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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惠民生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要求,落实“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配套措施,2018年厦门调整提取政策,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一是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最高额度由原来的每月800元提高至1000元。二是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父母子女在厦首次购房。此外,还推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结合按年自动还贷业务。2018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02.76亿元,同比增长18.98%。 2018年末,提取总额628.41亿元,同比增长19.55%,为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还贷压力和无房职工租房消费提供了有力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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