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文明要讯
  • 道德建设
  • 文明创建
  • 志愿服务
  • 未成年人
  • 我们的节日
  • 人文福建
  • 文明网校
  • 域外文明
  • 公共文化服务校园行
  • 来稿选登
您所在的位置:文明风首页>道德建设频道>综合资讯> 正文
网络慈善三问:慈善触网,噱头还是趋势?
http://wmf.fjsen.com 2015-01-20 10:38:04 潘跃 胡雅婷 贺林平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制图:李姿阅

一问 做网络慈善需要啥素质

具备募捐资格、网络支付畅通安全

记者:互联网慈善近来风起云涌,很多基金会和电商都在做,有什么门槛吗?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网络慈善是新事物,基金会、电商的参与和探索值得称赞。在慈善法还没有通过的情形下,捐赠活动的管理目前在各地呈现出多样性的特征。从原则上说,只有具备募捐资格的机构尤其是基金会才可以发起募捐,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但是,一些基金会与网络合作发起募捐,这样的做法,还要看一段时间才好明确界线。

中山大学中国公益慈善研究院学术部主任钟晓慧:首先发起者要具有合法性,包括登记证书、募捐主体资格等。其次,要有捐赠款项和使用去向的较为完善的公开机制。第三,在技术上,网络慈善往往都是通过网络平台捐赠,因此必须有保障网络支付畅通和安全的起码的技术能力。最后,为了鼓励更多的慈善,可能还有必要建立一个捐赠者和志愿者的嘉许和回馈制度。

记者:诸如阿里、苏宁这样的电商热衷网络慈善,动力何在?会不会见利忘义?

王振耀:不要把慈善与商业完全割裂开来。中国政府上世纪80年代就注意运用商业手段来解决社会问题,那时就确立了社会福利企业的政策。现在,企业的社会责任已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课题。而企业社会责任有不同的表现方式,国外许多企业有专门预算来支持公益慈善活动,以塑造企业的品牌形象。一般而言,慈善不能带来直接盈利,但企业社会责任的加强可以产生较大的盈利,这就是为什么中国能够出现一些民营企业或者慈善家捐出几十亿元的现象。

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互联网是公益的天然盟友。回头看看,几乎所有的互联网企业开始起步,都是用公益的模式做商业,通过提供免费服务吸引人气,等到烧钱烧到用户离不开它了,就赚钱了。这很公平。

现代慈善主张商业与慈善的融合,可以用公益手段做商业(互联网企业发展模式、产品义卖),也可以用商业手段做公益(社会企业发展模式)。所以,对于不少电商所做的网络慈善,不论是纯粹捐赠的,或是与第三方慈善组织合作的,抑或是与其商业营销行为相联系的,都无须大惊小怪。只要其做慈善是真的,对社会是有益的,都是好事,都应该被社会接受。

[1] [2] [3] 下一页 尾页 显示全文

责任编辑:金婷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 2015-01-14“微慈善”,人人都能成为慈善家
  • 2015-01-04永安举办“扶困助残·情满人间”迎新年慈善晚会
  • 2015-01-04漳浦县慈善总会到赤土乡畲族村慰问孤儿
  • 2014-12-26上杭:18栋“慈善爱心屋”让特困群众温暖过冬
  • 2014-12-26上杭“慈善爱心屋”让特困群众温暖过冬
更多>>视频现场

第157期《“傻子”的幸福》

第156期《工业区里的“学习屋”》

第154期《快乐的“勇哥”》

第153期《小巷里的原住民》
相关评论
  • 文明委成员单位
  • 文明行业
  • 地方文明网站
  • 福建新闻网站
福建省政府 福建人大网 福建省政协网 省委统战部 福建网信网 福建省委编办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福建省体育局 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共青团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福建文艺网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省烟草专卖局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 省食药监局 省法院 省检察院 省卫健委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业厅 省税务局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气象局 省烟草专卖局 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省工商银行 省农业银行 兴业银行 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福建分公司 省移动公司 省联通公司 省电力公司 省邮政公司
福州文明网 厦门文明网 漳州文明网 泉州文明网 三明文明网 莆田文明网 南平文明之光 龙岩文明网 宁德文明网 平潭文明网
东南网 福州新闻网 厦门网 泉州网 漳州新闻网 宁德网
  • 关于文明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主办
东南网承办
文明风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闽新备 200605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