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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布一批人事任免 黄强、卢江任厦门市副市长

2016-09-01 08:42:51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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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因工作需要,决定任命黄强、卢江(女)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因工作变动,决定免去林文生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简历

 

黄强:男,汉族,福建南安人(在福建厦门出生),1960年8月出生, 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市审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思明区委副书记、区长,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常委,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党工委书记,海沧区委书记。现任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卢江:女,汉族,江苏淮阴人(在黑龙江哈尔滨出生),1965年8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医学博士,主任医师。历任黑龙江省卫生厅贷款办公室主任,国家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综合处处长、副主任,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党委副书记、书记。现任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杜明聪辞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杜明聪因到退休年龄,请求辞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杜明聪辞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其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免职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决定免去郑云峰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审判人员名单

任命洪志坚、李子青、廖惠敏(女)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李桦(女)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陈朝阳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任命颜映红(女)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任命江伟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叶炳坤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免去其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黄冬阳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友国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新平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蔡泽寰、赖华平、洪德琨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辞职的检察人员名单

批准林育清辞去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吴华峰辞去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林建木辞去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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