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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是一个城市文明的象征,《志愿服务条例》则是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重要依据。11月15日,区委文明办举办《志愿服务条例》培训,来自文明社区,省、市级文明单位的百余名志愿服务骨干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邀请集美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巨东红进行《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读。巨东红认为,《条例》的出台有着客观必然性,是志愿服务规范化的内在需求。志愿服务要有制度保障,才能让民众自觉、持久、便捷地参与。她从总则、界定、规则、激励、责任、附则等方面入手,对《条例》内容进行全面解读,详细分析如何开展、促进志愿服务并保证各方权益。 据悉,今年我区志愿服务工作取得喜人成绩。集美·诚毅志愿者联盟获得“福建省百家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万棵红树等鲎来”项目获得福建省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等荣誉。为继续加强我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区委文明办先后将开展两期培训,组织全区所有文明单位集中学习《条例》知识,传达《条例》精神,推动我区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专业化。 (记者:许晓霞 来源:集美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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