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府征告[2015]1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前场铁路大型货场(集美区范围)开发用地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公告》的房屋征收期限至2018年2月12日期满。经研究决定,房屋征收期限延长至2018年5月12日止。其他事项详见原征收公告。 特此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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