骗犯罪。

马呈元说,鉴于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愈演愈烈,大陆法人和公民利益受到严重侵害,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大陆执法部门将台湾犯罪嫌疑人带回,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两岸居民合法权益。

马来西亚的遣返符合国际法

据悉,今年3月在发现一批涉及马来西亚的电信诈骗窝点线索后,大陆警方前往马来西亚,与其开展警务执法合作并成功捣毁窝点,抓获117名犯罪嫌疑人。4月30日,97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大陆,待查清全部犯罪事实,将在大陆依法起诉、审判。

为什么此次马来西亚要将台湾犯罪嫌疑人遣返回大陆?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李居迁表示,在国际法上中国大陆享有属地管辖权,这种管辖权意味着只要犯罪结果发生在一国的领土之内,该国就是享有属地管辖权的,“因此马来西亚把犯罪嫌疑人遣返回中国大陆,是符合国际法、也符合中国法律的,在法律上没有问题。”

陈士渠表示,电信诈骗犯罪与传统犯罪不同,他们自称是“公司”,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每个人只负责诈骗的某一个环节,“以往分开处理,因台湾同伙被从第三地遣返回台,骗了谁、骗了多少、资金流向都查不清楚,更难以追踪赃款返还受害人。”

《人民法治》执行总编陈惊天认为,马来西亚的做法符合国际法精神,有利于对这类犯罪进行打击,符合各方的诉求,“这完全为了打击犯罪的需要,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正常举措,完全没有必要怀揣着政治目的把事情政治化。”(张 璁)

台湾电信诈骗嫌犯:早知会在大陆判刑 肯定不敢重操旧业

即时 | 2016-05-01 20:20

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 题:台湾电信诈骗嫌犯:早知会在大陆判刑  肯定不敢重操旧业

新华社记者

4月30日晚,97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大陆65人,台湾32人)被公安机关从马来西亚押解回国,涉及国内20余省区市的100余起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成功告破。

案件引起各方高度关注。专家及专案组民警指出,马来西亚将台湾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国大陆依法处理,符合国际法也符合中国法律,更有利于打击犯罪、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和实现司法公正。此前被遣返中国大陆的台湾嫌犯也承认,台湾方面司法打击不力是导致电信诈骗猖獗的重要原因,“早知道会在大陆判刑,我肯定不敢再做了。”

专家:马来西亚将台湾嫌犯遣返中国大陆合理合法

“长期以来,属地管辖权在国际上都是为各国所确认的。换句话说,只要犯罪结果发生在一国领土之内,该国就是享有属地管辖权的。”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李居迁认为,“就本案而言,罪犯无论身处何处,因其诈骗行为结果发生在中国大陆,所以中国大陆是享有属地管辖权的。因此,马来西亚把犯罪嫌疑人遣返回中国大陆,这符合国际法也符合中国法律,在法律上没有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马呈元介绍,自2011年起,我国执法部门与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执法部门都进行过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方面的合作。“我国与这些国家都建立了外交关系,有引渡条约,与有些国家还建立了刑事司法方面的条约,所以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大陆籍还是台湾籍,我国执法部门都可以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据点所在国进行合作。”

“以往大陆的做法是将台湾犯罪嫌疑人抓获后遣返至台湾,这符合《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但这只是一种内部分工。”马呈元说,根据大陆刑法规定,以国外为据点针对我国法人和公民实施的电信诈骗犯罪,因其犯罪结果在大陆,大陆当然有属地管辖权。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樊崇义介绍,台湾对于电信诈骗没有单独立法,而是以普通的欺诈罪来审判,最高刑期是5年;如果在大陆,诈骗罪最高为无期徒刑。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愈演愈烈,大陆法人和公民利益受到严重侵害,而以往被遣返回台湾的犯罪嫌疑人,并未得到严厉惩治,被轻判甚至无罪释放,许多人又重操旧业。

“因此,2016年以来,大陆执法部门将台湾犯罪嫌疑人押解回来,并按照大陆法律进入刑事司法程序,从保护被害人角度出发,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对这类问题加大合作力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两岸民众合法权益。”马呈元说。

法学专家陈惊天认为,马来西亚的做法符合国际法精神,有利于对这类犯罪进行打击,符合各方诉求,“这完全是为了打击犯罪的需要,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正常举措,完全没有必要怀揣着政治目的将其政治化。”

专案组:将嫌犯全部押解回大陆更利于案件侦办

专案组民警、公安部刑侦局副处长张军向记者介绍,97名犯罪嫌疑人目前羁押在广东省珠海市看守所。为便于侦办,确保侦查工作连续性,公安部已会同广东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侦查调查工作已全面铺开,待查清全部犯罪事实后,在大陆依法起诉审判。

张军进一步表示,将97人全部押解回大陆处理,更有利于案件侦办工作,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彻底查明案情。

“电信诈骗犯罪都是集团犯罪。他们自称‘公司’,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其中,‘一线’人员冒充邮局、快递公司、电信公司等;‘二线’人员冒充警察;‘三线’人员冒充检察官或者金融部门的人;另外,还有专门负责招募诈骗人员、技术维护、获取受害人个人信息的。”张军说,如果对一个犯罪集团分开处理,就很难查清该犯罪集团的组织架构情况和作案情况。以往,大陆押回的犯罪嫌疑人都承认实施诈骗犯罪,但因同伙被从第三地遣返回台湾,具体骗了谁、骗了多少钱、骗来的钱最终流到哪里难以查清。

二是有利于调查取证。

张军说,受害人全部在大陆接听诈骗电话,犯罪嫌疑人转账取款使用的全部是大陆银行卡。因此,无论是从被害人电话入手查明境外犯罪窝点,锁定该犯罪集团,还是从银行账号入手,查明赃款流向,主要调查取证工作都需要在大陆完成。而提取到的电子证据和银行交易方面的证据,又都需要与犯罪嫌疑人口供、被害人陈述相互印证。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押回大陆处理,更有利于对犯罪证据进行固定完善,形成证据链。

三是有利于提高犯罪成本。

“以往,我们从境外押解回大陆的只有大陆嫌疑人,由于大陆嫌疑人在犯罪集团中层级较低,接触不到幕后组织者,使真正的主犯长期逍遥法外。台湾法律对电信诈骗犯罪刑罚较轻,使得犯罪成本低、收益大,越来越多的人从事电信诈骗犯罪。”张军说。

张军举了一个例子。“2012年,我去印尼抓过一批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当时大陆和台湾嫌犯由两岸警方各自带回处理。3个月后,我去柬埔寨侦办电信诈骗案件,抓获嫌疑人后,其中一个人盯着我看,问长官你是不是去过印尼,上次在印尼也是你抓的我。也就是说,短短3个月时间,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台湾后,又跑到柬埔寨继续实施电信诈骗犯罪。”张军说,“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押解回大陆,有利于严惩犯罪嫌疑人,提高其犯罪成本,形成震慑,减少发案。”

樊崇义也认为,在大陆进行侦办、管辖、审判、追赃更为有利。“从法律上讲,大陆侦办这个案件有正当性,以属地管辖为主,犯罪嫌疑人居住地为辅;从受害人的期待来看,这么多人的钱被骗走,无论大陆和台湾都应该考虑他们承受的痛苦和严惩罪犯的要求。因此,在大陆侦办审理意义重大。”

台湾嫌犯:早知会在大陆判刑肯定不敢重操旧业

45岁的台湾台中人林某,是今年4月被从肯尼亚遣返中国大陆的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之一。

林某介绍,2011年,他开始参与电信诈骗,从“一线”做起,诈骗对象都是大陆民众,后来犯罪窝点被台湾警方查获,他本人被台湾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刑满释放后,他多次前往印尼,继续对大陆民众实施电信诈骗。今年1月,“经验丰富”的他被一个叫“强哥”的人相中,赴肯尼亚开设电信诈骗犯罪窝点并充当负责人,诈骗对象依然是大陆民众。

“我们从1月开始招募人员,两个月时间内招募到22名台湾人和19名大陆人,都是文化程度低、工作不好找的人,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做过电信诈骗。”林某说,“以前做过的人,去肯尼亚之前都知道是要干什么的;对没有经验的人,我骗他们说是去旅游或者做客服工作,他们到了之后才知道是做电信诈骗。”

“人员到齐之后,我们会进行‘安全教育’,对他们说,如果真有状况发生,也要做到口供一致,说是来旅游的;最后即使查到证据了,会被送回台湾,不会判刑很重,所以让他们放心。”林某说。

另一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37岁的台湾台中人许某也承认,他们的“圈子”里都有这样一种“常识”:就算跑到国外去设窝点诈骗,按照惯例都是遣返回台湾,判得不会太重,甚至有可能被无罪释放。

许某也是惯犯。2010年,他开始在台湾专门针对大陆民众实施电信诈骗,同年被台湾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2014年7月,许某被诈骗团伙老板“胖财”网罗为手下。按照“胖财”安排,许某以“考察饮料生意”的名义赴肯尼亚实施电信诈骗。

“我本人对电信诈骗的流程比较熟悉,因此‘胖财’找到我,让我和他一起‘开工’。”许某说,因为自己“经验丰富”,被“胖财”委以最关键、也是“技术含量”最高的“三线”重任,专门冒充“检察院金融犯罪科科长”。

“我按照每个月‘业绩’的8%拿提成,在肯尼亚干了3个多月,我挣了20多万元人民币。”许某介绍,他所在的诈骗团伙一般一天可做成一两单,最多一天做成3单。“我最大的一单有90多万元人民币,‘公司’里还有人比我更高,一单骗了几百万元。”

许某说,自己重操旧业的主要原因就是“挣钱快、处罚轻”。“我第一次在台湾才判了7个月就出来了,即使是负责人也不会判很重,大家心里有底,所以台湾专门从事电信诈骗犯罪的人越来越多。”

如今,无论是林某还是许某,心里都没了“底”。许某说,他了解到大陆对电信诈骗犯罪的量刑比台湾重得多,自己可能会被判处重刑,“这一辈子就完了”。“我们本来以为这次也会被送回台湾,如果早知道会被遣返大陆,我肯定不敢做这种事了。”

“如果我上次诈骗是在大陆被判的刑,那我这次就不敢再出去诈骗了。如果台湾对电信诈骗判刑重的话,电信诈骗在台湾也就不会那么猖獗。”林某说。

林某在忏悔中表示,他在实施电信诈骗时,碰到那些年纪比较大、家庭背景不好、身体又不好的受害人,“心里也会挣扎”。他知道这是犯法的,“真的对不起他们,我现在很后悔”。

国民党:台诈骗犯被遣送大陆符合共同打击犯罪协议

即时 | 2016-05-01 15:33

中国台湾网5月1日讯 马来西亚昨日将97名电信诈骗嫌疑人遣送至大陆,其中包含32名台湾人。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中国国民党文传会对此表示,此案大陆已知会台湾,也通知台湾派人赴大陆共同侦办,该互动模式符合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协议与默契。

国民党文传会表示,电信诈骗是国际公罪,台湾不可缺席于消灭电信诈欺集团的工作,更不能接受任何人企图拿电信诈欺集团的移送,作为政治斗争工具。该案受害人几乎全是大陆居民,大陆先行侦办有利证据的验证及赃款的追查,台湾派人共同侦办有利证据的巩固,两岸合作有助于正当刑事程序的进行。

文传会表示,国民党认为未来两岸应有更明确的协议,来处理侦办、审理、执行等刑事程序,让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发挥勿枉勿纵更大效力。(中国台湾网李宁)

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告破 32台湾嫌疑人遣返大陆处理

即时 | 2016-04-30 21:33

人民日报记者 张璁

  电信诈骗嫌犯从马来西亚押解回国,资料图

4月30日20时许,97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大陆65人,台湾32人)乘坐中国民航包机被我公安机关从马来西亚押解回国,涉及国内20余个省区市的100余起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成功告破。

今年3月,大陆公安机关根据今年以来电信诈骗发案情况,经缜密侦查,发现一批藏匿在马来西亚境内的电信诈骗犯罪窝点,针对我大陆民众疯狂实施诈骗,人民群众损失惨重。3月22日,公安部派员赴马来西亚开展警务执法合作。工作组抵达后,充分利用外交和国际警务合作渠道,迅速查明了电信诈骗犯罪团伙的藏身之处。3月25日,中马警方联手成功捣毁了马来西亚的5个电信诈骗窝点,抓获117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大陆65名,台湾52名),初步核对涉及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20余个省区市 “冒充公检法”类电信诈骗案件100余起,涉案金额巨大。4月15日晚,其中20名台湾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回台。

由于受害人全部是大陆民众,未发现有台湾民众受骗,而且此案是团伙作案,为便于整案侦办、追缴赃款,依法惩处犯罪,切实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我方请马来西亚将剩余9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遣返回中国大陆依法处理。4月30日,马方将97名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国大陆。

按照4月21日两岸协商达成的有关共识,本着有利于打击犯罪、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利益、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的原则,大陆公安机关已通过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渠道,将有关情况通报台方,并邀请台方派员尽快来大陆共同侦办此案。

告破不是诈骗案的结束

即时 | 2016-04-28 15:50

继肯尼亚遣返两岸诈骗嫌犯到大陆,近日贵州省也宣布破获特大电信诈骗案,主嫌为台籍,据点设于乌干达,诈骗金额高达1.17亿人民币。当然,告破不是诈骗案的结束,正义的伸张还有待两岸警方进一步合作。

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签署7年,在打击诈骗犯罪方面卓有成效。不过,几年间,从早期受害者多为台籍,近年来转为受害者多为大陆民众。不管犯罪形态如何发展,就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来说,合作的基础都是对两岸人民权益一视同仁地呵护,不存在谁比较重要、谁可以牺牲的问题。强调一方人权,不顾另一方权益受损,不但不是人权应有之义,也令双方合作难以为继。

可惜的是,从最近公布的数字来看,每年有上百亿元人民币的诈骗犯罪赃款被从大陆卷到台湾,至今被追缴回来的只有20万元人民币。背后原因不外乎台湾轻判诈骗罪犯,没有积极协助追索赃款。已经定罪的诈骗犯回到台湾后,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可以轻松重新上岗。大量赃款下落不明、不了了之。结果形成恶性循环,如不重手改变,这种低成本、高收益的犯罪不会停止,因受骗而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悲剧仍会在大陆重演。

在台湾内部为诈骗嫌犯是否回台炒翻天的时候,大陆民众是相对克制的。就台湾来说,诈骗案风波犹如一场心灵拷问,一场政治与良知的较量。因为受害人来自大陆,他们的权益就可以被轻忽吗?或者,押回台籍嫌犯可以高分贝谴责大陆,面对扣押台湾渔民的日本政府,就可以鸦雀无声?就大陆民众而言,这却是一次不小的“幻灭”。曾几何时,宝岛台湾是大陆人民心中的女神。眼见“女神”跌落尘埃,那句说到滥的赞美,演变成“台湾最美的风景是骗人”的无奈感叹。

无论如何,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一连串有待进一步厘清的跨境诈骗案就是契机。台湾有关人士曾表示,希望大陆展现更多善意。坦白说,展现善意是双方的责任。如果台湾当局有意向大陆民众展现善意,那就不妨从侦办这些诈骗案开始:严厉惩治诈骗罪行,关切大陆受害者的权益,真心协助那些一生积蓄尽失的受害者,帮他们把被骗的钱追回来。

或许这样要求有难度。台湾轻判诈骗罪的相关规定,看起来一时无法重修。但事在人为,民进党上台后即是完全执政,可以迅速让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过关,重修一个举世公认不合理的法规,想做应也不难。再说,重治诈骗罪可谓一石三鸟。除了展现对大陆民众的善意,也有台湾人被骗,保护他们少受侵害理所应当,而重张正义,更可以弘扬台湾社会的清明正气。

别再胡乱揣测,大陆此次重手打击诈骗罪行,是否是对即将上台的民进党的警告?大陆境内,凡有电话者几乎无人不曾接过数次诈骗电话,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程度,台湾当局该如何行动?大家都在看。(孙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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