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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两家公司恶意申请注册“长津湖”商标被处罚

2022-01-08 00:54:00  作者: 刘玮 林莉莉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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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7日讯(本网记者 刘玮 通讯员 林莉莉)近日,因涉嫌恶意申请注册“长津湖”商标,厦门两家公司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调查,并分别受到行政处罚。

日前,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反映一公司涉嫌恶意申请注册“长津湖”商标。执法人员开展核查处置了解到,某网络科技公司于2021年1月委托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7个“长津湖”商标。执法人员称,以“长津湖”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项目上,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上述“长津湖”系列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表示,该网络公司大量申请注册“长津湖”商标的行为,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此外,受委托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作为商标代理机构,应当知道“长津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的不得注册商标的情形,但仍然接受了该委托代理。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对涉案两家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对涉事网络公司恶意申请注册“长津湖”商标的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的罚款;对涉事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代理恶意申请注册“长津湖”商标的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没收违法所得1110元,予以警告并处10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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